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應龍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姜應龍,號青門浙江餘姚籍,直隸鹽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舉人[1],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福建泉州府推官,為官清正廉明,去職後,民間立生祠祭祀[2]。歷山東陽信縣知縣。

弘光時,起為吏部驗封清吏司郎中[3]

參考

  1. ^ 光緒《餘姚縣志》·卷十九·選舉表:(崇禎)六年癸酉(舉人)……姜應龍 本姓邵,順天榜。進士碑錄淮安鹽城籍。
  2.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姜應龍,號青門,浙江餘姚籍,直隸鹽山人。崇禎丁丑進士,任泉州府推官。風規屹立,器體淵洪。治獄不厭詳鞫,不務鉤距。奉檄按旁郡稽比,皆平允。殫心四事,歷署郡篆,攝邑事,勵素絲之節,懸魚在梁,饋謝影絕。遇童子試,則鏡別臚分,單寒盡拔。己卯校閩闈,壬午應楚聘,精心簡閱,入彀皆英俊。去之後,士民立祠塑像於紫雲寺西生祀焉,與區聯芳祠同時創建,穹然並列。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弘光)時吏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顏渾、何應奎、葛含馨、王寖大、姜應龍、武備、沈煃晃、王夢鼎。……應龍,餘姚人。崇禎十年進士。歷泉州推官、福建道御史、驗封郎中。
官銜
前任:
區聯芳
明朝泉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張若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