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所式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1],五年授祥符县知县,多惠政,邑民图像立祠,六年丁母忧去职。九年起补山东朝城县知县,十年调諸城縣,绅士赋诗纪其绩。擢户部主事,历升河南巡抚,流寇猖獗,督师擒其渠魁刘超等械送京师,上赐杯段笏马[2]。
孙子秦樹籍,康熙庚午科舉人。
引用
參考文獻
- 《明史》
- 《陕西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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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1],五年授祥符县知县,多惠政,邑民图像立祠,六年丁母忧去职。九年起补山东朝城县知县,十年调諸城縣,绅士赋诗纪其绩。擢户部主事,历升河南巡抚,流寇猖獗,督师擒其渠魁刘超等械送京师,上赐杯段笏马[2]。
孙子秦樹籍,康熙庚午科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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