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革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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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革命軍
國民革命軍軍旗,今中華民國陸軍軍旗

存在時期1924年(民國十三年)6月16日-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4日
國家或地區 中華民國
效忠於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種類 中華民國陸軍
中華民國海軍
中華民國空軍
別稱國軍、國府軍
參與戰役六一六事變
國民革命軍東征
國民革命軍北伐
四一二事件
廣州張黃事變
蔣桂戰爭
中原大戰
雷馬事變
青藏戰爭
新疆戰爭
閩變
六一事變
第一次國共內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
中國抗日戰爭
滇緬路戰役
緬甸戰役
滇西緬北戰役
第二次國共內戰
指揮官
著名指揮官蔣中正
李宗仁
白崇禧
黃紹竑
閻錫山
馮玉祥
張學良
何應欽
胡宗南
顧祝同
孫立人
胡璉
張靈甫
薛岳
唐生智
關麟徵
張發奎
馬步芳
馬鴻逵
馬仲英

國民革命軍,即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簡稱革命軍,是中華民國國軍的前身。成立於1924年6月,由國民政府所屬的軍隊改編而來[1]:2012。此後「國民革命軍」一直是規範的稱謂;但由於是國民黨領導的軍隊,中國共產黨習慣上稱之為「國民黨軍」,有時簡稱「國軍」[2]:2

國民革命軍建軍之初,將領軍官均由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創設的黃埔軍校加以培養訓練。國民革命軍是國民政府進行北伐的主要武裝力量。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正式統一中國,國民政府定於一尊,國民革命軍也被稱為國民政府軍,簡稱「國軍」或「國府軍」,期間經歷第一次國共內戰中國抗日戰爭第二次國共內戰戰爭。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實施,國民革命軍成為中華民國國軍,多簡稱「國軍」。儘管如此,憲法施行後仍多次稱其為「國民革命軍」[3][4][5][6][7][8][9][10][11][12][13][14][15]

歷史

1927年北伐時國民革命軍接管位於湖北的英國租界

中國國民黨軍隊

國民革命軍成立前,在廣州以孫中山為總統的護法軍政府,其武力基礎是獨立諸省的地方軍閥,孫中山本人並無軍事實力,1922年六一六事變後,孫中山有感軍閥不服從其命令,決定建立一批軍事武力效忠於他和中國國民黨。

1924年1月20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開辦軍官學校,創立黨軍。宣布實行聯俄容共政策,並發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在蘇聯援助下,中國國民黨得以組建軍校,發展自身的軍事武力。1924年5月,蘇聯紅軍帕維爾·安德烈耶維奇·巴甫洛夫(漢名高和羅夫)到達廣州,受聘孫中山首席軍事顧問、黃埔軍校軍事總顧問兼軍事顧問團團長。孫中山在蘇聯支持下在廣州創立黃埔軍校[2]:2。5月2日,孫中山特任蔣介石為軍校校長,5月9日任廖仲愷為軍校黨代表並籌集軍校經費。由黃埔軍校師生組成的「校軍」後來改稱黨軍[2]:2

1925年2月,陳炯明從東江流域西犯,建國粵軍、黨軍和滇、桂軍東征陳炯明,成功擊潰渠陳炯明的殘部洪兆麟。6月15日,國民黨中央會議決定,將各地建國軍和黨軍改稱為國民革命軍[2]:2。7月5日,依「軍事委員會組織法」,確定「以黨建軍」、「以黨治軍」原則,規定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及監督管理[16]:27。7月,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2]:2。同年7月,依國民政組織法建置軍事部,部長許崇智,職掌⑴國民政府外軍事代表;⑵國民政府之軍事工作,及軍事問題議決案之代表說明者;⑶指揮各省軍事廳之工作;1926年12月裁撤[16]:28。8月18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將轄下各地方軍隊名目取消,統一名為「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轄第一、二、三、四、五、六等六個軍[1]:2012。由黃埔軍校畢業軍官組成的黃埔軍校校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軍長蔣介石。「建國湘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建國滇軍」改為國民革命軍第三軍,「建國粵軍第一師」為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建國粵軍第三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五軍。起初,國民革命軍依照蘇聯體制,在軍、師兩級設黨代表及政治部。

