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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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乙(?—17世紀),山東兗州府東平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宋祖乙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2],次年(1634年)成進士,歷任唐縣永年縣知縣,禁止驛馬簽富戶,並擒拿大盜榮居賜[1][3]。不久調任祥符,招徠一萬七千家人前來恢復產業,陞官刑部主事弘光年間和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共事,擔任四川司郎中。不久因丁憂去職,再出家為僧[4][5]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祖乙,東平人。崇禎七年進士。歷唐縣、永年知縣,禁驛馬簽富戶,禽大盜榮居賜。
  2.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十一上·選舉徵第三》:崇禎癸酉科(舉人) 宋祖乙 見進士
  3.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傳第二》:宋祖乙,東平人。崇正甲戌進士。知唐縣,調永年,禁驛馬簽富戶,擒大盜榮居賜功尤著。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刑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云。……調祥符,招徠復業者萬七千家。累陞四川司郎中。南京亡為僧。
  5.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傳第二》::補祥符,招徠復業者萬七千家,擢刑部主事,尋丁內艱。值闖變隱去,及歸里惟以瞿曇靜業為事。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十一上·選舉徵第三
  • 道光《東平州志》·卷十三·人物傳第二
官衔
前任:
向列星
明朝唐縣知縣
1634年-1636年
繼任:
曾就義
前任:
曲和聲
明朝永年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王三俊
前任:
王燮
明朝祥符縣知縣
1643年-1644年
繼任:
蕭時望
清朝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