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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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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清朝
1907年—1912年

1911年
政府駐地吉林府
歷史 
• 成立
1907年
• 废除
1912年
前身
继承
吉林将军
吉林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 中國

吉林省滿語ᡤᡳᡵᡳᠨ
ᡠᠯᠠ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girin ula golo),为清朝东三省的一个。前身是吉林将军辖区[1]: 19 

沿革

雍正年间,官方文件已提及东三省乾隆年间,盛京将军福康安奏折:“盛京户部每年所领东三省俸饷,除本省按季给发外,其吉林、黑龙江路远[……]再打牲乌拉总管事务现归吉林将军统辖,其俸饷银两亦请归吉林省领放[1]: 19 。”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提学使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三省各省正式建省[1]: 19 清廷裁撤吉林将军,以吉林巡抚为吉林省巡撫衙署最高长官。省会在吉林府

行政区划

吉林省的府州不辖县。

西南路道

西北路道

东南路道

东北路道

注释

  1. ^ 1.0 1.1 1.2 侯杨方. 清代十八省的形成.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师范大学). 2010, (2010年第3期): 17–28. ISSN 1001-5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简体中文).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吉林将军辖区
 大清吉林省 繼任:
 中華民國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