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專題:ACG/譯名與命名/決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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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為關於ACG條目和模板中關於譯名與命名的決議投票,於2006年3月舉行。

參看

定義

本投票已在3月26日結束。結果:(+)贊成7票。動議通過。
  • 官方譯名:原作者、公司或其他版權持有者及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的中文譯名。
  • 正式譯名:經授權出版、播放或發行該作品的機構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譯名。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
支持
  1. (+)支持Upssdr - t 09:17 2006年3月11日 (UTC)
  2. (+)支持--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0:17 2006年3月11日 (UTC)
  3. (+)支持hikari [[User_talk:長樂未央|(這裡找我 *^ ^*)]] 13:17 2006年3月11日 (UTC)
  4. (+)支持--小峰 13:58 2006年3月11日 (UTC)
  5. (+)支持--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5:36 2006年3月11日 (UTC)
  6. (+)支持--Wengier留言) 18:29 2006年3月11日 (UTC)
  7. (+)支持--- 量子公民talk+ 15:34 2006年3月17日 (UTC)
反對
意見
  1. 分得很清楚,不過有些時候如Touch棒球英豪高達GUNDUM我認為有時依然有討論的需要。
  2. 對於官方譯名不同的鋼彈等應該屬於特例,不過就僅在中文網頁上的查詢結果來看,中文譯名「高達」還是要多於「鋼彈」的。
  3. 有個問題,像是數碼寶貝在同好間常稱為數碼獸,但因為更多人直接使用正式譯名,且同好向外人提起時也需用正式譯名解釋,而理所當然的正式譯名比同好使用的譯名還常見...--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0:40 2006年3月11日 (UTC)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這個正式譯名也就是最通用譯名了,即實際交流時最普遍使用的譯名;而這個僅限於同好間使用的譯名則為常用譯名之一但非最通用譯名。這些與定義並無矛盾。--Wengier留言) 20:58 2006年3月11日 (UTC)
    諷刺的是,在討論區交流時都用"數碼獸",網站才寫成"數碼寶貝",但網站的數量一定比討論區多...--蒼空 翔 有事點我 15:08 2006年3月14日 (UTC)
    假設使用"數碼獸"的fans真的比較多,而比較少量的一般讀者只依版權翻譯的"數碼寶貝",這兩群人在溝通時有可能會因為"數碼寶貝"的正當性而使用此名詞交流,這麼一來也有可能會出現後者出現次數較多的現像...關鍵是在只以數劇評斷或是參考fans的意見--蒼空 翔 有事點我 18:56 2006年3月25日 (UTC)
    這裡說的是指最通用譯名真正比依版權翻譯的要通用的情況,比如在中國大陸的「機動戰士高達」 vs 「機動戰士敢達」的例子,其中「機動戰士敢達」是官方譯名,但「機動戰士高達」絕對要更加通用。換句話說,應根據的是實際最通用的譯名,而不是簡單的斷定用哪個。--Wengier留言) 18:16 2006年3月28日 (UTC)
    我的意思是,最通用譯名的判斷應該是很困難的...以數碼為例,因為有人在搞正名,fans幾乎都在使用 數碼獸 這個直譯名稱了,但是因為網站記載一定會記錄正式譯名(官方網頁更不用說),而且與非fans交流時無可避免的會需要提到正式譯名,以數碼這種人氣不是很旺的作品而言,google查到的數據就不見得反應每個人使用譯名的情況...--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1:36 2006年3月29日 (UTC)
    Google之類的數據可作為重要參考數據,但不一定就是最終結論。如存在特殊情況,當其fans提供詳細信息後由ACG人根據實際情況經過討論決定最終名稱也應該可以吧。--Wengier留言) 04:27 2006年3月30日 (UTC)
    實在是很想為數碼平反的,在外面的討論區都在推正名(有明推也有暗推的),也有很多人接受(以數碼這種很少人看的作品來說應該算是很多人了),但在這裡卻不能以 數碼獸 或 數碼怪獸 為主流翻譯...
    我是喜歡將條目名稱寫為正式譯名,但是文中比較喜歡使用直意譯名,且總覺得"數碼獸大冒險,台譯數碼寶貝"會比"數碼寶貝大冒險,台譯數碼寶貝"來得好...--蒼空 翔 有事點我 15:48 2006年3月30日 (UTC)

譯名

本投票已在3月26日結束。結果:(+)贊成6票,(-)反對1票,(=)中立1票。動議通過。

下圖說明了譯名使用的優先級:

標題和正文中的譯名使用應按照如上規則進行。

支持
  1. (+)支持Upssdr - t 09:17 2006年3月11日 (UTC)
  2. (+)支持--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0:17 2006年3月11日 (UTC)
  3. (+)支持--小峰 13:58 2006年3月11日 (UTC)
  4. (+)支持--Wengier留言) 18:31 2006年3月11日 (UTC)
  5. (+)支持--- 量子公民talk+ 15:34 2006年3月17日 (UTC)
  6. (+)支持--Alexsh 01:43 2006年3月20日 (UTC)
反對
  1. (-)反對--Renious 22:29 2006年3月18日 (UTC)
意見
  1. (=)中立,不過應該注意,這個優先級別是對全新條目而言的,原有的(包括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受影響。--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15:40 2006年3月11日 (UTC)
  2. 個人一向以為,條目名稱要以官方或正式名稱為優先,內文才以最常用譯名為優先(含T標籤)...--蒼空 翔 有事點我 20:43 2006年3月11日 (UTC)
    見上面的回覆,關鍵要看哪個譯名是真正通用的譯名,而這個真正通用的譯名才是上面所定義的通用譯名。如僅在同好間使用而對外並不通用的譯名並不算最通用譯名。如達到上述定義的最通用譯名的話自然具有最高優先級,也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規。--Wengier留言) 21:08 2006年3月11日 (UTC)
  3. 個人以為舊有條目應該配合此方案投票修改...--蒼空 翔 有事點我 15:22 2006年3月14日 (UTC)
    沒必要了,如果這樣工程實在太大,而且又違反「先到先得」既有原則(儘管如果這次投票通過後的命名採用別的原則)--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8:47 2006年3月18日 (UTC)
  4. 沒必要刻意去規定,作為一個習慣作法為好,有自覺的大家儘量按照這一原則去做,但是更多的時候還是以「先到先得」的原則實行,畢竟在很多情況下這3者並不是一成不變或者都唯一的--Renious 22:29 2006年3月18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