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八百壯士衝突案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首段消歧義

{{Editprotected}} 請將導言[[八百壯士(臺灣)|八百壯士]]連結改成[[八百壯士 (臺灣)|八百壯士]],謝謝。--S099001 💬 2018年4月28日 (六) 11:46 (UTC)[回覆]

@S099001不是本來就是正確的嗎?--Xiplus#Talk 2018年4月28日 (六) 11:51 (UTC)[回覆]
快取沒清除...抱歉。先將請求tl。--S099001 💬 2018年4月28日 (六) 12:16 (UTC)[回覆]

編輯請求

"連結" 段落中有列出 "八百壯士捍衛權益Facebook" 的外部連結, 這似乎是只有一方說法的FB, 請求刪除--Wolfch (留言) 2018年4月30日 (一) 02:53 (UTC)[回覆]

本人關於八百壯士衝突案之編寫原則與立場

我明確支持使用"正確"之媒報來源的立場,我堅決反對使用"偏頗"來源,更要不得的是"斷章取意"編述之立場,維基是要給讀者中立、正確客觀之內容,不是說謊拼湊比賽,不是只要有"來源"的全塞入,而不做過濾,我是人,有分辨是非能力,我本良善之心寫維基,很單純。

維基方針不會教你選擇挑有"偏頗、不正確"之來源來寫維基,倘偌有無法分辨正確與否之來源,要寧缺勿濫。像Mydjsound還會斷章瞎湊,倒黑為白,豈是一句只要有來源就可編寫,來合理化他的乖張行為,誤導真相。以下我舉六項,維友參研:

1.任何陳抗衝撞,雙方難免掛彩,被打的氣頭上不爽是合理,記者更是,因此多數媒報會負面報導陳抗者更屬正常,但要記得,初期文述視頻為其掌控選擇與發佈,但後續大量他人所握之視頻訪視與檢調資料,會呈現出較趨真相之內容,或許同初期媒報,或許也會大翻轉,不必急述編寫,內容之精準與正確,重於編寫量與速度,要寫,一定要本於初(善)心來選編為之。

2.維基本不得引用-臉書、網友、布落格、群組內容,這是沒有疑問的。Mydjsound屢次將一位醫師個人"臉書"內容及媒體將之引述摘入,可以嗎?我已幾次回退,甚至舉例-如果彭文正、邱毅在"臉書"說看到警察、民眾被打細節,媒體也轉,維基可摘寫嗎?他還裝傻神回-你寫邱毅啊,我有更多,幾百則,大家一起寫啊),這不很離譜嗎。

3.Mydjsound編寫的-遊行過程,退役上校陳咸嶽,為了避免拒馬壓住的三名警員被陳抗者踩上去、壓傷警察,致自己的左手小指意外遭"群眾"的油壓剪剪斷,斷指莫名其妙消失,大家遍尋不著,孰料被「八百壯士」發言人吳斯懷拿走,吳斯懷也未交給陳咸嶽,還裝在紙袋中,召開記者會痛批蔡英文。且還故意不寫-醫生表示斷指切面已髒,就算找回斷指也無法手術復原故而截除,還故意引"網友"嘲諷斷指快還人家,注意他又是引"臉書、網友"評論,手法低落。

這種偏頗內容,讓讀者感受到:A.上校斷指是陳抗隊友所傷。B.斷指本可接回。C.但被吳斯懷藏而失了接回先機。 

但有三篇報導,特別是傷者當事人與妻說明,是被"警察"的油壓剪剪斷,還有醫師表示短指因油壓剪切面太髒,即便找回斷指也無法手術復原而截除,所以事實真相完全被顛倒,真相是:A.上校斷指是警察所傷。B.斷指就算找到也無法接回,不關吳斯懷尋獲未交醫院來接回。C.因斷指無法接回,所以吳斯懷尋獲未交,來當作痛批蔡英文暴力對待退伍軍人之證據。

又Mydjsound不讓我寫-陳妻表示目前尚無思考國賠,但難過抱怨,丈夫軍中只要有事就會放下家庭,如今斷指後,讓他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M說是個人心情不必寫,我真想問,此為當日最大之受傷者,報載說她當天也跟先生到場陳抗,目前應也體諒警勤為公而未提訴及國賠,心胸是寬,雖然日後提否不知,但若連講她先生在職以公棄私,然現斷指而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這樣都不行嗎,寫這段,會過份不宜嗎。還有,衝撞雙方的"警員"執勤之體會心聲陳述,國人與執政者不應知道嗎,可讓相關單位參研,不好嗎。

4.Mydjsound編寫的-一名警察在試圖把拉扯大門的鐵鍊剪掉時,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

這種偏頗失真的內容,讓讀者感受到:警察奉公值勤,差點摔下受傷,抗爭民眾還鼓掌叫好,沒同理惻隱心,是非常要不得。

但事實真相是,我看了該視頻三次,發現是該員警持大鋼剪大門鏈條,是他自己失足滑倒,他還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你知我看視頻時,真為該民眾捏二把冷汗,沒被剪到跟沒被甩傷,我如在場會為他慶幸,要他去買個樂透,太幸運,而在場民眾因此鼓掌或罵員警,我認為是剛好而已。我為何敢加(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因這是事實,雖媒體偏頗隱匿,但視頻為真,還原真相。

我敢以此和Mydjsound對賭退出維基,我猜想Mydjsound應也看過視頻,倘Mydjsound若堅持他對我非,他為何要二、三次來刪除此"自己原編寫的整段"內容,他是心虛,可讓維友看視頻來檢視真相啊,但他不敢,因爭論後之真相會讓他難堪,所以他屢刪,但我還是堅持回述真相。

如果閣下與路人甲爭執,而路人甲打了你,你未還手,路人甲還找了友他的朋友記者編輯報導,誣說是你打他,後有監視器畫面顯示是他打你之真相,難道不應揭露,還是要以媒報為憑而來繼續誤傳。

5.Mydjsound多次回退我與S099001對"引言"之中立性編輯,更扯的是他食言自肥自說過的話,(關於簡介-但你引用前例,我願意接受),但他還是反覆加入其原先贅言。我厭惡說話不算話之人。

6.S099001勸告Mydjsound請不要直接抄襲來源內容,並請使用中立百科全書語調,現在不是在寫故事。我也多次要他摘要敘述,但Mydjsound當是新聞報導編寫此條目,多次復原其砸染細節,還怪我是在淡化,莫名奇妙。

Mydjsound不要給我亂扣帽貼標籤

我寫的字很白話,舉例也淺顯,應很好理解,寫維基是無償編輯之公益,我當然有編寫立場與原則-明確支持使用"正確"之媒報來源的立場,堅決反對使用"偏頗"來源,更要不得的是"斷章取意"編述之立場,我更希望Mydjsound不要誤釋維基編寫之方針與原則,Mydjsound誣我是"反年改"背景,但他連"反年改"的訴求是"不溯既往"都不知道,將我是支持"合理"的改革(我更沒說過要不溯既往的話),還硬栽我是反年改成員,(※)注意本人不是八百成員或幹部,也未參與過軍公教陳抗事件,餘各類社會運動陳抗也未參與過,且在"繆德生-討論頁"我已重申過看法,Mydjsound卻故意視而不見:(摘-我雖不能代表軍公教,但類似這種會有污衊軍公教傾向者,我能說就說,導正觀念。你能支持年金改革,每個人也行,我要有說反對改革的話嗎,你找出來。摘-我前與他人論述:我是贊成合理改革,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職多繳,延後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長可久,下次不可再來,政府要是信用破產,政經危亡)。幾個月來有二、三人在扯鬥影射我背景,我希望Mydjsound不是某人指使來炒此舊的議題,對此,至少有三位管理員對此發表過看法,我的討論頁也部份摘述過,另外還有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WildCursive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維友自參便知,不再贅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08:06 (UTC)[回覆]

「八百壯士衝突案」已淪為「八百壯士廣告站」

八百壯士衝突案中,Chinuan12623一直修到都是八百壯士的回應跟理念,毆打八十餘名警員、十餘名記者、侵擾兒童醫院等滋事過程幾乎刪去、或者極盡淡化,非常偏頗不公,亦違反了WP:NPOVWP:RL。如果我們能容忍這樣的行為,維基百科不再是中立客觀,將成為八百壯士的玩偶

本人在八百壯士衝突案條目中保持著WP:GF,但本人的編修,卻遭Chinuan12623一直無理全部刪除,多次溝通無效。調查之下發現Chinuan12623身為「反年金改革的退役軍官」,他的討論頁中,自承就是陸軍官校專科五期的退役軍官,他建立了屬於自己的條目,他還說自己補充了很多資料,不涉及利益衝突。

Chinuan12623不打自招,在WP:VIP中自承「反年金改革」,Chinuan12623說「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職多繳,延後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長可久,下次不可再來,政府要是信用破產,政經危亡。」這意思就是「只支持自己發明的年金改革」,政府的他不喜歡,他反對,連最為社會詬病的十八趴都不准廢。這不是反年改,那甚麼是反年改?

