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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抚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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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抚标兵清朝总督巡抚直辖的绿营兵力,隶属于总督者称为督标,隶属于巡抚者称为抚标,以“营”为单位。督标下设副将参将以下武职官员;抚标下设参将、游击以下武职官员。

督标建制

各督标辖营数量与兵额不一。督标设置中军副将一员管理全标营务,中营或左营设置都司一员,各营设置守备各一员,分别掌理各营事务。

直隶

直隶督标四营,分为左、右、前、后。督标中军兼管左营,设副将一人、都司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右营、前营、后营各设游击一人、中军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四营共有外委十四人。

两江

两江督标二营。

闽浙

闽浙督标三营。

湖广

湖广督标三营。

陕甘

陕甘督标五营。

四川

四川督标三营。

两广

两广督标五营。

云贵

云贵督标三营。

河道

河道督标三营。

漕运

漕运督标二营。

抚标建制

抚标一般为二营,分为左、右,兵额从八九百至千余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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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