為了彌補軍力差距,國民政府不斷納降改編,吸收各地軍事武力。1926年1月,收編湖南攻鄂軍」,與「警衛軍」(軍長吳鐵城),和建國軍「潮梅軍」(軍長羅翼群)等合組為國民革命軍第六軍,軍長程潛。3月,收編廣西新桂系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軍長李宗仁。6月,湖南唐生智部隊敗於吳佩孚而加入國民政府,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軍。6月5日,依「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正式成立國民革命軍司令部,規定:「凡國民政府下之陸海空各軍均歸其統轄」,「總司令對國民政府與中國國民黨,在軍事上須完全負責」,「總司令兼任軍事委員會主席」;轄參事廳、政治部、辦公廳、衛士團等[16]:28。蔣中正任總司令,李濟深為參謀長,白崇禧任參謀次長代理參謀長,鄧演達為政治部主任,周恩來為政治部副主任。

1926年7月誓師北伐時,國民革命軍編有八個軍,約十萬人[1]:2012

北伐戰爭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訓練總監部軍用圖書審查證

北伐初期,國民革命軍的四、七、八軍分別在湖南、湖北擊敗吳佩孚;二、三、六軍進攻江西最初受挫。1926年12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移設於南昌[17]:12。1927年1月調整戰略,七軍從江左,二、六軍從江右,分兵向江西及長江下游挺進,三、一軍合擊浙江,挺進上海。3月11日第二屆三中全會,為提高黨權,免去蔣軍事委員會主席,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16]:28。至4月軍閥孫傳芳主力被擊潰。國民革命軍取得北伐戰爭勝利[1]:2012。4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第七十四次政治會議,決定奠都南京[16]:28

1927年4月26日發生寧漢分裂,清除中國國民黨內的中國共產黨黨員,並在各地大規模捕殺中國共產黨分子,國民革命軍北伐一度中斷。國、共兩黨因而正式決裂,開展長達十年的武裝衝突。中國國民黨分裂成左派的武漢及右派的南京兩個國民政府。以蔣中正為首的右派在南京成立政府,開始清黨,將中國共產黨黨員從軍隊內清除,並且取消國民革命軍內黨代表及政治部編制。國民革命軍開始被中國共產黨稱為蔣軍,中國共產黨指責國軍已成為「新軍閥」蔣中正工具。至7月15日,武漢政府分共,8月19日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發表遷都南京,又合而為一[16]:28。8月,蔣中正辭去總司令職。孫傳芳乘機反攻,被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在南京龍潭擊敗。

1928年1月,蔣中正復出。支持北伐的馮玉祥手下的國民軍,及閻錫山手下的北方革命軍都得到番號。國軍編為第一、二、三、四集團軍,分別由蔣中正、馮玉祥、閻錫山及李宗仁任司令;蔣中正為總司令。6月,張作霖退出山海關外,被日本關東軍皇姑屯站炸死。國軍進至北京。12月,張學良東北易幟,名義上歸順,北伐宣佈成功。

軍事整合

北伐時期隨著戰爭進展,擴編為49個軍,19個獨立師。

在1928年7月國民政府開始研究裁兵時,屬國民革命軍名下軍隊,有84個軍約300個師,共220萬人。當中尚未包括中國東北地區四川雲南等地部隊。而且軍隊質素非常參差,不少是投誠及收編而成。1928至1929年曾開始編遣工作,計劃將國民革命軍縮編成六十五個師共八十萬人,亦有訂明國軍最高指揮權在國民政府。但不久革命軍內實力軍人即互以兵戎相見,先後發生蔣桂戰爭(參看李宗仁)、中原大戰等多場國民黨內戰,加上對共產黨圍剿及用兵,編遣計劃及軍隊國家化的計劃遂無疾而終。