在八百壯士衝突案條目中,「反年改的退役軍官」與事件非常有關。八百壯士衝突案,是「反年改的退役軍官」造成的社會滋擾。但Chinuan12623本人即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為了擁護自己反年改的隊友,非但不願避嫌,還一直刻意編輯,試圖對各種反年改團體的惡行加以淡化、美化,並且用意不是記述事實,而是當作批判政府、美化隊友惡行的工具,違反了WP:NPOVWP:RL。其脫序行為多不勝數,屢勸不聽。

八百壯士衝突案,原先有記述八百壯士大鬧醫院的目擊者(臺大醫院醫師)證言,各家媒體新聞亦有引述,並有附上新聞來源。但Chinuan12623執意將此目擊者證詞屢屢刪除,說違反方針,但目前不知所犯何條,他亦無法舉出,完全瞎掰。本人一直努力持續溝通,但依然被Chinuan12623堅持刪除,試圖掩蓋八百壯士侵入醫院,殘害病童的暴行,違反了WP:NPOVWP:RL

八百壯士衝突案,Chinuan12623胡亂加入「(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導致民眾不滿等字樣,如果他不是在場的八百壯士,此種行徑完全屬於臆測、與單純屬於Chinuan12623的心得感想,但屢勸不聽。Chinuan12623說他並不在場,只是利用「用心去看」,就可以得知抗議民眾的想法。此說詞詭異之極,根本是「通心術」,非科學範疇,其言論非常荒謬、無稽。而且此例一開,以後編輯者都可以透過「用心去看」網路影片,來臆測他人心中想法,洵為維基之大害,Chinuan12623的作為,將維基百科變為「瞎猜百科」,違反了WP:NPOVWP:RL

Chinuan12623也直言不諱,告知各位其行徑,就是明明白白的瞎猜,Chinuan12623:「看我看了該視頻三次,發現是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是自己失足滑倒,後復用鋼剪甩擊民眾。)你知我看視頻時,真為該民眾捏二把冷汗,沒被剪到跟沒被甩傷,我如在場會為他慶幸,要他去買個樂透,太幸運,而在場民眾因此鼓掌或罵員警,我認為是剛好而已。」。這太好了,Chinuan12623已經坦承他是看了影片之後,隨意臆測抗爭民眾的想法,單純是他個人的猜想,也沒有任何新聞報導資料可以佐證,還幾乎寫得跟各家媒體都相反,完全違反WP:RL、WP:NPOV,各位編者,有目共睹。

八百壯士衝突案,Chinuan12623一直在「經過」中加入一些「傷者妻子的事後感想」,感想內容是「丈夫軍中只要有事就會放下家庭,如今斷指後,讓他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Chinuan12623乘機寫下最喜愛的「表揚軍人」,完全與本節無任何關係,讓事發經過成為「大兵手記」,除了歌功頌德之外毫無事實,也與條目毫無關係,屢勸不聽,還違反了WP:NPOVWP:RL

他還敢大言不慚「我真想問,此為當日最大之受傷者,她目前應也體諒警勤為公而未提訴及國賠,心胸是寬,雖然日後提否不知,但若連講她先生在職以公棄私,然現斷指而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這樣都不行嗎,寫這段,會過份不宜嗎。」沒錯,完完全全不行,完全過分,完全不宜,因為「傷者妻子的事後感想」完全不是經過,這叫做感想,而且還不是當事人感想,是當事人的配偶之感想,是八竿子扯不上關係的廢語。正如他指控別人的「反覆加入贅言」,這與本節毫無關係,不但是贅言,還是贅言中的贅言他想加甚麼都可以,八百壯士圍毆警察、毆打記者、大鬧醫院的過程就是贅言,可笑至極,令人齒冷。

我還發現,維基百科有些人的伎倆就是隨便寫一篇亂七八糟的討論文,如果沒人回應明確反對,這種人就會自稱他的說法就是討論頁共識,接下來條目就只有他的意見,用盡偏頗之詞,行美化其團體之事,汙名化他人,不讓任何人編修。如果你還在乎公正,如果你不願他們繼續惡行,請在每個條目中勇敢發聲,不要讓這種伎倆一再出現,搗亂維基百科。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1:42 (UTC)[回覆]

 警告Mydjsound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同貼Mydjsound用戶頁 警告)

  • Mydjsound多次扣帽貼標籤說Chinuan12623本人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成員,而給本人羅列罪名人身攻擊(摘:Chinuan12623本人即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為了擁護自己反年改的隊友,非但不願避嫌,還一直刻意編輯,試圖對各種反年改團體的惡行加以淡化、美化,並且用意不是記述事實,而是當作批判政府、美化隊友惡行的工具...Chinuan12623的作為,將維基百科變為「瞎猜百科」,洵為維基之大害)。
請Mydjsound看清楚我之回應,即刻停止此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如再違反管理員處理舉報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將提報騷擾人身攻擊之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3:04 (UTC)[回覆]
  • 摘1233於2018年4月30日12:02對Mydjsound提出之警告:
您對他人進行了人身攻擊,請立即停止這種行為。如果您繼續進行攻擊,您將會禁止編輯維基百科。(1233指稱人身攻擊內容為:連最為社會詬病的十八趴都不准廢。我很想知道他(Chinuan12623)多喜歡十八趴,存了幾年?)
  • 在本人如上"二次"警告,1233"一次"警告不可人身攻擊後,Mydjsound再次人身攻擊,如後:
你喜歡引用,我就再說一遍給你聽。
Chinuan12623本人即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為了擁護自己反年改的隊友,非但不願避嫌,還一直刻意編輯,試圖對各種反年改團體的惡行加以淡化、美化,並且用意不是記述事實,而是當作批判政府、美化隊友惡行的工具...Chinuan12623的作為,將維基百科變為「瞎猜百科」,洵為維基之大害。

如果不明究裏,建議閉嘴為妙。不要又藉機胡說八道

如果不明究裏,建議閉嘴為妙。不要又藉機胡說八道。1233說的根本不是這個,他說的東西,我早已修正。你自己去問1233。

你的作為都是事實,可供查證,一點都不是人身攻擊。「我再引個客觀的看法,大家都看得出來你做的勾當。」

「* 除第一項指控外,Chinuan12623在該二條目似乎未有完全奉行避嫌原則。建議兩方解決編輯爭議,惟亦希望管理員關注Chinuan12623Mydjsound此二用戶,否則中文維基百科將有機會因此編輯爭議而有堪虞之憂。ŚÆŊŠĀ五四運動九十九週年了,知情權呢 2018年4月29日 (日) 02:26 (UTC)」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6:44 (UTC)[回覆]

↑↑↑此段為Mydjsound冒用Sanmosa之留言與簽名,很不應該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6:30 (UTC)[回覆]

↑↑↑「我再引個客觀的看法,大家都看得出來你做的勾當。」少來這套混水摸魚了,又要誣賴我,我有寫這段字樣,請你把你的眼珠擦亮再來。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6:42 (UTC)[回覆]

Chinuan12623說他不是反年改。但他說「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職多繳,延後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長可久,下次不可再來,政府要是信用破產,政經危亡。」這意思就是「只支持自己發明的年金改革」,政府的他不喜歡,他反對,連最為社會詬病的十八趴都不准廢。這不是反年改,那甚麼是反年改?
自稱不是八百壯士成員,卻用盡各種方式淡化、美化八百壯士的行徑。加入「(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導致民眾不滿等字樣,如果他不是在場的八百壯士,此種行徑完全屬於臆測、與單純屬於Chinuan12623的心得感想,但屢勸不聽。Chinuan12623說他並不在場,只是利用「用心去看」,就可以得知抗議民眾的想法。此說詞詭異之極,根本是「通心術」,非科學範疇,其言論非常荒謬、無稽。而且此例一開,以後編輯者都可以透過「用心去看」網路影片,來臆測他人心中想法,洵為維基之大害。
Chinuan12623自稱討厭別人的贅言,但他一直在八百壯士衝突案「經過」中加入一些「傷者妻子的事後感想」,感想內容是「丈夫軍中只要有事就會放下家庭,如今斷指後,讓他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完全與本節無任何關係,讓事發經過除了歌功頌德之外毫無事實,也與條目毫無關係,屢勸不聽。正如他指控別人的「反覆加入贅言」,這不但是贅言,還是贅言中的贅言

你喜歡聽,我就再說一遍給你聽,我還可以再講十遍。

Chinuan12623對於我的質問,全部都解釋不出來,講不贏我,就說我人身攻擊,最會人身攻擊的人就是Chinuan12623,另一個網友只是善意發問,Chinuan12623就痛罵人家「井底蛙」,違反WP:PAWP:EQ。堪稱人身攻擊大師,事後還振振有詞,說對方侮辱繆德生,他才攻擊,Chinuan12623哪位啊?你是繆德生的誰啊?


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4:11 (UTC)[回覆]

(※)注意

  1. Mydjsound你這頁編排凌亂,請做調整,以利點讀,並移除冒用他人留言與簽名段,我用↑↑↑是提醒你要做移除或修飾,不是你也可照用↑↑↑來解決,但如要摘引要如何做,去問別人。趕快處理,不要讓人見怪。
  2. 罵人的話,敢罵不敢留,應是先致歉再修,不然就不要罵人。
  3. 我上次才說你不要"段章誤導"讀者,你又來,習慣很差。先說我指責「井底蛙,你去走94天、3600公里,每天40公里看 3.86台海危機隨時準備上戰場,但看一群憤青不想當兵」,現在更省只說「井底蛙」,只說果,不說因,讓人覺得我真罵人,這跟你對這條目編輯手法相同,內容失真,很糟糕。
此因是-對方編摘說-他(繆德生)爬上去是為了自己獲得更多退休金不是嗎?)你Mydjsound還辯說維友只是善意發問,你真不感覺此跟樓上(1233指稱Mydjsound你做人身攻擊內容為:連最為社會詬病的十八趴都不准廢,我很想知道他(Chinuan12623)多喜歡十八趴,存了幾年?)相同嗎,但我不會說他人身攻擊。我有跟編者多有理性溝通,你看清楚他的回覆-(謝謝您分享您的意見,在下獲益良多,謝謝)。Mydjsound你常會"段章取意、偏頗扭曲"之編輯手法要改啊。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7:09 (UTC)[回覆]

