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鑒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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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鑒燎(1955年11月),廣東省廣州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貪腐官員。原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

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法學博士,經濟師[1]。1991年起,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鎮長,天河區副區長[2]。1998年3月,任廣州市天河區區長,同年8月任天河區委書記。2002年後,出任廣州市海珠區委書記、廣州市委副秘書長、廣州市政協副主席。2011年12月後,任廣州增城市委書記,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12年1月11日,當選廣州市副市長[1]

2013年12月19日被調查,2014年7月11日廣東省紀委正式宣布,曹鑒燎在廣州市天河區海珠區和增城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大約2.7億人民幣),與11名女性通姦。[1][3][4]2017年4月1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曹鑒燎受賄超8000萬元,判處無期徒刑。曹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2][5]。2017年8月3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曹鑒燎受賄上訴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6]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曝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与11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網易. 2014-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5). 
  2. ^ 2.0 2.1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不服. 人民網. [2017-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3). 
  3. ^ 曹鉴燎一审被判无期. 新華網. [2021-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3). 
  4. ^ 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落马 涉事村官大多提前出逃. 中華網. 2014-07-12 [2014-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5). 
  5. ^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不服. 正義網. 2017-04-15 [2021-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3). 
  6. ^ 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受贿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南方網. [2017-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