1935年之後,中國共產黨在被圍剿下遭到重創,各地軍閥在多次衝突失敗後大多服從國民政府的指揮,中國局勢暫時處於平息;為應對日本威脅逐步上升,國民政府在德國軍事顧問建議下,制定國軍編遣計畫,預定將體制混亂、編制五花八門的各類師團統一調整,並配發新式武器裝備及德國軍事訓練,來強化戰鬥力。整編目標計劃將當時全國正規軍力縮減成60個師約70萬人,這項工作以中央軍優先進行。到1937年對日抗戰前,已完成20個師整編,最後因對日抗戰爆發而被迫中斷。不過,這項調整師編制仍成功推廣到各系軍隊之中。抗戰以後,師團都是以這套調整師體制,進行整補與戰力規劃。

抗日戰爭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國軍大幅擴編。當年中共領導的紅軍亦相繼歸入國軍編制,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但通常不歸入國軍陣營。至1945年,國軍共有120個軍、354個師,此外尚有獨立旅、獨立團等。據統計,八年抗戰中,國軍中陸軍傷亡將士三百萬人以上,當中將級軍官陣亡已超過二百名,中下級軍官更大幅傷亡。此外,抗戰期間國軍亦首次離開中國,組成中國遠征軍,到緬甸印度軍共同作戰,且亦屢有勝果。

1944年底,已從戰前的191個師發展到350個師(步兵115個軍328個師含4個補訓總處,騎兵5個軍22個師),但全軍作戰部隊缺額69萬餘人,占編制數的21%。1945年開始全軍整編,至年底完成,共裁撤了38個軍,新建4個軍,保留了89個軍;裁撤119個師,新建13個師,保留256個師。軍事機構從4268個裁去1471個;軍事學校由93所裁去69所,新增5所。總計裁減100萬人,軍隊總數從590萬人下降到490萬人。按計劃,各戰區每3個軍裁去1個軍,轄3個師的軍應裁去1個師,轄2個師的軍應各裁去1個團並由他部調入充實。

軍隊國家化

依照1947年制定之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軍隊不受任何黨派的控制,以中華民國總統兼任三軍統帥。其全稱是中華民國國軍,並在1947年將國軍移交行憲後的中華民國國防部指揮。[18]

1946年2月,國民政府在南京召開軍隊整編會議,通過了《關於變更軍事體制和軍事委員會及其所屬一切軍事機構的議案》。該案決定在國民政府主席下設置國防部,為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在組織編制上設有6廳7局。其中,6個廳分別具體分管:人事、情報、計劃、作戰、訓練、研究;7個局則分別具體分管:新聞、民軍、保安、預算、史料、警察、兵役。除國防部外,另設參謀總長。在部隊的編制體制上,決定將戰區機構改為綏靖主任公署;集團軍改為整編軍;軍縮編為整編師,師縮編為轄3個團的整編旅;裁減新編師、暫編師、預備師等番號。在美國斡旋下,國民政府(國民黨)與共產黨在1946年2月在重慶簽署《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方案規定全12個月內將中國軍隊減為108個師,90個師為國民黨,18個師為共產黨。之後再在六個月縮編為國民黨50個師,共產黨10個師。根據整編會議確定的方針,1946年6月1日,國民政府將軍事委員會和軍政部正式改組為國防部,掌管全國軍政事務,國防部下轄陸軍、海軍、空軍、聯合後勤4個總司令部;武漢、北平、西北、東北、廣州5個行營;徐州、鄭州、衢州等「綏靖」公署以及重慶行轅、第2戰區、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和第79軍等直屬軍政機關和部隊。撤銷了抗戰時期成立的中國陸軍總司令部,並改為陸軍總部。但是整軍尚在開始階段時,1946年6月全面內戰爆發後,將軍隊總數減少了三分之一,由抗戰勝利之初的113個步兵軍,精簡整編為86個整編師(軍),248個旅,其中86個整編師中有美械、半美械裝備的22個師。

1947年起,各地中國共產黨軍隊不再附屬於中華民國國軍,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1948年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隨後中華民國國軍在大陸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擊敗,國軍餘部隨著中華民國政府撤往臺灣,在中國大陸的歷史亦告一段落。

