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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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友
桃園縣第9任縣長
任期
1989年12月20日—1996年11月21日
前任徐鴻志
继任廖本洋(代理)
呂秀蓮(正任)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2-11-30)1942年11月30日[1]
日治臺灣新竹州中壢郡中壢街
逝世1996年11月21日(1996歲—11—21)(53歲)[1]
 中華民國臺灣省桃園縣桃園市(今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今桃園市政府警政大樓)(謀殺
籍贯桃園縣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42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96年)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学历
经历

劉邦友(1942年11月30日—1996年11月21日),臺灣桃園市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前桃園縣縣長。1996年11月21日遭到謀殺(劉邦友血案),案件至今尚未偵破。

生平

劉邦友的從政之路,從擔任桃園農田水利會代表開始[1]。1973年,劉邦友當選第八屆桃園縣議會議員[1]。1978年當選第六屆臺灣省議會議員,之後第七、八屆也連任[1]。擔任省議員期間,曾針對客家文化、鐵路經營、桃竹苗地區整體建設等議題提出質詢或建言[1]

因擔任三屆省議員的政績,由中國國民黨提名競選桃園縣縣長,之後於1989年當選為第11任桃園縣縣長、1993年連任,同時兼任元智大學董事會諮議委員[1]。擔任縣長期間對於桃園縣各項問題有許多規劃案,之後桃園縣的規劃有相當數量是延續劉邦友時期所做的規劃[1]

被謀殺

1996年11月21日早上,劉邦友在桃園縣長官邸被不明人士以行刑式手法槍殺。 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白曉燕命案並稱為1996至1997年間三起重大治安事件。 2016年11月21日,20年法律追訴期正式期滿,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表示,只要有一絲希望,不放棄任何線索,不管追訴期,將繼續偵辦下去。[2] 隨後立法院修法追訴權中華民國刑法第80條: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使得案情仍可繼續追訴。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賴澤涵 總編纂;謝艾潔、劉明憲 編纂. 《新修桃園縣志【人物志】》. 桃園縣政府. 2010-09: 頁123、124. ISBN 978-986-02-4369-7. 
  2. ^ 嫌犯曝光沒逮到!劉邦友血案追訴期滿 刑事局:繼續辦. [2017-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2).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桃園縣政府
前任:
徐鴻志
桃園縣縣長
第十一、十二任
1989年12月20日-1996年11月21日
繼任:
廖本洋(代理)
正任:
呂秀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