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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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嘉(?—?),字锡之,號佘峰南直隶松江府青浦县人。

生平

少爱佘山之胜,遂自號佘峰。青浦县学生,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浙江东阳县知县,行取,擢兵部主事,天啓元年往浙江募兵[1],晋职方司郎中,当考选,疏救刘光复,荐邹元标,执政惮之,与尚书崔呈秀忤,出为浙江右参政、分守宁绍道[2],升本省按察使,崇祯元年升右布政使,卒官[3]

墓在佘山。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九》:天啓元年四月,命兵科给事中郭允厚往陕西、御史苏述往河南、御史焦源溥往山西、御史邹复宣、兵部主事张尔嘉往浙江,各募兵,寻以山西抚臣徐绍吉疏请自募,止源溥勿遣,苏述以叔光义在河南引避,改命御史潘士良代之。
  2.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九》:天啓六年十二月,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杨觐光为左布政使固原兵备,兵部职方司郎中张尔嘉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宁绍道,户部山东司郎中叶廷桂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关内道。
  3. ^ 《崇祯长编》:崇禎元年三月,浙江按察使張爾嘉為本省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