泸州窖池群及酿酒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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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窖池群及酿酒作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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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 ||||
分类 | 古遗址 | ||||
时代 | 明、清 | ||||
编号 | 7-1955-1-012 |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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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窖池群及酿酒作坊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清。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泸州大曲老窖池[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 维基文库. 2007-06-01 (中文).
-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国政府网. 201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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