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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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包括殖民地時期資料,應改稱「香港居民」。—水水 (留言) 2007年12月16日 (日) 11:52 (UTC)[回复]

港人国籍争议再起

简单一句话,港人的BLP类条目,国籍栏,是否该默认是香港 中国香港),他国籍者使用ref佐证证明?

首先先明确一点,这个世界上没多少是黑户(完全无国籍者),还知名的能被wiki BLP类条目收录

如果,香港 中国香港)反而需要ref来证明,这本身就是问题。

PS:回复请ping本人,方便即时得知、答复。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05:05 (UTC)[回复]

@Red16:贊同港人的BLP类条目,国籍栏,该默认是香港 中国香港),不過前提是該人物要很明確是香港人才行,對於那些成年以後才久居香港者,甚至中國好幾個城市到處跑,就未必是香港 中国香港)吧?-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6月24日 (三) 05:41 (UTC)[回复]
  • 香港 中国香港)基本上可以套在所有香港出生的華裔人士身上。--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6月24日 (三) 06:06 (UTC)[回复]
  • 香港人的國籍是問題比較複雜,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在中國或香港出生的華裔香港居民即使持有外國國籍都會自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些人要主動向香港入境處申請才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視為外國公民,而且不承認從居英權計劃取得的英國籍。但如果有些華裔香港人從來沒有申請過香港特區護照,且只持有外國護照(包括BNO護照),如果將這些人都一律列為香港 中国香港),未免過於地域中心,因為他們在大多數國家都不會被視為中國公民。情況類似於中華民國籍人士在中國大陸會被視為中國公民但他們的國籍欄不會填 中国。因此我認為如果沒有可靠來源的話,可以空出國籍欄。--Hang9417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08:17 (UTC)[回复]
香港只是获得独立的外交关系处理权,但不代表可以因此获得独立的国籍,香港地区既然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自然其所属国籍就是RPC,附注香港只是说明其地区所属的差异。然卵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4日 (三) 09:08 (UTC)[回复]
差点忘了还有居英權計劃和ROC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个,不过姑且认为香港本地出生、不接受居英權計劃、和非已拥有ROC国籍的,算是自动拥有RPC国籍,97年回归后出生基本符合这类,否则看可靠来源或者自身声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4日 (三) 09:16 (UTC)[回复]

香港 中国香港) 这个挺好的。——联合国军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10:17 (UTC)[回复]

香港人不代表國籍就一定是香港 中国香港)。很多香港人均持外國護照、BNO等等,在無法驗證該人物持有哪種護照的時候,不認同強行視其國籍為香港 中国香港)。—AT 2015年6月24日 (三) 11:05 (UTC)[回复]
@Hang9417: 空出算什么?无国籍黑户?还有,我记得,BNO,不见得就有英国国籍吧(我指公民选举投票权)?ROC不用说,和香港情况大不同。
个人建议,充分讨论,有必要的话,开投票解决共识问题,或者转其他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法律解释,该国只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为旅游证件,具中国血统的英国国民(海外)被视为中国公民。这些英国国民(海外)即使从未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除非放弃中国国籍,或获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国籍变更,

看上面这段,还有疑问的继续。本身BNO条目都在大型编辑战中。

@Jimmy Xu

另外我在WP:RFPP提了,OTRS当然可以一个个解决,但是管理员们干么?--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16:02 (UTC)[回复]

