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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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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时
大明南京刑部尚书
籍贯直隶庐州府舒城县
字号字宗良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弘治十二年(1499年)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郑时(?—1499年),字宗良直隶庐州府舒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辛未进士,弘治朝官至南京刑部尚书

生平

少时随伯父游京城,景泰元年(1450年)举庚午科应天乡试,景泰二年(145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授山东道监察御史、巡按湖广、江西。天顺三年(1459年)谪河南内乡县知县[1]。经都御史王竑力荐,升福建延平府知府[2]。因丁忧去官。历官四川左参政,按察使。成化十七年(1481年)任湖广左布政使。十九年,担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按陕西。成化末,因上疏责备内珰梁芳,忤上意,谪贵州布政司参议。

弘治元年(1488年),召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弘治三年(1490年),担任兵部左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升南京刑部尚书。弘治六年(1493年),退休还乡。卒赠太子少保,赐祭葬[3]

参考资料

  1. ^ 《内乡县志》:郑时,字宗良,安徽舒城人,进士。任监察御史,巡按江西,不畏强暴,不谋私利,廉洁公正,风裁凛然,为用事者所忌。
  2.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3. ^ 光绪《续修舒城县志·卷三十三》人物志 名臣:郑时,字宗良,天性孝友,为人简重寡言。景泰辛未进士,授山东道监察御史。上疏陈四事,多为用事者忌。谪河南内乡令。三载,都御史王竑力荐之,迁延平守,有异政。以忧去。民为立去思碑。父母丧皆庐墓三年,有白兔绕茔,白鹊巢树。有司上其事,时追止之。岁饥,发廪煮粥以活饥者,里有贷悉焚券。服阙,擢都御史,巡抚陕西。陕大饥,奏请蠲逋租、停杂派,又以时言诏湖广米十万石银二十万两往赈民大苏。陕多山,故患矿盗出没无定,兵民皆苦。奏设甯羌等处巡司,寇皆遁去。成化末,有挟左道得幸者,上疏论之,陈利国保民五事,直切忤旨,谪贵州布政司参议。陕中老幼号泣遮送至灞桥者万计。宏治改元,嘉其忠,召为左副都御史,进兵部侍郎。厯南刑部尚书,致仕归,家无余财,仍旧居茅屋蔽风雨而已。卒赠太子少保,赐祭葬,崇祀河南南阳府、陕西西安府名宦祠,并祀乡贤祠。江南通志通志宦绩
官衔
前任:
孟钊
福建延平府知府
成化初任
继任:
冯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