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敷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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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敷極(16世紀—17世紀),辰光訓南福庶河南開封府蘭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敷極自小聰明、博覽群書,尤其喜歡先秦西漢作品,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先在吏部觀政,獲授濟南府推官,為官剛正、判案明允,沒有積壓案件獲上級重視,山東六府疑案都讓他推敲。之後他奉命巡鹽,堅拒商人拿出三千兩金賄賂,令眾商賈詫異,刻石在海岸紀念其德行,再稽查泰山香積,把解額以外羨餘二千兩用作買麥以備賑濟,人們用「一簾秋月,四野春風」歌謠來稱頌他;八年(1635年)因父母去世回鄉,送別他的士民連綿數百里直達河岸,並建生祠祭祀,很快因病去世,著有《風蘭草》、《書經義》各百餘卷流傳[1]

家族

曾祖王景□;祖父王大曆;父王前,貢生、泗州訓導[2],兄崇禎三年舉人王建極。兒子王士冠、太學生王士升。

引用

  1. ^ 1.0 1.1 民國《蘭陽縣志·卷七·人物志》:王敷極 字辰光,一字訓南,號福庶,前之子,穎異倜儻,幼年篤學博極群書,尤嗜先秦西漢文字,十行俱下;萬曆壬子舉於鄉,甲戌登進士,授山東濟南府推官,孤行己意、剛正不狥,聽斷明允、案無留牘,直指禹深為引重,六府疑案咸比推敲。奉委巡鹽,商人以三千金常例私餽,峻拒不受,眾賈異之,勒石海岸紀其德;稽查泰山香積,除解額外羨餘二千金盡糴穀麥備賑濟,人有「一簾秋月,四野春風」之歌,引疾歸里,士民遮送者絡繹數百里直達河岸,方涕泗而返,建祠尸祝,尋以疾卒,著有《風蘭草》、《書經義》各百餘卷行世,子士冠有父風,士升名太學。
  2.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王敷極,曾祖景□,祖大曆,父前□訓援□□□鄉賢載人物志,字辰光,號福庶,書三房,辛丑年十五月二十五日生,開封府蘭陽縣人,壬子鄉試,□□□名,三甲八名,吏部觀政,六月授濟南府推官,乙亥丁憂。

參考文獻

  • 民國《蘭陽縣志》·卷七·人物志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官衔
前任:
劉承棠
明朝濟南府推官
1634年-1635年
繼任:
陸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