(※)注意

  1. 關於18%,你皇皇大言你反對廢除18%,所以你也應該交代你是否領18%,領了多久,不然你修編那麼多年金改革相關條目,編輯有很大的爭議。我只是作語氣上的修正,不願意成為那種辱人如常事的惡劣維基人罷了。我講話都有根有據,不需要跟你道歉,你不必再逃避質疑,你必須奉行避嫌原則。你Chinuan12623就是反年改的退役軍官,應奉行避嫌原則,理應迴避這條目。我還可以再講十遍。
  2. 對方友善,你人身攻擊就可以正當化?好可惡的心態,欺人太甚。對方被你罵「井底蛙」了之後,不厭其煩地向你解釋他的立場,客氣地回應「謝謝您分享您的意見,在下獲益良多,謝謝」,你卻還給了顏色開染坊,得寸進尺,人身攻擊別人還大言不慚,你的作為真是人神共憤,令人髮指。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2:28 (UTC)[回覆]

請教各位:中立性議題

倘若能舉證某人士是屬於八百壯士相關團體,或已知與八百壯士成員之間有密集聯繫,是否能避免其在此條目中任意修編,引發不必要的困擾?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7:02 (UTC)[回覆]

Wikipedia:利益衝突,不過現時只是論述。「Wikipedia:Conflict of interest」在英文維基百科則是「態度指引」。參見Talk:軍公教反污名要尊嚴九三大遊行#本條目的主要貢獻者與本條目所宣揚的內容可能存在利益衝突。--Mewaqua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7:29 (UTC)[回覆]
  1. Mydjsound誣我是"反年改"背景,但他連"反年改"的訴求是"不溯既往"都不知道,將我是支持"合理"的改革(我更沒說過要不溯既往的話),還硬栽我是反年改成員,請注意本人不是八百成員或幹部,也未參與過軍公教陳抗事件,餘各類社會運動陳抗也未參與過。
  2. 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WildCursive人身攻擊之規戒-所謂「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警總」之類指控,與編輯條目了無關係。舉例而言,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因此,不要再有相關指責出現。
  3. 莫再影射本人並作無關指責與人身攻擊,請就條目內容實質討論。
  4. 請明確支持使用"正確"之媒報來源的立場,堅決反對使用"偏頗"來源,更要不得的是"斷章取意"編述之立場,維基是要給讀者中立、正確客觀之內容,不是說謊拼湊比賽,不是只要有"來源"的全塞入,而不做過濾。倘偌有無法分辨正確與否之來源,要寧缺勿濫。尤其是新聞事件,初期媒報混沌,日後或許大翻轉,不必急述編寫,內容之精準與正確,重於編寫量與速度,要寫,一定要本於初(善)心來選編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8:12 (UTC)[回覆]
  1. Chinuan12623幾乎寫得跟各家媒體都相反,他的解釋是他不在現場,他「用心去看」,就可以得知抗議民眾的想法。非常荒謬,難道是通心術?也沒有任何新聞報導資料可以佐證,完全違反WP:RLWP:NPOV。各位編者,是不是以後都可以透過「用心去看」網路影片,來臆測他人心中想法?「一個影片還可以各自表述。」Chinuan12623的行徑,完完全全就是胡說八道。
  2. Chinuan12623一直在「經過」中加入一些「傷者妻子的事後感想」還敢大言不慚「我真想問,此為當日最大之受傷者,她目前應也體諒警勤為公而未提訴及國賠,心胸是寬,雖然日後提否不知,但若連講她先生在職以公棄私,然現斷指而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這樣都不行嗎,寫這段,會過份不宜嗎。」這些廢話、贅語完全不是經過,這叫做感想,而且還不是當事人感想,是當事人的配偶之感想,是八竿子扯不上關係的廢話。正如指控別人的「反覆加入贅言」,這與本節毫無關係,不但是贅言,還是贅言中的贅言Chinuan12623想加甚麼都可以,八百壯士圍毆警察、毆打記者、大鬧醫院的過程就被他指為贅言,涉及為反年改人士的暴行掩飾,非常不中立客觀,各位可一同鑒核。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2:50 (UTC)[回覆]

注意Mydjsound 之斷章取意來論述與編輯條目之情形很嚴重

1.他現在一直說我是反年改成員,是Mydjsound 自創說的(摘:關於18%,你皇皇大言你反對廢除18%,所以你也應該交代你是否領18%,領了多久,不然你修編那麼多年金改革相關條目,編輯有很大的爭議)。問題是我沒說過我反對廢除18%這話,而這正是1233"警告他不可"人身攻擊"。
我原話-摘:是支持"合理"的改革,我更沒說過要不溯既往的話,我前與他人論述:我是贊成合理改革,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職多繳,延後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長可久,下次不可再來,政府要是信用破產,政經危亡。
Mydjsound不挑2.3.4段,他把原話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變成(你皇皇大言你反對廢除18%),讓人覺得是18%都不能動哦之意思,然我指的-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利率,完整意思是-不可在年改修法"一生效"即廢除而歸零,這完全與我是詞意相反。Mydjsound 以此斷章扭取原意渲染此話而被1233"警告他不可人身攻擊,卻不知反省,更藉此扣帽我是"反年改成員",不能編寫條目,很可惡。所謂-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之方式很多,如馬時代的逐年降至9%,蔡對公教的二年從9%-0,軍的18%分10年-0;而公營行庫的13%-5%都是,Mydjsound刻意扭曲我意,就是旨在貼我標籤,要塑造迴避不能寫此條目之意圖。
而他此誤導又可能引起會他人疑義,如同WildCursive在二二八條目之背景影射人身攻擊般之情形,幸有管理員來規戒說明而制止。又Mydjsound二次"冒用"Sanmosa之完整簽名之留言(如上)來佐他說法(編述"方式"不對,有請改善,但未處理),但經本人與Sanmosa釋疑後,他已了解,就如同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WildCursive人身攻擊之規戒-舉例而言,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而Sanmosa也回覆:@Chinuan12623:「似乎」二字已說明本人之說可能有誤,閣下不必掛心。)Sanmosa現在也未再說我條目要避嫌之話語,這就是良善溝通。
2.又Mydjsound提他編寫的-一名警察在試圖把拉扯大門的鐵鍊剪掉時,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
這種偏頗失真的內容,讓讀者感受到:警察奉公值勤,差點摔下受傷,抗爭民眾還鼓掌叫好,沒同理惻隱心,是非常要不得。
但事實真相是,我看了該視頻三次,發現是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是自己失足滑倒,後復用鋼剪甩擊民眾。)你知我看視頻時,真為該民眾捏二把冷汗,沒被剪到跟沒被甩傷,我如在場會為他慶幸,要他去買個樂透,太幸運,而在場民眾因此鼓掌或罵員警,我認為是剛好而已。我為何敢加(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因這是事實,雖媒體偏頗隱匿,但視頻為真,還原真相。
我敢以此和Mydjsound對賭真相,非者要退出維基,我猜想Mydjsound應也看過視頻,倘Mydjsound若堅持他對我非,他為何要三番二次來刪除此"他自己原編寫過的整段"內容,想他是心虛,可讓維友看視頻來檢視真相啊,但他不敢,因爭論後之真相會讓他難堪,所以他屢刪,但我還是堅持回述真相。
3.Mydjsound說上校傷者妻子的"事後"感想,是當事人的配偶之感想)。請注意,報載與當事人說他跟妻子是同去陳抗現場之人,M說的好像是其妻從家中趕過去去照顧傷患似的。
4.一直要將臉書引用醫生的說法,就算報紙引用也是來源"臉書"Mydjsound執意要編入,當我如前舉例-如果彭文正、邱毅在"臉書"說看到警察、民眾被打細節,媒體也轉,維基可摘寫嗎?M還裝傻神回-你寫邱毅啊,我有更多,幾百則,大家一起寫啊)。
無妨再舉一例,繆德生中原述-2017年2月28日,自由廣場發生統促黨與自由台灣黨人士的衝突,「白色正義聯盟」臉書粉絲頁指出,台獨人士要搶燒國旗,白色正義聯盟求援800壯士,繆德生第一個帶著國旗到場支援)。這內容與來源是藍天幹部於臉書貼文,廣大網友回應,其"媒體"引用之報導數量應不輸此醫生的臉書播報數,但因是"臉書"引用本不當,而繆德生是藍天、八百、黃埔校友成員,雖各團體都有報,但要移除"臉書"之來源,因可找到《黃埔校友會訊》的"單獨"報導,故修正來源與內容均為《黃埔校友會訊》-2017年2月28日,自由廣場發生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與支持者要搶燒國旗,「白色正義聯盟」求援800壯士,繆德生第一個帶著國旗帶領援軍到場支援)。這就是正確合宜之引用。
5.Mydjsound在樓上更離譜了,說-倘若能舉證某人士是屬於八百壯士相關團體,或已知與八百壯士成員之間有密集聯繫,是否能避免其在此條目中任意修編,引發不必要的困擾?我還怪哉說-人二、保防要在維基出現,是否會危及真實世界的我。Mydjsound不思我語意警示,還神回-我很清楚知道警總壓迫言論自由的惡行惡狀。不知道有沒有編者可以一同分享?離題與離譜至極,我連結幾次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WildCursive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他視而不見,無奈,再次明文示之:
摘1: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封申對WildCursive影射背景騷擾之規戒-你相關所示為Chinuan12623刪除之內容,涉違反文明方針,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如「⋯⋯警總的惡行惡跡可是一直持續到你任職的1980s~1990s年代!如果你連貴單位的豐功偉業都搞不清楚,還有臉在此大言不慚?這種人有什麼能力來維基編歷史?!⋯⋯」等。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
摘2: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WildCursive人身攻擊之規戒-所謂「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警總」之類指控,與編輯條目了無關係。舉例而言,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因此,不要再有相關指責出現。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6:40 (UTC)[回覆]

