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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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瑞(?—1645年),禎臻,山東濟寧府滕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黃家瑞是萬曆十一年進士黃中色的孫子、萬曆三十七年舉人黃昌年的兒子,在天啟七年(1627年)成為舉人[2],到崇禎七年(1634年)中進士,獲授汾陽知縣,調任良鄉,之後歷官祠祭主事員外郎,外任揚州衛僉事[1]。不久他因為抵禦流寇有功擢任僉都御史,督理淮揚的鹽法與軍餉;南京失陷,他和沈猶龍、周蘭、崔騰鯉、眭明永、陳子龍、李待問、王雄、章簡等人募招義士數千人起兵支援吳志葵黃蜚隆武帝召任大理右少卿松江淪陷後在浦口投水自殺[3]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二》:家瑞,字禎臻,滕縣人。崇禎七年進士,授汾陽知縣。調良鄉,歷祠祭主事、員外郎,出為揚州僉事。
  2. ^ 道光《滕縣志·卷二》:天啟七年丁卯(舉人)……黃家瑞 書,昌年子、中色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二》:南京亡,(沈)猶龍斥私資五千金,與黃家端、周蘭、崔騰鯉、眭明永、陳子龍、李待問、王雄、章簡等募士數千,……與吳志葵、黃蜚合勢。……以卻寇功,擢僉都御史,督理淮揚鹽法軍餉。紹宗立,召大理右少卿。嵩江陷,轉展至浦口,赴水死。

參考文獻

官衔
前任:
武清周
明朝汾陽縣知縣
1634年-1635年
繼任:
張首標
前任:
戴運昌
明朝良鄉縣知縣
1638年-崇禎年間
繼任:
張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