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议会法》是英国国会的一项宪制性法令,规定西敏宫上下两院之间部分关系。1909年,上议院违背传统,否决下议院的人民预算(英语:People's Budget),下院继而寻求透过法律确定主导上院。1910年1月上议院通过有关预算案。及后下议院提出国会法,遭到上议员反对。同年12月的第二次大选后,在国王佐治五世干预下,最终上议院通过国会法。法令导致上议院实际上完全丧失否决拨款法案的权力,也不再能够否决公共法案,而是只能延迟生效最多两年。国会的最长任期亦由7年减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