Chinuan12623已經違反原創研究,並且違反利益衝突,請立刻改進,否則提報

  1. 基於利益衝突原則,Chinuan12623應該盡量減少編修此條目,管理員已有指出,但他依然故我,不思改進,各位編者可同明鑑。
  2. Chinuan12623可以提「人二、保防」等機關,還說「人二、保防」再現,我就不能提「警總」!?這到底是何道理?我並沒有說誰是警總啊,為甚麼這樣也不可以???還是只有Chinuan12623可以提他想提的任何事物,別人都不許提???「警總」兩個字,難道又想引發甚麼文字獄?WildCursive的言論我並不清楚,不知道Chinuan12623又在瞎扯些甚麼??
  3. 更何況Chinuan12623還有許多胡言亂語的臆測,更是令人難以置信。如果Chinuan12623 可以加入,(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他說「因這是事實,雖媒體偏頗隱匿,但視頻為真,還原真相。」Chinuan12623 寫的跟所有報導,都不一樣,而且他自稱他並不在現場,更是他原本的瞎猜。如果這種說法也能成立,那這樣建議,以後所有編者都不需要任何資料來源,也不需要任何註解,大家都可以看視頻、猜心情,人人都可以依照自己對影片的讀後感,大放厥詞,瞎猜瞎說別人心中的感觸,他的行徑根本就是臆測、完全是違反中立。對賭之言,更是荒誕,賭甚麼,誰決定賭贏賭輸?記者說的都跟他講的全然迥異,難道維基百科只能有他一家之言。Chinuan12623已經違反原創研究,應由第二手來源編寫,而非自己隨便瞎猜。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6:56 (UTC)[回覆]

管理員也認為你不適合編輯,只是不處分你,你不願改進,還變本加厲。

此三則都是管理員AT意見,摘錄如下

「另外,媒體誤傳與否是媒體的問題,您可以選擇不使用那些來源,但是不能自行通過解讀一手來源來得出結論,這樣是原創研究您的結論必須要有可靠來源佐證,否則無法成立。」

「結論來說,您寫得好,夠中立的話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其中觀點有爭議時(就如今次),您的身份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可能「別有企圖」,主觀上您可能沒有這個意識,但是客觀上就很難說,所謂瓜田李下,事避嫌疑,您要繼續寫當然可以,但是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

您有權判斷使用什麼來源,但是您不能阻撓其他人加入來源(除非是公認的不可靠來源)。不同媒體有各自的立場不出為奇,這些立場的差異匯聚於維基百科,才體現了維基的多樣性和中立性,因此您認為不行的來源,您可以不用,但是不能阻撓別人使用。追求真實性也不是維基人的責任,寫條目應該是反映客觀事實,有人這樣說,有人那樣說,列出來就好,然而條目不是用來發掘真相,也不應該這樣做,因為這是屬於原創研究。最後,您不怕爭議的話當然可以繼續,我不會阻撓您。

  1. 管理員已經說到這樣了,你還不改。意思就是管理員勸你,你都不會聽,反正管理員拿你沒轍,不會處罰你就對了?
  2. 你自己提了「人二、保防」再現,本人為何不能提到警總,請解釋?
  3. 管理員也認為有中立性疑慮,直接講了你不適合編輯,只是不處罰你。不到黃河心不死,你不願改進,還變本加厲。難道就讓你一意孤行。我只能配合你辦理;不再讓你使用原創來源,胡說八道,也不再讓你把新聞報導隨意曲解胡說,更不會讓你加入一大堆莫名其妙的受傷者配偶的事後心得。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9:31 (UTC)[回覆]

管理員對迴避問題之見解

  • 管理員對迴避問題之見解-AT是說避免非強制,Antigng表示COI不建議但不是禁止用戶編輯自己的條目,Manchiu則是說"顯然不可如此",這就是明確說明不可以禁止,而是應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綜此,我仍會本持"客觀"之立場來編述,無所謂要禁止迴避條目之問題。M不要再扯什麼我會違反利益衝突,否則提報之言。此論就依管理員見解為據,Mydjsound不宜再有要求本人要迴避條目編寫之述,此是否迴避之論,本人停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9:44 (UTC)[回覆]
  • 管理員AT@Mydjsound:首先,您可有實證證明Chinuan12623是「反年改的退役軍官」?單純的推測不能說明什麼。其次,條目內容有問題的話,針對該問題作出討論便可,無需牽扯用戶。其三,現實中用戶有沒有領錢屬其個人隱私,他有權不透露。其四,引用時請用「」並簽名。
據此,請Manchiu莫再臆測影射「反年改的退役軍官」之言論而要求本人迴避禁止編論,而我奉獻青春來領取國家多少俸金也不關你事,如條目內容有問題請就事論事作出討論,無需牽扯用戶個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0:08 (UTC)[回覆]

管理員:「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另:請解釋為何不准提警總

Chinuan12623:「此論就依管理員見解為據,Mydjsound不宜再有要求本人要迴避條目編寫之述。

Chinuan12623又是一個睜眼說瞎話,管理員明明白白告訴Chinuan12623,叫他事避嫌疑,否則「瓜田李下,事避嫌疑,您要繼續寫當然可以,但是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你少用話術,我質疑你是剛剛好而已,沒甚麼不宜,你的作為就是違反了維基百科的規則,我還會質疑你,永遠一直質疑你。

AT曾對此事發言:「結論來說,您寫得好,夠中立的話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其中觀點有爭議時(就如今次),您的身份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可能「別有企圖」,主觀上您可能沒有這個意識,但是客觀上就很難說,所謂瓜田李下,事避嫌疑,您要繼續寫當然可以,但是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

Chinuan12623的身分,維基百科中,本來就應迴避,如今不但不迴避,仗著管理員只告誡,不處罰,還變本加厲,並運用第一手來源,自己隨便看影片瞎掰,編出一大段亂七八糟,跟記者報導全然相反的話。所以我絕對不會不質疑你的身分,因為你已經違反中立,看了你的編輯,每一個人都會質疑你。

AT曾告誡Chinuan12623:「因此您認為不行的來源,您可以不用,但是不能阻撓別人使用。追求真實性也不是維基人的責任,寫條目應該是反映客觀事實,有人這樣說,有人那樣說,列出來就好,然而條目不是用來發掘真相,也不應該這樣做,因為這是屬於原創研究。最後,您不怕爭議的話當然可以繼續,我不會阻撓您。」

請各位編者,一同杜絕第一手來源,一同杜絕看影片猜心情的原創研究,也一同杜絕加入當事人配偶心得感想於事發經過的離題廢話,還給大家一個清淨、公正、客觀的維基百科。再胡亂編造心得,看影片猜心情,加入無關的冗句廢話,一定提報破壞。

最後,Chinuan12623請不要繼續迴避,你不准我提「警總」,但你自己首先發難,提了「怪哉!人二、保防要在維基出現,是否會危及真實世界的我。」你可以提「人二、保防」,本人為何不能提到「警總」,請解釋?還是你又塑造文字獄,只有你允許的詞彙才准提,不然「警總」兩個字到底有甚麼問題?是否其中有不為人知的祕辛?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2:33 (UTC)[回覆]

Mydjsound之斷章取義來拼湊論述之習性未改

1.才剛教你引用他人言論時,可點連內鏈、如部份摘述不能斷章取義、全部引用也要分明區隔。樓上有二段落Mydjsound把他跟引用之內容混雜,讓人無法了解哪段誰是誰說的話,會誤導,很糟糕。
2.我剛將近來三位管理員對條目迴避之問題釐清,他僅挑他喜歡的來狂噴問,如獲至寶,麻煩看重點,好嗎:
再示:管理員對迴避問題之見解-AT是說避免非強制,Antigng表示COI不建議但不是禁止用戶編輯自己的條目,Manchiu則是說"顯然不可如此",這就是明確說明不可以禁止,而是應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
維友見上示字意應很清楚,就算條目跟自己有關或可能有關係(管理員舉例: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是不能禁止用戶編輯此相關條目,但不建議或避免用戶來編輯,方針的主動性沒有也不能禁止用戶編輯,但被動性是由用戶自己判斷是否要迴避;如不迴避而編輯,本應持平中立客觀論述,然而就算內容沒有問題,可能自己要有承擔被連結影涉立場而提出質疑或爭論之情事與風險。
3.Manchiu幾乎全部摘述AT貼文,但那是我與他的意見交換。就迴避問題AT看法是避免非強制,與Antigng表示COI不建議但不是禁止用戶編輯自己的條目,Manchiu則是說"顯然不可如此"),此應未衝突。AT以他個人看法表示-如果您不怕引起爭議的話,當然可以繼續。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換了是我自己的話,就不會這樣做了),故我也回了-每個人編寫心態不一,怕熱不必進廚房,怕編寫會引起爭議就不必寫維基了,你是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如改為君子扶牆修牆為上,利己益人如何。
4.再論我說的-怕編寫會引起爭議就不必寫維基了),當然我寫的條目與論述曾被質疑、提刪、討論過,維基人編論哪人沒有過爭議,管理員也會,或多或少,哪都風調雨順的,不必逃避問題與爭議,有就論辯,總會有個結果來,就有經驗法則,所幸我那些曾被質疑、提刪、討論過的,縱有短暫提刪過,弭經驗不足處再寫,都能成功,且這些條目都沒再被移除,並都獲DYK與優特條目,應知,我再怎麼雄韜略辯,一人也無法獨宰,這就是維基的方針規則可貴之處。
5.我不准M提「警總」?M又斷章取義來,當你影射性提示-我很清楚知道警總壓迫言論自由的惡行惡狀,不知道有沒有編者可以一同分享?)時,我有必要再提示管理員Manchiu處理舉報WildCursive人身攻擊之規戒-所謂「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警總」之類指控,與編輯條目了無關係。舉例而言,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因此,不要再有相關指責出現)。M你如惡意違犯,我會請Manchiu處分,故請自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6:03 (UTC)[回覆]