@Red16:不填上國籍一欄不代表無國籍,沒有規定一定要填滿信息框的每一欄。另外,如果一個華裔BNO持有人從未持有特區護照,他持BNO護照到中國以外會被當地政府視為中國公民嗎?將這類人都視為中國公民只是PRC的一廂情願,如果只考慮單一國家的觀點我認為可能有點地域中心。而且從居英權計劃取得的BC護照不被PRC承認,但在國際上這些護照與英國本土的BC護照根本沒任何分別,是否就以一國的觀點為準?--Hang9417留言2015年6月24日 (三) 17:30 (UTC)[回复]
大致同意Hang9417。我的立場和兩年前一樣:
「我仍是很久前說過的那樣,國籍一欄應該完全不填。判斷一個人的國籍不是維基編輯應該做的事。編輯不能用《國籍法》來假定所有人只有某個國籍,特別是有些人有雙重國籍(如曾幾何時的蘇錦樑,《基本法》《國籍法》不承認不等於不存在)。何況填國籍又引來不必要的編輯爭議,等等。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9:22 (UTC)」
「國籍這一項我覺得不能只放在中-港的框架下看,應該放諸整個百科。編輯魯莽地根據某國的《國籍法》判斷傳主國籍,就算是在中-港以外的條目,都會製造問題。比如,編輯應該用科索沃共和國抑或塞爾維亞的法律,去判斷某個生於長於科索沃的一個人的國籍?若果阿爾巴尼亞有一天向境外阿爾巴尼亞族人簽發國籍,那麼我們是否又要研究該人有沒有阿爾巴尼亞血統?然後一個國家給予一堆人國籍,那個人又有沒有接受?這些事維基編輯根本不應該去涉身判斷。所謂廢除錯誤的國籍模板使用,正正就是牽涉到國籍一欄的填寫問題,恐怕不是你能夠輕易分開處理的。與其把焦點放在某個模板能不能用,倒不如反思一下填不填國籍,一了百了。冒著錯誤和牽涉無謂的政治爭議,到底為了什麼。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8月26日 (一) 10:18 (UTC)[回复]
很重要所以再說一次,維基人根本不應該引用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國籍法,來假定傳主擁有某些國籍。這不是我們該做的事。如果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我是反對在所有人物條目填國籍欄的,這也不限於香港居民相關條目。前幾年這個爭議鬧得很厲害,希望這次大家保持理性,不要又鬧上報了。過往的討論,詳參[1][2]Oneam 01:00 AM留言2015年6月25日 (四) 03:32 (UTC)[回复]
我认为可以按照国籍法,暂许认为他们是具有中国国籍,因为只有主动提出放弃才不是,其他则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现在是中国香港的标而有疑问的话,可以加fact来提醒,如果已经声明的话,可以根据参考更改。
另看了下居英權計劃英國國籍法與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这几个条目介绍,实际居英权计划只代表不能应此放弃中国国籍、但同时拥有前往英国作为英国国民的权利,在中国看来,所有香港人都拥有中国国籍,在英方看来,居英权只是代表可以拥有作为英国国民的大部分权利。实际上居英权国籍按照现阶段法律来说依然是中国国籍?——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6日 (五) 00:45 (UTC)[回复]
如果说国籍是个人隐私的话,那么没有第三方的公开报道就凭想当然妄设他人国籍,是否有触犯隐私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6月26日 (五) 02:54 (UTC)[回复]
本人認為不應該預設任何國籍,列國籍須有可靠來源。未查證前不填並不代表無國籍,無國籍經查證後應另外註明「無國籍」。--♛衛璟 (☕留言) 2015年6月26日 (五) 03:05 (UTC)[回复]
问个技术问题哈:那个模板能否做成无国籍参数时隐藏该项目?如果能的话一切都好办了……4Li 2015年6月27日 (六) 13:56 (UTC)[回复]

國籍可能並非必列的事項,除非對於某些特殊的人,比如在國籍方面存在爭議而又有明確資訊的,加上可以澄清事實,看了條目就能瞭解,免得到處去找這個資訊。我認為大多數香港人願意承認自己是中國國籍,但不願意承認是中共一黨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雖然這是事實)。所以這個問題不僅是這裡提到的多重國家的問題,而且存在現實普遍的感情問題,比如普選問題就讓多數香港人討厭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儘管需要承認事實,但不應當以事實來淩辱感情、合理的感情,這個在寫作的時候應當考慮到。 --一二十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01:58 (UTC)[回复]

不愿意承认RPC国籍是一回事,不是RPC国籍或者声明不再具有RPC是另一回事。按照现实反映,根据国籍法,可以普遍地认为香港人基本有RPC国籍,但是申请过居英权的话不代表自动放弃RPC国籍(除非再向入境处申请——虽然另有规定不允许这样做),有其他国家或者政治实体护照也不能说明一定具有其他政治实体籍别,除非本人有可靠来源声明已经放弃RPC国籍,或者按照相关现实规则显而易见地判定来确定国籍。总之我认为香港人的国籍根据现实常识标注香港 中国香港)并无明显不妥,除非特例认为有可能不妥(有居英权、移民移居进来等),可以fact,如果可以有可靠来源参考的,就可以确定具体无争议的国籍。IAR。——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29日 (一) 03:22 (UTC)[回复]
RPC是什么鬼?4Li 2015年6月29日 (一) 05:11 (UTC)[回复]
RPG的兄弟(笑),其实是PRC,手滑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30日 (二) 00:34 (UTC)[回复]

正確是 P.R.C. 難免有時會出點小錯。麥兜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13: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