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emplate talk:中華民國國軍在臺灣涉及刑事爭議之案件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模板依照页面评级標準无需评级。
本Template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台灣专题 (获评模板級不适用重要度
本Template属于台灣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台灣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模板级模板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Template无需评级。
军事专题 (获评模板級不适用重要度
本Template属于军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军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模板级模板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Template无需评级。
法律专题 (获评模板級不适用重要度
本Template属于法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法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模板级模板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Template无需评级。
維基百科的法律內容只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任何法律問題應諮詢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專業法律人員。

中尉張泰昌離奇死

中尉張泰昌離奇死 家屬疑「他殺」 | 社會 | 即時新聞 | 2013/07/22 | 新聞 | 壹電視 NextTVKanashimi留言2013年7月30日 (二) 09:46 (UTC)[回复]


台灣重大殺警奪槍案

發生殺警奪槍案,歹徒犯案後逃逸無蹤。根據刑事局偵辦過去案例顯示,只要發生軍、警被殺遭奪槍的案件,歹徒事後持槍犯下重案的機率相當高,值得治安單位提高警覺、嚴加防範。 回顧台灣治安史上的殺警奪槍案,最早案例發生在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七日,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李勝源,在執行金山街教廷大使館崗哨勤務時,遭李師科以土製鋼管手槍射殺後奪槍,事後,李師科持這把警槍犯下土銀古亭分行搶案,槍傷銀行襄理,成為台灣光復以來,第一起銀行搶案。

民國七十二年一月三日,以槍擊要犯吳新華為首的犯罪集團,在新竹湖口犯下震驚社會的「雙哨兵命案」,他們殺害兩名軍方哨兵後,搶走兩把六五步槍,日後用這兩把長槍犯下多起搶劫案件。

七十二年十一月,屏東楓港派出所槍櫃遭要犯胡關寶等人破壞行竊,偷走兩把卡賓槍及子彈,同年十二月,胡關寶等人用警槍搶劫華銀和平東路分行,並殺害襄理林永泉;七十四年十二月,胡關寶等人再持卡賓槍殺害新竹兩名警員並搶走配槍,後來更犯下新光集團吳姓少東擄人勒贖、五常國小學童綁架等重案。

七十三年四月,要犯林宗誠、林順建犯罪集團,先持刀殺死基隆市警局員警廖國棟搶走配槍,隔年十月,又在台北市攔截運鈔車,槍殺保護運鈔車的保二員警後搶走配槍,一個月後,又槍殺台北市警局警員蕭益勝並搶奪配槍,隨後他們即以搶奪而來的槍枝在台北市犯下多起搶奪強盜案。

七十六年,要犯蔡鴻祥駕車撞傷台東縣東成橋兩名哨兵,搶走一把六五步槍,再用來搶劫台東郵局十六支局,造成支局長夫婦一死一傷。

八十四年,要犯林政明為營救獄中同夥,以九○手槍射殺台北市光復橋站崗憲兵張志宏,奪走六五步槍,所幸後來未釀成巨禍。

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離職員警葉維輝駕車到金門縣警局門口,以警察局長有要事召見為由,誘騙值警衛勤務的員警曹義國上車,駛往偏僻處後奪取曹義國身上所配帶的警用九0手槍,且不顧曹義國下跪請求,當場射殺曹員,隨後在八十九年一月犯下銀行搶案。

九十年四月二十三日,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三棧派出所值班員警李建南,遭歹徒以土製大型鋼管槍枝擊斃,李建南身上的九○制式手槍及二十四發子彈均失蹤;九十二年二月二日,花蓮海巡隊八三大隊哨兵吳正忠值勤時,遭不明歹徒從背後連開十槍擊斃,執勤所配的六五K2步槍被奪,後來鑑識證實歹徒用來殺害哨兵的槍枝,就是李建南被奪的警槍。

外部連結放在導覽模版裡

(:)回應個人覺得,最好寫成一個專門頁面,然後放在此頁面中。Kanashimi留言2013年7月31日 (三) 06:36 (UTC)[回复]

先擴增歷年軍中刑事爭議案件

暫時先把目前已知的軍中刑事爭議案件擴增,日後慢慢一條一條補內容。另外上面有人提到的光復橋哨兵事件,經查應該是1995年發生的,但整起案件與國軍內部比較沒有關係(如果當年不是抓替死鬼的話),所以就暫且不列入。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8:46 (UTC)[回复]

昨天去了凱道跟大家一起唱歌到最後,赫然發現爭議案件多到不可思議,根本來不及抄。之後再想辦法取得那些罹難者的名單,希望可以慢慢補全,算是對仲丘與歷年往死國軍的補償。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3年8月3日 (六) 21: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