 

再提醒與警告Manchiu勿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

再提醒Manchiu,編輯中有爭議難免,但要以平常心看,少扣"人"帽子,多用心在條目"內容"的討論,簡言之,對事不對人,不可人身攻擊,如管理員Manchiu之規戒-應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 警告Manchiu不要因截取了AT的-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這句話,就如獲至寶,見獵心喜,於論"事"無力時,來合理化改採廉價的對"人"扣帽噴色手段,或再出"人身攻擊"之行徑(Manchiu罵詞:A.將維基百科變為「瞎猜百科」、洵為維基之大害、公開說謊、人神共憤、睜眼說瞎話、勾當、無教化可能、恐嚇。B.1233指稱Mydjsound對本人之人身攻擊事項-我很想知道(Chinuan12623)多喜歡十八趴,存了幾年。C.Vocal&Guitar在DYK指出-Mydjsound貴君的言論有人身攻擊之嫌。..將賡續累整),那就很不可取。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6:03 (UTC)  [回覆]

Chinuan12623一直糾纏管理員,依然被管理員糾正。Chinuan12623依然在迴避為何他可以提保防、人二,但別人不准提警總

引述。

Chinuan12623 :"視頻"之事,已見有他人製作了較完整影片之流傳,裡面在大門拉扯警察拿大鋼剪時,有"敘述到警察幾次甩剪於民眾"。但我還沒看到新聞媒報此段,提此,只是說明當日媒體未提此,在維基可說我在解讀一手來源,而實境況,我是發掘媒體隱報的真相,閣下參研~回覆 感謝 已編輯於 22 分鐘前

AT :「發掘媒體隱報的真相」,這已經是原創研究了。請待媒體報導,不要自己「研究」。回覆 感謝 21 分鐘前

  1. 大家可以看到,管理員一直苦口婆心勸Chinuan12623,Chinuan12623卻不願意改過向上,一直糾纏管理員,逼迫管理員接受Chinuan12623的看法,幾百次了,依然還在被管理員打臉,胡作非為,心存僥倖,本人在此苦勸Chinuan12623不要這樣下去,趕快改過,珍惜維基百科資源,也減輕管理員的負擔。
  2. Chinuan12623還是沒提到為甚麼不能談警總。但Chinuan12623皇皇大言談「人二、保防」,深怕自己遭到迫害,還說:「怪哉!人二、保防要在維基出現,是否會危及真實世界的我」,看來Chinuan12623是非常珍視言論自由,卻又不能讓別人談到「警總」,這又是反言論自由的行為,非常矛盾。「警總」有甚麼秘辛?我並沒說「警總」甚麼,「警總」就兩個字而已,到底有甚麼可怕的呢?「人二、保防」侃侃而談,「警總」卻不讓人談?其中有不為人知的祕辛?還是只准Chinuan12623談「人二、保防」,不讓別人談「警總」呢?
  3. Chinuan12623寫了一堆,雜亂無章,言不及義,答了一堆WildCursive甚麼的,我根本看不懂胡說甚麼,我也不知道到底關我甚麼事,更不知道Chinuan12623在影射或逃避甚麼。Chinuan12623可以說是問題完全避答,或者Chinuan12623根本不知道重點在哪裏。是否可以請Chinuan12623光明正大指教呢?
  4. Chinuan12623不要以為講一些亂七八糟毫無重點的話,就可以偷渡你的行徑,你已經明顯違反中立原則,管理員講了很多次了。你不要再心存僥倖,我不再姑息你的行徑,不會讓你使用原創來源,胡說八道,也不再讓你把新聞報導隨意曲解胡說,更不會讓你加入一大堆莫名其妙的受傷者配偶的事後心得。還給大家一個清淨、公正、客觀的維基百科。
  5. 任何人再胡亂編造影片的心得,看影片猜心情,加入無關的冗句廢話,一定提報破壞。日後再犯,一定提報,毋謂言之不預也。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6:31 (UTC)[回覆]

依規例來處理編輯爭議

  • @ManchiuLanwi1AntigngAT沒有媒體文字述及,而是我以"視頻"顯示在大門拉扯警察拿大鋼剪時幾次差點甩剪於民眾,也已見有他人製作的影片中述及在大門拉扯警察拿大鋼剪時有"敘述"到警察幾次甩剪於民眾")。就維基而言,是為解讀一手來源原創研究,方針是此,我尊重。但重申,我是人,有心、有眼睛去看,我還真是慶幸民眾沒被砸傷,Mydjsound你要見獵心喜,挾管理員此話而故意忽略實境況不以編述此狀,在你夜深人靜時,捫問是否對的起你初(善)心即可,此我不必再說。
  • 我為什麼說-人二、保防要在維基出現,是否會危及真實世界的我。這是普世認知,與維基有禁止被"騷擾"之方針,資深維基人WildCursive都會屢犯,而遭管理員提出二次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你進維基還不到一年,多看方針,體會與了解此二段規戒便之,此段也不必再與你纏述。
  • 還有,提醒你編輯爭議之處理。1.管理員會做條目管制(管制並非認同當前之版本)。2.雙方爭議項於"討論頁或客棧"論述。3.如有共識或絕大多數認同意見,以此來作內容修訂。4.引用來源之內容如確"有"不可靠之爭議時,可阻其加入。5.有爭議事項未決時,可請管理員調處,事實上管理員也有在看可能會自行中和調節"如繆德生、二二八事件"。6.如雙方爭議事項都無述上面而有結果,慣例是以管理員保護時之版本為穩定版本)。略見本頁之討論,尚無人或管理員入參或反對當前版本,唯加入"視頻"一節與你原引用內容及來源是有爭議,此在解編後"一名警察在試圖把拉扯大門的鐵鍊剪掉時,(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而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此段移除。  
  • (*)提醒沒有見過維基人會將他人(AT)之對話幾乎全數引用搬挪至此頁來自己論述,不宜也不禮貌,多採"內鏈"、部份摘述,建議改進。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7:30 (UTC)[回覆]
  • (!)意見,個人的討論頁都管?關你甚麼事?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1:42 (UTC)[回覆]
我的文字你很難理解嗎?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11:45 (UTC)[回覆]

建議合併

  1. 應無後續新聞發展、關注度迅速降低等理由,建議與八百壯士 (臺灣)條目合併。
  2. 另外,因為本身也是臺灣公務員,雖然也相當「憤怒」地反年金改革,不過在此真誠提醒各位「同仁」,維基百科就只是維基百科,退休無事之餘在此編修相關條目,不像聚集在奇摩新聞留言板似的可扭轉社會輿論。所以建議放寬心,放手吧。
  3. 也提醒管理員;尤其是台灣之外編輯者,因為台灣年金改革對某些人主觀來說,甚至是「危害生命」,如何去規範或預防這些激情編輯者,全天24小時(台灣公務員退休者常仍僅55歲以下壯年,多數並無志工、家務或從事工作)來妨害百科正確性等,是現在很重要課題。--Winertai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00:44 (UTC)[回覆]
除Winertai理據,此一類似新聞事件之"標題"顯少也薄弱,不如陳抗團體八百壯士 (臺灣)條目來的關注,也貌是該組織成立來最大之陳抗活動,合併後有利蒐引點讀。
在上頁本人多次說明非"反年改成員",也未參與過陳抗,也支持合理改革,但Mydjsound還是猛追要本人"迴避"相關條目之同時,Winertai卻公開表示本身也是臺灣公務員,也相當「憤怒」地反年金改革),此著實要有很大之勇氣,因日後哪人與你編述爭議時,恐同此影射背景要你迴避相關條目,糾纏不清徒增困擾。
早年台灣軍公教退休者是多50歲出頭,現因法規有延退趨勢,但以我而言,雖近60歲,要自己安排生活,寫維基防腦退,餘力於公益,利己助人。而寫維基更要避免情緒化之編輯用詞,來源要正確,要平衡運用,不可斷章取義,應力求百科內容之正確客觀與可讀性。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05:41 (UTC)[回覆]
  • (+)支持八百壯士 (臺灣)條目合併。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07:50 (UTC)[回覆]
  • (!)意見,Winertai:「不過在此真誠提醒各位「同仁」,維基百科就只是維基百科,退休無事之餘在此編修相關條目,不像聚集在奇摩新聞留言板似的可扭轉社會輿論。所以建議放寬心,放手吧。」還有「因為台灣年金改革對某些人主觀來說,甚至是「危害生命」,如何去規範或預防這些激情編輯者全天24小時(台灣公務員退休者常仍僅55歲以下壯年,多數並無志工、家務或從事工作)來妨害百科正確性等,是現在很重要課題。」我超級認同這些話,金玉良言啊。可惜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懂。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07:50 (UTC)[回覆]
Mydjsound不要光說不練,說(+)支持八百壯士 (臺灣)條目合併),但提交的合併案尚未見你投同意票(雖有先摘註你支持意見,但還是要你本人親去"投票"才算哦)。切忌,可不要又食言,如同你多次回退我與S099001對"引言"之中立性編輯,扯的是食言自肥自說過的話(關於簡介-但你引用前例,我願意接受),但還是反覆加入其原先贅言。我厭惡說話不算話之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08:17 (UTC)[回覆]
  • (!)意見,我說「但你引用前例,我願意接受」,你又來胡說八道了,我維基百科資歷較淺,你告訴我你引用「太陽花攻行政院」的前例,我以為是必須要遵守的。如今才得知,其他維基百科條目,的前例,又不是指引或方針,我當然沒甚麼好接受的,你居然把你騙我的事情拿來說嘴。更何況被管理員每天糾正,依然故我,不思悔改,還四處引發爭端。你說你厭惡說話不算話之人,我更痛恨那種睜眼說瞎話,於維基百科公然欺騙的人。Chinuan12623:「此論就依管理員見解為據,Mydjsound不宜再有要求本人要迴避條目編寫之述。」不但曲解管理員的意思,還可以將管理員的指示顛倒黑白,管理員明明白白告訴Chinuan12623,叫他事避嫌疑,否則「瓜田李下,事避嫌疑,您要繼續寫當然可以,但是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如此公開說謊,已經達到了人神共憤的境界了。總歸一句,「因為台灣年金改革對某些人主觀來說,甚至是「危害生命」,如何去規範或預防這些激情編輯者全天24小時(台灣公務員退休者常仍僅55歲以下壯年,多數並無志工、家務或從事工作)來妨害百科正確性等,是現在很重要課題。」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09:46 (UTC)[回覆]

