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盛
冯文盛 | |
---|---|
大明贵州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江西瑞州府新昌县 |
字号 | 字士蒙,号念云 |
出身 | |
|
冯文盛(16世纪—17世纪),字士蒙,号念云,江西瑞州府新昌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冯文盛是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授新建教谕,受聘为四川乡试同考官号称得人,二十三年(1595年)陞高苑知县,在当地建立社学,修理堤岸,捐俸编纂县志,招民开垦荒田,给与牛种,禁止游民开掘县内古墓变卖砖石[2],入朝担任南京大理寺评事,升南京大理寺正,执法公正不阿,出为广南知府,署大理府事不受一钱,调岳州知府扑灭洞庭盗贼,升贵州按察司副使、兵备贵宁[1]。
引用
参考文献
- 道光《新昌县志》·卷十一·人物志
- 乾隆《高苑县志》·卷三·职官志
官衔 | ||
---|---|---|
前任: 郑安国 |
明朝新建县教谕 万历年间 |
继任: 吴相 |
前任: 齐鸣凤 |
明朝高苑县知县 1595年-1596年 |
继任: 徐学易 |
前任: 陈大期 |
明朝大理府知府 1596年-万历年间 |
继任: 严从淑 |
前任: 徐时进 |
明朝岳州府知府 万历年间 |
继任: 霍荩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