組織

指揮機關

軍階

官等 官階 兵種 領章
將官 特級上將
一級上將
二級上將
中將
少將
校官 上校 炮兵
中校 騎兵
少校 憲兵
尉官 上尉 軍樂
中尉 炮兵
少尉 測繪
准軍官 准尉 騎兵
士官 上士 軍需
中士 軍醫
下士 通訊
士兵 上等兵 工兵
一等兵 機械化部隊
二等兵 憲兵
  • 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起初沿用了北洋時期的軍階制度。
  • 1931年4月國民政府公佈了《陸空軍軍官佐士兵等級表》:
    • 軍官分為將官、校官、尉官三等,各官等又分上、中、少三級(少尉之下另設准尉)。
    • 軍佐改用與兵科相同的三等九級名稱。
    • 軍士分為:上士、中士、下士
    • 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 明確設立了空軍軍階等級。
  • 1935年國民政府公佈《陸海空軍官制表》、《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重新制定陸、海、空軍軍階等級:
    • 軍官和軍佐冠以所屬軍種。
    • 三軍軍佐均分為監、正、佐三等,相當於將、校、尉:
      • 「監」分為總監、監,相當於中將、少將。
      • 正、佐均分為一等、二等、三等,相當於校、尉的上、中、少三級。
      • 軍佐以專業名稱加以區分,如:相當於現今「海軍軍醫上校」的「海軍一等軍醫正」。
      • 軍士除空軍機械、通信、攝影、測候等專業的軍士分為一等軍士、二等軍士、三等軍士,其餘與前制相同。
  • 1935年3月,國民政府區分上將為特級[19]、一級、二級。
  • 特級上將從設立至2000年廢除,僅授予1935年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一人;大陸時期一共授予陸軍一級上將10名、海軍一級上將1名,除了蔣中正嫡系的何應欽陳誠,其餘皆是獨霸一方的地方勢力[20]
  • 1936年起,由於上將員額有限,合於晉升二級上將規定的陸軍中將,可以加上將階[21],其服制同二級上將、領中將最高額薪俸,且二級上將職位出缺時可以優先晉任,唯1949年政府遷台之後沒有中將加上將階[22]
  • 國民政府也多次以陸軍上將階配合勳章贈與友邦政要[23],以示友好。

編制

戰區(行營)>兵團(轄2至5個集團軍)>集團軍(轄3至5個方面軍/軍團)>軍團(轄2個軍)>(轄3至5個師)/路軍(轄2師)>>>>>

建軍初期編制(1925年8月-1926年7月)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印
早期國民革命軍軍、師、團級軍旗
早期國民革命軍營、連級軍旗

國民革命軍號稱八個軍,一至八軍軍長及黨代表分別為:(一軍)何應欽繆斌;(二軍)譚延闓李富春;(三軍)朱培德朱克靖;(四軍)李濟深廖乾五;(五軍)李福林李朗如;(六軍)程潛林伯渠;(七軍)李宗仁黃紹竑;(八軍)唐生智劉文島

以上部隊番號序列如下:

必須一提的是,此時在廣州整編國民革命軍的軍級單位因為沒有旅編制,因此團級以上直接跳師,導致一個軍實際滿編人員在一萬人左右,約等同日後改編時的步兵師。

北伐時期編制(1926年7月-1928年12月)

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師

一次北伐時期序列(1926年12月一1927年7月)

1926年8月,廣州國民政府貴州清鄉司令部所屬右路軍、中路軍、獨立旅等部在湖南辰州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九軍。1926年8月23日,廣州國民政府以黔軍第2師(下轄三個旅,由原黔軍第2混成旅擴編)在四川纂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十軍,轄第28師(由黔軍第2師所屬三個團改編)、第29師(由黔軍第2師所屬三個團改編)、第30師(由黔籍新兵組成)、教導師(由黔籍新兵組成)。1926年11月27日,國民革命軍第四軍以所屬第十師為基礎在湖北武漢擴編為第十一軍。

二次北伐時期序列(1927年7月一1928年12月)

整合時期編制(1928年12月-1937年7月)