再次舉報Mydjsound人身攻擊

不熟DYK規則,無妨,但不要曲解責人,我再教你一些規則,Mydjsound你自研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13:49 (UTC)[回覆]
  • 在昨日我與管理員對話後,我略想你可能見獵心喜,挾管理員-您要繼續寫當然可以,但是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這句話來咨意妄形的人身攻擊。殊不知此意是要我自承被質疑的風險,但質疑之人也應對事不對人,如何就"內容"有不善不客觀與中立之處討論,而不是"人身攻擊"的免責權。故我特別將管理員Manchiu之規戒-應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重申於你,但你依故自我。
  • 又你說,是我告訴你"簡介"可引用「太陽花攻行政院」的前例來寫"八百"的引言,你"以為"是必須要遵守的。請注意,我是要你參研"類同"條目,我是管理員要你遵辦嗎,你要"以為"可否不可,那是你的判斷,但自己說的話「但你引用前例,我願意接受」就要自承與兌現,其理至明,更何況我與S099001對"簡介引言"之中立性編輯就是如此,何來不宜。你對別人提供之經驗,不知感激,食言不兌現後反批人,反對我再次人身攻擊-如:我騙你,甚至是公開說謊,已經達到了人神共憤的境界。加諸昨日的罵詞:如睜眼說瞎話、勾當),再次舉報人身攻擊。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14:22 (UTC)[回覆]


提報Chinuan12623 違反假定善意、並試圖干擾投票自由

Chinuan12623 : 「不思其投"支持"票之情緒化舉動已不當於DYK選舉結果之正當性。」

本人投票支持或反對,本來就是本人的自由,現在Chinuan12623宣稱,本人於DYK討論中,支持八百壯士衝突案是「不當於DYK選舉結果之正當性」,這嚴重違反假定善意、並試圖干擾投票自由,希望管理員查處其不當行為。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28 (UTC)[回覆]

1.Mydjsound在DYK不宜的意見遭他人指為人身攻擊,我還好意教你一些規則,社群參閱,不贅述。2.本人-再次舉報Mydjsound人身攻擊)中,摘:AT-就DYK的留言,已發出警告),請Mydjsound不要自曝其短。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6:21 (UTC)[回覆]
我再教你一次。要理解什麼是我說的-已不當於DYK選舉結果之正當性)。就是說參選的條目,在現有選舉規則中,是不可能也不應該有"支持票"之正當性投出,反之,如因有人不孰規定或以情緒性之反諷方式來投出,甚至讓該條目逾票數而獲選,那麼此DYK選舉結果之正當性將被否決,這應談不上再"討論"當選與否,因為管理員就可依權責做出否決之裁定。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8:54 (UTC)[回覆]

既然你說你不是騙我、你不是管理員、判斷權在我

既然你說你不是騙我、你不是管理員、判斷權在我,還說「"以為"可否不可,那是你的判斷」,我判斷為我當時被騙,我現在就判斷「引言就要寫警方與記者的受傷情況」,日後,我也一定會這樣編輯,不再讓有心人士設法淡化、美化八百壯士的惡行。還有,你少拿S099001來壓我,他又是哪位?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1:13 (UTC)[回覆]

日後,我也一定會這樣編輯)?編輯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而不管"任何"來源,不管內容"正確"與否,就來抄錄;還有以"前例"可循,雖不是一定百分百正確,但至少是"穩定"版本之參考,但前例也最好是採"多數"之前例,還有不要有情緒與雜染之述。
你話:不再讓有心人士設法淡化?此又犯了善意推斷之原則,質疑他人編輯立場,不宜。又說:美化八百壯士的惡行?你怎知法官日後判定,是陳抗惡形,還警方過當。有些事情在當下之認知與日後之判定,不見得是相同結果。
另外,S099001是有創編百餘條目的優秀維基人,經驗豐富,你如能跟他交流,對你會有很大的幫助。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3:22 (UTC)[回覆]
  • 1、不要有情緒、雜染,我知道,看了影片猜心情,寫的事情跟新聞報導都相反,就是最好的例子。2、看了討論頁跟屢次編輯,原來只是你志同道合的好友,你自己留著即可,我完全不想認識。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07 (UTC)[回覆]

本人先說明,由於AT對Chinuan12623的諄諄教誨非常之多,無法全部列舉,姑且條列數條。希望Chinuan12623能夠自重,不要再不思悔改,不要辜負管理員;也供其他編者一同參考,在條目編輯上必有助益。

如有意願看全文的編者,歡迎移駕管理員AT對Chinuan12623之諄諄教誨,非常精采,看完之後可以得知本次編輯戰的理由與經過,作為日後之師。也在此讚歎AT的苦口婆心,讓我們認知到維基百科管理員面對問題的耐心與細心。

  1. AT:我仍然主張盡量避免編寫與自己可能有利益衝突的條目。結論來說,您寫得好,夠中立的話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其中觀點有爭議時(就如今次),您的身份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可能「別有企圖」,主觀上您可能沒有這個意識,但是客觀上就很難說,所謂瓜田李下,事避嫌疑,您要繼續寫當然可以,但是有人質疑您的時候也怪不了人。
  2. AT:如果您自覺自己經常與其他用戶爆發衝突,那您應該明白,這些衝突不可能全都是其他用戶的問題,您作為其中一方,也有相應的責任。請您說話再婉轉一些,給多點鼓勵和感謝。
  3. AT:如果您不怕引起爭議的話,當然可以繼續。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換了是我自己的話,就不會這樣做了。
  4. AT:您有權判斷使用什麼來源,但是您不能阻撓其他人加入來源(除非是公認的不可靠來源)。不同媒體有各自的立場不出為奇,這些立場的差異匯聚於維基百科,才體現了維基的多樣性和中立性,因此您認為不行的來源,您可以不用,但是不能阻撓別人使用。
  5. AT:追求真實性也不是維基人的責任,寫條目應該是反映客觀事實,有人這樣說,有人那樣說,列出來就好,然而條目不是用來發掘真相,也不應該這樣做,因為這是屬於原創研究。最後,您不怕爭議的話當然可以繼續,我不會阻撓您
  6. AT:「發掘媒體隱報的真相」,這已經是原創研究了。請待媒體報導,不要自己「研究」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4:53 (UTC)[回覆]
  • (※)注意管理員AT並未對本人有所謂"規戒警告"之用語,你所摘錄的是我與他之"詢答對話"。所謂警告需有"模版"或明確對當事人"正式"提出涉違方針之事項(如管理員AT對Mydjsound之規戒警告),不是隨意將我與他之詢答對話,充斥當作是"規戒的警告",(*)提醒請速移除標題及內文之此不當標述。
我前次已提醒你不要將他人(AT)之對話幾乎全數引用搬挪至此頁來自己論述,多採"內鏈"、部份摘述,建議改進)。光這頁面你貌似已三次把(AT)之對話頁內容弄至此頁,浪費頁面資源,真的鮮少人如此做。而(AT)之對話頁內容涵意,你就文字自行偏解,但不知其真正涵義,三位管理員之綜解卻視而不見,你仔細再看清,莫滲泥不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33 (UTC)[回覆]
主編兩位有沒有搞錯,這talk是八百壯士而不是AT與兩位壯士。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41 (UTC)[回覆]
(:)回應吉太小唯您好,因本條目先前發生很嚴重的編輯戰,本人特意摘錄管理員的意見供大家參閱,辛苦您了。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43 (UTC)[回覆]
沒有什麼喜不喜歡,凡是依"規"而行,不是你想怎編怎寫。感覺你對很多規則不詳,在此之下做出誤解、非善意推斷他人動機與人身攻擊之編輯,若以此思維言行而加諸於編寫條目之"內容",將是不善,非條目之福。又只因我說你多次回退我與S099001對"引言"之中立性編輯,S099001是有創編百餘條目的優秀維基人,經驗豐富,你如能跟他交流,對你會有很大的幫助),你卻不削回應:少拿S099001來壓我,他又是哪位?他原來只是你志同道合的好友,你自己留著即可,我完全不想認識)。我告訴你,S099001跟你、我都是維友社群,我有幾次與S099001論述過,你有空看看看他條目與編述,對你有幫助,特別是你剛進維基,很多還在摸索之階段。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56 (UTC)[回覆]
(:)回應,維基應該也有交友自由,你的益友你留著,本人不敢聽從你的推薦。你說「不是你想怎編怎寫。感覺你對很多規則不詳,在此之下做出誤解.....」。但我建議你反求諸己,你居然連「避嫌」、「原創研究」的最基本原則,都不能遵守,要如何指導他人,建議既以資深維基人自詡,請拿出一點水準。還有,勿隨意更動對話次序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5:59 (UTC)[回覆]

