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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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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任期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任期
2003年3月17日—2013年3月15日
黃菊吳儀曾培炎
李克強張德江王岐山同時在任
總理溫家寶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
任期
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
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2002年11月15日—2012年11月15日
總書記胡錦濤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書記
任期
1999年12月—2002年12月
副職季允石(副書記兼省長)
前任陳煥友
繼任李源潮
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委員會書記
任期
1998年8月—1999年12月
副職王太華(副書記兼省長)
前任盧榮景
繼任王太華
個人資料
出生 (1944-10-29) 1944年10月29日80歲)
 滿洲國吉林省榆樹縣(今榆樹市
籍貫吉林榆樹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母校中共吉林省委黨校
職業政治家
網站回良玉簡歷

回良玉(1944年10月29日),男,回族吉林榆樹人,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之一,是農業領域工作的主要領導人。196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五十六十七屆中央委員,十六、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曾任兩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生平

教育經歷

早年畢業於吉林省農業學校。1984年至1987年間,由中共吉林省委黨校函授班進修,獲得大專文憑。

從政經歷

1964年從吉林省農業學校會統專業畢業後,回良玉被分配到家鄉榆樹縣農業局工作。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他曾被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1969年恢復工作後,就一直在家鄉任職;歷任榆樹縣革命委員會政治部幹事,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於家公社黨委書記,榆樹縣委副書記等職。1977年文革剛結束,回良玉就得到了一次個人政治飛躍,被拔攫為吉林省農業局副局長。由一個縣(處)級幹部,直接被提升為副廳(局)級。此後,他又歷任中共吉林省白城地委副書記、白城地區行署專員。1985年5月,升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省委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農工部部長。1987年7月,回良玉被免去吉林省省委常委職務,僅擔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分管農業的副省長。

1990年10月,回良玉受推薦進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任副主任、負責農業理論研究。由於中共黨內缺乏懂農業的高級官員,在中共十四大召開之前,回良玉被安排到地方歷練。1992年8月,回良玉空降湖北,任中共湖北省委副書記;次年5月,兼任湖北省政協主席,晉升正部級。1994年11月,回良玉調任農業大省安徽省,擔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長,並於1998年8月晉升為中共安徽省委書記。1999年12月,調任經濟大省江蘇,出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2002年11月15日,回良玉在中共十六屆一中全會上當選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

2003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發布第二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根據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提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1],回良玉出任負責農業的國務院副總理。同時任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總指揮長、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總指揮;並於2008年連任,是兩屆溫家寶政府中,唯一連任的副總理。2012年11月15日,68歲的回良玉在中共十八屆一中全會後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並在2013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卸任國務院副總理一職退休。

評價

回良玉長期在農業領域工作;從一名普通縣農業局幹部,一步一步地積累自己的政治資歷;被認為是中國高層少見的農業專家和理論人才。同時,作為少數民族幹部,也是他獲得提拔的因素之一。

著作

  • 《七情集——回良玉散文隨筆》,中國言實出版社 2015-05
  • 《九樂集——回良玉散文隨感》,中國言實出版社 2017-07
  • 《我所體悟的民族情誼》,民族出版社

參考文獻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2号). 中國人大網. [2021-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0). 

外部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溫家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分管農林水利等)

2003年3月-2013年3月
繼任:
汪 洋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
2003年-2013年
前任:
傅錫壽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長
1994年-1998年
繼任:
王太華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陳煥友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書記
1999年-2002年
繼任:
李源潮
前任:
盧榮景
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委員會書記
1998年-1999年
繼任:
王太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前任:
沈因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北省委員會主席
1993年-1994年
繼任:
錢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