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圖宣言》是1991年12月21日由蘇聯11個共和國(波羅的海3國和喬治亞除外)的領導人在哈薩克首都阿拉木圖舉行的首腦會議上簽署的一份宣言。
內容
- 確認由俄羅斯、烏克蘭和白俄羅斯3國簽署的獨立國家國協的宗旨和原則。
- 宣布聯合體成員國將通過協調機構進行平等合作,保留軍事戰略力量的統一指揮和對核武器進行統一監督。
- 各成員國將在形成和發展共同經濟區域方面進行合作。
- 宣布隨著獨立國協的成立,蘇聯將停止存在,各加盟國互相承認。
- 獨立國協對承認其宗旨和原則的前蘇聯成員國或其他國家開放,經成員國一致同意均可加入獨立國協。
簽署宣言者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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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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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主權 |
歌唱革命 (1987—1991) · 波羅的海國家恢復獨立: 立陶宛, 拉脫維亞, 愛沙尼亞 各共和國的主權宣言: 愛沙尼亞 (1988.11.16), 俄羅斯 (1990.06.12), 烏克蘭 (1990.07.16), 白俄羅斯 (1990.07.27)獨立宣言及法案: 立陶宛 (1990.03.11), 拉脫維亞 (1990.05.04), 亞美尼亞 (1990.08.23), 喬治亞 (1991.04.09), 烏克蘭 (1991.08.24), 摩爾多瓦 (1991.08.27), 亞塞拜然 (1991.08.30), 吉爾吉斯 (1991.08.31)獨立公投: 立陶宛 (1991.02.09), 拉脫維亞 (1991.03.03), 愛沙尼亞 (1991.03.03), 喬治亞 (1991.03.31), 亞美尼亞 (1991.09.21), 土庫曼 (1991.10.26), 烏克蘭 (1991.12.01), 亞塞拜然 (1991.12.29)¹, 烏茲別克 (1991.12.29)¹引入俄羅斯總統職位公投 (1991.03.17) · 俄羅斯總統選舉 (1991.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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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嘗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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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國協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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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解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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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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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成員國 (自蘇俄分設後重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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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蘇俄(已為 蘇聯加盟國)分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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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加索分解後新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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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新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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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加盟共和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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