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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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移动:威宝电信
威宝电信与台湾之星合并案虽已经过双方董事会以及国家通讯委员会同意,但此仅表示双方得为合并,尚须变更公司登记才告完成,而威宝电信在经济部商业司登记的公司名称尚未变更,台湾之星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于经济部商业司的公司登记亦未显示其已合并解散,目前威宝电信仍仅是台湾之星的子公司,请将本条目移回威宝电信,并将双方的合并案以未来计划的方式表示,大家都太心急了。--Gfabbh(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18:31 (UTC)
- (!)意见:[1]、[2]。所以,还没变更吗?--Iokseng(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2:50 (UTC)
- (:)回应:全国商工行政服务网,至目前(10/3)为止,威宝电信的登记都还没有变动,台湾之星也只是变更自己的公司名称,正式的合并可能在本月底执行。--Gfabbh(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4:13 (UTC)
建议改名:“台湾之星移动电信”→“台湾之星”
“台湾之星移动电信” → “台湾之星”:“台湾之星”是最常用的名称,不论是广告或店面都是使用此名称。--Iokseng(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2:04 (UTC)
威宝电信条目存废问题
建议比照和信电讯、东信电讯与泛亚电信模式,重建威宝电信条目。--Solomon203(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3:31 (UTC)
- 根据条目的叙述,“以威宝电信为存续公司、台湾之星为消灭公司,合并后威宝电信更名为台湾之星”,则“台湾之星”为“威宝电信”之新名,按维基百科的惯例,所有关于威宝电信的内容写在此条目并无问题。--Iokseng(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5:00 (UTC)
终生吃到饱1111单日活动
可保留—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01.136.19.194(对话)于2018年11月11日 (日) 10:33 (UTC)加入。
- 根据方针,条目不应该包括商品价格,不管是多少钱、几个月或终身都一样,每一家的方案尽管不同,但都算是促销活动,本质上没有区别。更何况还有广告嫌疑。-KRF(留言) 2018年11月11日 (日) 10: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