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兰
王绍兰(1760年—1835年),字畹馨,又字南陔,晚号晚闻居士,浙江绍兴府萧山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少年好学,家贫,以教书所得奉养母亲,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拔贡,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三甲进士,任福建屏南县知县、闽县知县、泉州府知府、福建按察使,累迁福建布政使。嘉庆十九年(1814年)任福建巡抚,主要从事福建之军政事务。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因审案有误,与汪志伊诬陷福建布政使李赓芸,致李赓芸自缢亡,朝廷追究此案,后罢官归里,居乡十九年,闭门著述。道光十五年(1835年)逝世。
著作
著有《周人说经》8卷、《周人礼堂集义》、《汉书地理志校注》2卷、《管子地员篇注》4卷、《说文段注订补》6卷、《董仲舒说笺》、《古文尚书逸文考》、《思维居士存稿》等。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卷359》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外部链接
官衔 | ||
---|---|---|
前任: 张万书 |
福州府屏南县知县 乾隆六十年-嘉庆二年 (1795-1797年) |
继任: 杨发和 |
前任: 吉寿 |
福州府闽县知县 嘉庆二年-六年 (1797-1801年) |
继任: 叶绍棻 |
前任: 冯国柄 |
福建泉州府知府 嘉庆七年-十二年 |
继任: 房永清 |
前任: 房永清 |
摄理福建泉州府知府 嘉庆十二年七月-十月 |
继任: 金城 |
前任: 陈预 |
福建巡抚 嘉庆十九年(1814年)上任 |
继任: 史致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