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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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邏輯學、數學和哲學中,性質(英語:property)是對象的特徵,例如:紅蘋果的性質包括紅性(英語:redness直譯:紅的-名詞標記)。性質可以被認為是對象擁有的形式。但是,性質和那些獨立的例示的對象不同,而且一個對象的性質也常常不止一個。哲學上的性質與邏輯學/數學的的概念不同,因為這裡的類沒有外延;它也與哲學上的不同,因為類里的性質可以被認為是區別於對象擁有的性質。在某種程度上,不同的獨立實體可以有相同的性質,理解這一點,就是普遍性問題的基礎。

哲學上的性質通常被認為是柏拉圖主義的。[1]

參見

參考資料

  1. ^ Machael, Jubien. Contemporary Metaphysics. Blackwell. : 36. ISBN 1-55786-859-X.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