警告Chinuan12623勿隨意更動對話次序,再犯、提報

原本時序應該是「管理員AT對Mydjsound之規戒警告」在先,「條列式摘錄管理員AT對Chinuan12623之諄諄教誨」在後。Chinuan12623已經改動順序高達兩次疑似將自己的言論凸顯,隱沒他人的言論,在此鄭重警告。如再犯,立即提報。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6:17 (UTC)[回覆]

AT :「就該段留言來說,我不認為需要因為不斷更新而多次往下移,這樣可能打亂討論次序,而且就算您說有修改過,但是其實都是大同小異,您有回應可以直接回應,而不是將您的回應不斷複製修改後往下方貼上。」現在管理員的意思已經很明確,等待管理員處置你的作為。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0:25 (UTC)[回覆]


(:)回應,更動次序三次,屢勸不聽,提報。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08:09 (UTC)[回覆]
  • (:)回應,Mydjsoun是有點扯,在上一段落,是Mydjsound自開舉報的標題段落,應在那留言,社群好對照,我好回覆,怎會跑到我此不相關的段落,無言!
先做不同屬性內容之區隔,為不浪費此討論頁面,已於管理員處說明,並連知Mydjsound,社群點觀後便知。在維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希望Mydjsound了解方針之意涵,不要一知半解而屢來曲解他人,連帶影響讓人懷疑M你能編輯"完善"條目之能力。。
  • (*)提醒,我另有一想法,就此管制版本,由閣下中和調解內容,"二二八事件、繆德生"條目也有其他管理員逕行中和調節,這臭長的討論頁管理員也看煩了,心中應有尺度,閣下如願出手來客觀編修,問題可解。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0:06 (UTC) [回覆]

AT :「就該段留言來說,我不認為需要因為不斷更新而多次往下移,這樣可能打亂討論次序,而且就算您說有修改過,但是其實都是大同小異,您有回應可以直接回應,而不是將您的回應不斷複製修改後往下方貼上。」現在管理員的意思已經很明確,等待管理員處置你的作為。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0:25 (UTC)[回覆]

Mydjsound誣報Chinuan12623隨意更動對話次序案之答案與解決之道

(*)提醒,據上題,本人已多次規勸Mydjsound不要斷章取義,只挑自己喜歡的話來說,此冗長對話,Mydjsound上面摘錄的是在-狀況未明時-之對話(※)注意,因對話很長,維友可直接跳到答案已出解決之道,閱後便知。

解決之道,管理員與我認同,也都會看Mydjsound之改善情形。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6:59 (UTC)  [回覆]

警告Chinuan12623,隨意更動對話次序是事實,本人並未有任何誤解,請更正用語,否則提報

  •  警告,Chinuan12623隨意更動對話次序是事實,本人並未有任何誤解,請更正用語,否則提報。管理員AT並未認為是誤解。不引用,請自參AT對Chinuan12623作為之見解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2:11 (UTC)[回覆]

正本清源回應

  1. Mydjsound表示他並未有任何誤解,要我更正用語?我本用"和緩"語句,但他有異,故標題改為正確用詞"誣報"。
  2. Mydjsound摘舉報初期-狀況未明時之對話,內容不足為據,希其爾後了解規則與來龍去脈後再貼文,特別是不要亂舉報,那只會突顯其不足。
  3. 留言之編修,大多數人多可能會再修飾,但應不可失去原意為原則。在後續討論之釐清階段,可見我原摘錄"AT管理員對Mydjsound之警告"該段章節之編輯,不是回應上一"段(人)"提問之回應,是"單獨"開標之貼文。又該段並無人在其內或下,就其內容質應,故該貼文"修、撤"權在本人,他人無權干涉,既撤,也無損他人權益、破壞討論連續、與時序之問題。反之,若原貼文是接續上題發言,又有後者對其質應,其該貼文就只能做"修",而不能"移、撤",因他會破壞討論之連續、時序性。
  4. 答案已出,所以1.管理員與我希望Mydjsound大量與重複貼置AT之對話內容不宜與困擾處,能予改進。2.請管理員指導M討論頁雜亂編排。3.移除此項所謂-隨意更動對話次序之誣報。4.請M停止-非條目內容-之述,
  5. 解決之道,1.管理員請我改好完整內容再貼文。2.管理員已要求M停止非條目內容之述。3.至於討論頁編排只能靠M領悟。4.管理員希望Mydjsound大量與重複貼置AT之對話內容改以"連結"摘示。
  6. 以上所示,前段曾本僅以"連結"摘示,但M仍模糊曲解已對,無奈作部份"說明",此非"摘錄原文",以便釐清事實。
  7. (※)注意,還有管理員告知本人表示,Mydjsound他如繼續,請回報他,會以違反指引來做封禁。此乃指對話中我述,指管理員若因M幾近重覆摘你對話文而困擾,你應制止他,又他是屢挑非探討條目內容之話題)。就此,我當視狀況來適時回報
  8. WP:不要傷害新手,新手不足處宜多聽多學多聞,不要見影就打槍,說過的話多會在維基留下痕跡,而我多次在討論中也直、間接略示教於他很多,但新手也不能傷害老手啊。M屢做出非善意推斷、非條目內容實質之討論,扣人帽,質疑編者立場,在DYK、刪併"討論頁質疑他人動機來到處開闢戰場,實不可取,希改善。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3:57 (UTC)[回覆]

提報

(!)意見,因Chinuan12623屢勸不聽,且言論雜亂,為避免重複提報,浪費維基百科資源及管理員寶貴時間,已提報過,姑標示之。

Chinuan12623已無教化可能,建請封禁

  •  警告,Chinuan12623隨意更動對話次序兩次後,本人警告Chinuan12623,依然故我,本人方才提報。受管理員諄諄教誨後,居然還稱本人為誤解。本人原本欲給Chinuan12623機會改掉無理用詞,孰料不聽苦勸,反而將誤解改為「誣報」,多次努力敦促改善,Chinuan12623變本加厲,已無教化可能,故提報。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4:54 (UTC)[回覆]
  • (*)提醒,看清楚,我的貼文編排整齊,引管理員AT之對話是部份"說明",非"摘錄原文"。你應反省自躬,你大量重複管理員AT之對話頁,已給當事人困擾,你之留言頁面凌亂,難以判別哪斷誰是誰留言,恐誤導讀者,我雖想請管理員指導你改善,但管理員表示編排只能靠Mydjsound自己領悟,煩請你撥空逐一檢視來做修正可以嗎。
另外,1.沒人把Mydjsound你的留言移動,從頭到尾到擺在那裡。2.我是對我的貼文移、除,無損他人權益、破壞討論連續、與時序之問題。3.Mydjsound你擅用此紅色(警告)模板氾濫,維基沒人會如此使用,特別是在狀況不清、法規不明之狀況下濫用,徒增你之不足,莫讓維友見怪。Mydjsound你都不知或沒感覺嗎,連AT管理員對你之"正式"規戒警告,都沒用此紅色(警告)模板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8:20 (UTC)[回覆]
1233指稱Mydjsound對本人之人身攻擊事項-我很想知道他(Chinuan12623)多喜歡十八趴,存了幾年。
Vocal&Guitar在DYK指出-Mydjsound貴君的言論有人身攻擊之嫌。

再度違反,足見確實無教化可能,再提報一次

 警告,管理員AT明言勿引用其對話頁,屢勸不聽,已經提報了,還再度違反,足見確實無教化可能,再提報一次。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9:30 (UTC)[回覆]

(*)提醒,證據已提交,請管理員處理,勿帶風向。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9:47 (UTC)[回覆]

  • 亂講一通,倒白為黑:
  1. 依昨日對誣報事項之答案已出解決之道,原本我可考慮以"連結"來摘述閣下"對他的警告內容"(但"解決之道"其前提:A.管理員請我改好完整內容再貼文。B.管理員已要求Mydjsound停止非條目內容之述。C.至於討論頁編排只能靠M領悟。D.管理員希望Mydjsound大量與重複貼置AT之對話內容改以"連結"摘示)。對此Mydjsound 沒有一項做到,故我依A.管理員請我改好完整內容再貼文之要求,將完整敘述作好再貼出,併加諸1233、與Vocal&Guitar-指Mydjsound曾對本人人身攻擊之完整字句以佐證,來做出貼文指正。
  2. 爾後,我今天的其他貼文,都是用"連結"與"文意"說明,未逐字"原文"抄錄,Mydjsound 你去逐字對照,不要無的放矢。
  3. 反倒是幾近照抄重覆AT管理員對話文的是你,你迄未改用連結(可輔以少數文說)來對前面一堆凌亂編輯來做整編,還好意思說:已明白曉諭勿加入本頁的大量對話。又管理員說你:編排只能靠自己領悟),你當真不懂還是再裝?
  4. 這次還是不叫你誤解,是誣報、擾亂,依管理員表示-Mydjsound 他繼續的話,請回報,我會以違反討論頁指引為由採取封禁。已提報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11:01 (UTC)[回覆]
再加一個人身攻擊-恐嚇。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11:17 (UTC)[回覆]
 警告,再加數個人身攻擊-「亂講一通,倒白為黑」、「無的放矢」、「是誣報、擾亂」,並且違反假定善意,一併提報。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11:19 (UTC)[回覆]
要說Mydjsound 你對方針的了解、什麼叫人身攻擊用詞,說「亂講一通,倒白為黑」、「無的放矢」、「誣報、擾亂」這是人身攻擊,可能一堆人要掉下椅子來。Mydjsound 你應去潛藏個壹年半載來持修觀摩學習維基編輯之道與規則,莫讓人覺得你很白,你如此來編輯條目,是無法完善條目內容。光看你在此"八百"的討論之編輯雜亂,還是通篇非對條目內容之探討,不知什麼才叫舉報條件,亂咬誣告,把專業的維基弄得無物,令人嘆息!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11:40 (UTC)[回覆]
(*)提醒,本人正在修讀中文研究所,研究中文漢字的基礎可能比您略強,不勞費心;謝謝邀約一同寫詩,本人也曾獲得近體詩比賽第一名,也不太需要你指教。但誠摯地建議,詩不是那麼好寫的,而且也不能修身養性。拜讀了大作以後,建議先去買一本《詩韻集成》再說(例如你寫的溪、吉不但不能押韻,吉還是入聲),還有要先練練格律,加油。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0:20 (UTC)[回覆]


