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昌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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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昌祚(1622年4月22日—17世紀),西美豫充河南懷慶府濟源縣[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段昌祚個性孝順,李自成作亂背負親人到山中避難得免,兄弟分產只取貧瘠一部分,亦好施與貧困,崇禎十六年(1643年),河南補行鄉試,中舉人。清順治三年(1646年)成進士[2],先在大理寺觀政,後獲授平順知縣,公正嚴明剛毅果决,數句說話就能定奪案件,六年(1649年)姜瓖歸附南明,他攜帶官印在東山避亂,同年九月帶領河南清兵收復城池,多羅郡王贈與絲袍,後補任南樂知縣[3],正直一如在平順,吏胥不敢干以私利,同時勸民種植桑棗,設法抓捕盜賊令地方安寧,邑內人民都稱他為神明[4]

之後入朝段昌祚陞任中書舍人,康熙八年(1669年)己酉典試浙江,取錄多位名流,轉任工部營繕司主事,督理陵工不辭勞苦,再負責經營寶源局疏通錢法,後因病辭官不再出仕,士紳都奉他為師表,死後入祀鄉賢祠[1]

家族

曾祖段相;祖父段可行,庠生,封工科給事中;父段國璋,萬曆四十一年進士、太常寺少卿[2]

引用

  1. ^ 1.0 1.1 乾隆《濟源縣志·卷十·人物》:段昌祚,字西美,國璋長子,順治丙戌進士,素敦孝友,闖寇亂負親避山中得免,兄弟析產辭腴取瘠,性朴好施,與初宰平順,調南樂有廉直聲,勸民種桑植棗,彌望森蔚,是時所在多盜邑無寧,居昌祚設法嚴緝盜屏跡,以薦陞中書科舍人,己酉典試浙江取士多名流,轉工部營繕主事,督理陵工不辭勞瘁,復經管寶源局疏通錢法,公私交濟病歸高蹈不出,紳士奉為師表祀鄉賢。
  2. ^ 2.0 2.1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段昌祚,曾祖相;祖可行,庠生,封工科給事中;父國璋,癸丑進士,太常寺少卿。西美,書四房,壬戌三月十二日生,濟源人,壬午五十一名,會試三百八名,三甲八十二名,大理寺觀政,授山西平順知縣。
  3. ^ 民國《平順縣志·卷四》:段昌祚 河南濟源縣人,由進士順治四年任,正直廉明,剛毅果决,發伏摘奸片言折獄,己丑當姜逆之變,護印避亂東山,本年九月率河南奇兵恢復城池,多羅郡王以袍𢂱賜之,後補南樂知縣。
  4. ^ 光緒《南樂縣志·卷三》:段昌祚,河南濟源人,進士,順治十年任,方正嚴明,簡默沈靜,吏胥惴惴人莫敢干以私,公事餘垂簾正襟危坐,凡邑中遠近利弊洞晰秋毫,事至立決案無停滯,邑誦神明,內陞中書科。 舊志

參考文獻

  • 《順治三年丙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 乾隆《濟源縣志》·卷十·人物
  • 民國《平順縣志》·卷四
  • 光緒《南樂縣志》·卷三
官衔
前任:
高復興
清朝平順縣知縣
1647年-1650年
繼任:
余廉徵
前任:
蔡瓊枝
清朝南樂縣知縣
1653年-1660年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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