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戴君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戴君恩(1570年—1636年),字忠甫,号紫宸,别号兰江痴叟。湖廣岳州府澧州(今湖南澧县閘口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初授巴县知县,调西充县,考選刑部主事,以修明庆陵,自言知堪舆,遂调工部主事,晉员外郎。天启元年升四川按察司佥事[1]。二年四川土司樊龙占据渝城作乱,君恩任监军道佥事,辅佐川湖云贵总督张我续平定叛乱,并奉命诣阙献俘,加升本省参政监军[2]。三年参与围剿奢安之乱,因揭发川湖赞画刘时俊部卒私卖米粮火药,为福建道御史周宗建所劾,罢官归。五年降補浙江右参议管屯田水利[3],結贿崔呈秀,加太仆寺卿兼浙江按察司佥事,照旧管理屯田水利道。崇禎初,升山东参政。四年升陕西按察使,备兵靖边。六年升巡抚山西右佥都御史,以清軍入关,崇禎七年闰八月壬子,总督宣大张宗衡、巡抚宣府焦源清、巡抚大同胡沾恩、巡抚山西戴君恩并免官,十月,论罪,俱遣戍[4]

著作

著有《说山》、《四书剩言》、《绘孟风评》、《读风臆评》、《抚晋疏草》、《掌园杂记》等。

參考書目

  1. ^ 天启元年十月,升工部员外郎戴君恩四川按察司佥事。
  2. ^ 天启二年十二月,加升四川监军佥事戴君恩为本省参政监军。
  3. ^ 天启五年十一月,降补原任四川布政使司参政戴君恩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议管屯田水利。
  4. ^ 《岳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