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可范
夏可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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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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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江西九江府瑞昌县匠籍 | |
字号 | 字子极 | |
出生 | 癸未年七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 | |
配偶 | 娶曾氏 | |
亲属 | (子)正启、正咨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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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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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范(1523年—1565年),字子极,号龙溪,江西九江府瑞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己酉科(1549年)江西乡试第四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零六名进士[1][2]。礼部观政,授工部主事,四十一年复除刑部主事,四十四年卒。
著有《龙溪集》。
家族
曾祖夏廉富;祖父夏福泰;父夏世臣,母王氏[3]。弟可畏、可仕。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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