Chinuan12623,您的邀約我答應了,依照尊意,陪您作詩,拙作《錦衣衛》,請參考

您說

你要研究中文漢字到一定基礎,也可同我來寫寫詩詞,編維基同寫詩詞可防腦退,對你修持也會有幫助。」小弟現在覺得深有道理,為了避免您說的「腦退」,特別花五分鐘寫了一首詩,煩請您過目,歡迎一同唱和。

其實小弟本來不想,但您一直邀約我,還指責我沒有寫詩成品,您還怒責我說「是你光說嘴不練,未見成品之人,還是我提醒你的」,本來不欲獻醜,現在只好小寫一下,希望不會貽笑大方。

  • 《錦衣衛》
  • 世亂深知眾庶悲,千家柴米乏錢炊
  • 貴官歡飲微民淚,肉食垂涎太倉脂
  • 身乃素屍貪國本,心猶未死亂維基
  • 嗚呼昨日錦衣衛,不曉今朝非昔時

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25日 (五) 02:17 (UTC)[回覆]

你還是搞錯,我沒邀你題詩。你要體認-心正詩善

  1. 你還是搞錯,我沒邀你題詩,你要懂話意,不要老是斷章取義。我先是說當你到一定基礎時,可研做詩賦來修身(乃私研、非公論),又因你指他人不懂,而你直說自身很懂詩,所謂正人律己,才有你可成詩來映證之意。
  2. 你拙作《錦衣衛》詩-無韻難吟、無仗非文、影射無格,雖不足評論,無妨,畢竟你說只發花五分鐘來寫,我也不能太苛求,我也慎重的將你詩賦群族參研,覆-類同所謂前臺大教授彭文正自以為傲常提的"藏頭詩"之水平,建議你不必一堆理論,只要多參研唐詩宋詞即可,並囑-心正詩善,心偏詩歪-為戒。或許我等詩賦群族多為五六十歲之人,為你等視為腦袋僵固,無妨,待你心領神會。
  3. 我欲將你詩略修,因大體不佳雖有難度,無妨,我發三分鐘修復,旨在-有韻順吟、有仗成文、去影射、正格向,如後:
亂世深感黎庶悲,萬家屋漏無米炊。
貪官淫宴民膏脂,酒池肉林百姓淚。
尸位素餐國庫虧,意猶未盡亂綱維。
嗚呼昔時錦衣衛,不曉今朝還剩誰。

Chinuan12623你回去問問國文老師好不好,不會格律,請不要拿打油詩來說嘴

我不需要你讀過中文系,我只希望你有最普通的國文常識。你連甚麼叫押韻都不知道,還說無韻,平水韻條目先去看十遍好不好,用現代漢語押韻你在寫兒童詩給你孫子看嗎?

你「亂世深感黎庶悲,萬家屋漏無米炊。貪官淫宴民膏脂,酒池肉林百姓淚。尸位素餐國庫虧,意猶未盡亂綱維。嗚呼昔時錦衣衛,不曉今朝還剩誰」不文不白也就罷了,重點是把我的詩改到平仄完全不對押韻也完全不對...............「淚」是仄聲;與「炊」是平聲不押,第三句、第五句尾字要用仄聲,你也用平聲,第二聯、第三聯也毫無對仗,可說是打油詩中的打油詩。如果你沒有學過寫詩,建議不要約人寫詩,可以先去學學。未必一定要寫打油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ydjsound對話貢獻)於2018年5月25日 (五) 05:49 (UTC)加入。這些毛病,卓伯源都不會犯[回覆]

加油好不好,這個國中的唐詩選就有教過了,你去買一本國中參考書來看一下。你已經那麼有年紀,還這樣子,真的建議你要增廣知識。押韻也不是這麼押的。

管理員裁處

  • 對Mydjsound警告:請停止濫用警告或封禁模板。如果您忽略警告,您可能會被封禁。謝謝合作!
  • 對雙方提出有關討論頁指引的警告: 請勿再於討論頁作不當討論,否則閣下可遭受封禁。如果仍然在條目討論頁持續討論與條目無關的事宜,例如「警告對方」、「提報對方」云云,將立刻作出封禁。
  • 就教:明日條目解編,因只有二人爭議,尚未有人對當前版本有提出何處不宜不善之處,依慣例,可視為社群默認當前版本尚為穩定。故先僅就加入"視頻"一節與Mydjsound原引用內容及來源是有爭議段,此在解編後就將這段"一名警察在試圖把拉扯大門的鐵鍊剪掉時,(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而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來做移除,閣下認為倘否。  
AT管理員之回覆:移除該段是必須的,其他您需要與其進行協商。
到底要不要合併?要合併也沒甚麼好改的。Mydjsound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0:42 (UTC)[回覆]
依規定,刪併應由該處之討論決處,而非本討論頁,有一定時日及程序。又如裁定合併,管理員會再些許調整,才併入主條目,而非通篇移併,此應尊重管理員之權責。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4:34 (UTC)[回覆]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File:八百壯士捍衛權益.jpg
本人以下(:)回應
  1. 什麼場子,討論什麼問題,維友才可比對了解。什麼地方使用什麼"意見"模版也要符合,請Mydjsound參考改進。
  2. 條目"創編"者,是指創編條目"詞條名稱與初始"內容者,不在乎內容多少。後面續編者是協編者,如內容超過原始三分之二以上者,可稱"主編"者,"創編"者達內容3000位元組以上,或後續主編者協編內容超過原始三分之二以上者,都可提DYK,因一個條目後續可能累積很多位"主編"者,所以也不限定DYK可參選幾次。
  3. 再就本條目Mydjsound之創編與後續字元,可能是眾編者之最,我雖有做增修,但字元不敢掠人之美,所以我才謙說非主編,禮貌上要尊重Mydjsound創編時已有3000位元組以上,因提報人是新人,Mydjsound剛入維基還不到一年,從條目冗長之討論頁,發現渠等還有一些方針、規定不熟之處,但這可學習獲得,唯不清楚方規前,不應隨意指責他人。
  4. 請注意,此投票我是第二個反對的,理據簡單:1.條目還在發展中,可能變易會大,內容不穩定。2.依規定提報之前、中不能有"爭議模版",就已喪失資格。所以我提請"撤案"。唯請注意有"爭議模版"不代表內容不佳,只是維友對質疑而掛上,或許是真實,或許是誤會,可能一天就移除,也可能掛很久。另有規定"提問"內容不對也不行,若被掛上其"模版",未改善前,也不能過關。 
  5. 綜上,反對票都是居於上述理由提出,除了39.12.198.64匿名戶亂扯什麼造假警員心境是原創研究,投反票還舉報(管理員已拒絕)。
  6. 故而Mydjsound說條目被一大堆人罵得好慘,高達六票反對是誇大其辭),但正當、資深且懂DYK規則的人是不可能投"支持"票,這無關內容良窳,而是受限某些規定,Mydjsound說只有他投支持票,反突顯他是情緒與反諷行為,不詳法規,不足為取與鼓勵,擴及其他各類投票,如維友都同他此行為,則反而無法顯出投票結果之正當性,希其爾後慎行自律。
  7. 再談條目是因"編輯爭議"而管制,不代表通篇不善,果真不善,就不會仍只有爭議二人之論述,應是會引來多人參論才對。
  8. Mydjsound可能還不孰處理編輯爭議之規例,提參研1.管理員會做條目管制(管制並非認同當前之版本)。2.雙方爭議項於"討論頁或客棧"論述。3.如有共識或絕大多數認同意見,以此來作內容修訂。4.引用來源之內容如確"有"不可靠之爭議時,可阻其加入。5.有爭議事項未決時,可請管理員調處,事實上管理員也有在看可能會自行中和調節"如繆德生、二二八事件"。6.如雙方爭議事項都無述上面而有結果,慣例是以管理員保護時之版本為穩定版本)。略見本頁之討論,尚無人或管理員入參或反對當前版本,唯加入"視頻"一節與你原引用內容及來源是有爭議,此在解編後"一名警察在試圖把拉扯大門的鐵鍊剪掉時,(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而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此段移除。
  9. 我再說。Mydjsound要理解什麼是我說的-已不當於DYK選舉結果之正當性)。就是說參選的條目,在現有選舉規則中,是不可能也不應該有"支持票"之正當性投出,反之,如因有人不孰規定或以情緒性之反諷方式來投出,甚至讓該條目逾票數而獲選,那麼此DYK選舉結果之正當性將被否決,這應談不上再"討論"當選與否,因為管理員就可依權責做出否決之裁定。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日 (三) 12: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