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可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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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範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 江西九江府瑞昌縣匠籍
字號 字子極
出生 癸未年七月二十三日
逝世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
配偶 娶曾氏
親屬 (子)正啓、正咨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龙溪集》

夏可範(1523年—1565年),字子極,號龍溪,江西九江府瑞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己酉科(1549年)江西鄉試第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零六名進士[1][2]。礼部观政,授工部主事,四十一年復除刑部主事,四十四年卒。

著有《龙溪集》。

家族

曾祖夏廉富;祖父夏福泰;父夏世臣,母王氏[3]。弟可畏、可仕。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