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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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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曰都(?—?),别号懷陽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漳州府南靖縣民籍,镇海卫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明神宗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順天鄉試举人[2],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官至户部主事[3]

清朝建立後,俞曰都擔任什邡縣知縣,因枉法成冤狱,被擬绞刑,因捐修永定河,贖罪釋放[4]

參考文獻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明崇禎刻本《閩書·卷之一百二十一》
  3. ^ 《漳州府志》
  4. ^ 《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073卷;《萬壽盛典初集》 卷十八
  • 《福建通志》
  • 《南靖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