1937年7月抗戰爆發前,國民革命軍共有步兵師183個,獨立步兵旅58個,獨立步兵團43個,騎兵師8個,獨立騎兵旅5個,獨立騎兵團3個,獨立炮兵旅2個,獨立炮兵團15個,獨立炮兵營13個,獨立工兵團2個,交通兵團3個,通信兵團2個,憲兵團11個,憲兵營2個,總兵力202.9萬人。

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8月-1945年7月)

1943年時的國民革命軍部隊在緬甸行軍

1937年國軍戰鬥序列
1938年國軍戰鬥序列
1939年國軍戰鬥序列
1944年國軍戰鬥序列

軍隊國家化編制(1945年8月-1947年12月)

國民革命軍之軍、師級列表

民國15年(1926年)7月

  1. 總司令蔣中正
  2. 軍事總顧問:加倫
  3. 參謀長李濟深
  4. 副總參謀長白崇禧
  5. 政戰部主任:鄧演達
  6. 總政戰部顧問鐵羅尼
  7. 副官長張治中
  8. 前敵總指揮唐生智
  9. 前敵總指揮部參謀長 張翼鵬
  10. 警衛團長 金佛莊

北伐後至抗戰前新編部隊

新編軍、師

其他編制部隊

行動歷史

持大刀的騎兵隊衝鋒
國民革命軍騎兵與地方部族武裝在一起

以下是與國民革命軍直接相關的戰爭與戰役。

中華民國統一時期

抗日戰爭時期

抗戰時期的國民革命軍
民國33年五月,一位10歲國民革命軍士兵被分派到緬甸防禦中國邊界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辭海編輯委員會 (編). 《辭海》(1989年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9. 
  2. ^ 2.0 2.1 2.2 2.3 2.4 張明金、劉立勤主編 (編). 《國民黨歷史上的158個軍》. 北京: 解放軍出版社. 2007. 
  3.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4. ^ 蔣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5. ^ 蔣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6. ^ 蔣中正. 研究美國建軍的精神指明中國革命軍人必要的信念——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7. ^ 蔣中正. 今後軍事教育的方針.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3). 
  8. ^ 蔣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9.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0.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1. ^ 蔣中正. 黃埔精神與革命大業的再推進.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2. ^ 蔣中正. 對國軍第十八屆英雄政士訓詞.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3. ^ 蔣中正. 復國建國事業的基礎.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4. ^ 蔣中正. 軍事教育的最高目的和革命軍人的最大責任.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5. ^ 蔣中正. 政工人員的責任和必須具備的條件.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3). 
  16. ^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劉鳳翰. 《國民黨軍事制度史》.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9. 
  17. ^ 陳布雷等編著,《蔣介石先生年表》,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8年6月1日
  18. ^ 參見台北歷史文獻社編,政協文獻,頁101
  19. ^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已廢止)。
  20. ^ 國軍的一級上將. [2008-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4-01). 
  21. ^ 陸軍中將加銜暫行條例(已廢止)。
  22. ^ 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59卷37期0號24頁,"陸軍中將加銜過去在大陸是實施過的,但自到臺灣之後,...這個條例在臺灣事實上沒有施行過。"
  23. ^ 尼泊爾總理就職週年紀念,我贈以勳章陸軍上將銜 (HTML) (新聞稿). 民報社. 1946-11-28 [2008-10-07] (中文). 尼泊爾國務總理伯達馬塞爾就職週年紀念,我國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長沈宗鏇為慶祝專使,並授該國務總理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永久失效連結] 該報導顯示,國民政府曾在1932年、1934年、1946年,分別對時任尼泊爾國務總理的賓森塞(1932)、由爵達塞爾(1934)、伯達馬塞爾(1946)三人(後兩者為叔姪關係),贈與一等(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1. ^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至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控制中國大陸大部分地區,中華民國僅控制台灣地區及剩餘部分島嶼;此後雙方之間發生多次小規模衝突,至1960年代後未爆發衝突,但兩岸在今天仍舊處於理論上的戰爭狀態。
  2. ^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頒行後,國民革命軍成為中華民國國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