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MOFA Myan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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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王歐西里斯 ( 對話 / 貢獻 ) 2016年1月24日 (日) 15:22 (UTC)[回复]

您好,關於閣下在條目所提及的辦事處,有關該辦事處其實是獲得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亦有可靠來源證實已成立該辦事處,詳見。如果閣下真的來自緬甸外交部而認為該辦事處不能代表緬甸利益,請到貴部的官方網站澄清。請勿再度回退,否則將當作破壞處理,閣下亦有可能遭受封禁,謝謝。--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6年1月24日 (日) 16:35 (UTC)[回复]

Billytanghh 您好,謝謝您的觀察與關心,這件事情在台灣與緬甸聯邦共和國的正式關係上面已經構成傷害及障礙,在此時提出更正是必要的,緬甸與台灣的關係不應該被單方有心人士用來炒作及或破壞所犧牲掉,在台灣政府外交休兵的政策框架之下會有這種行為難道就不會另人起疑?中國也沒有任何聲音?請了解,緬甸聯邦共和國在任何一個國家設立任何一個代表國家的部會或是機構的辦事處都是需要國會Cabinet of Myanmar正式立案同意,同時會在緬甸國家通報及總統府的官方網站http://www.president-office.gov.mm/ 公告因為這是國家大事,緬方依循國家行政程序的作業是不需要任何其它國家來指示的,閣下所言及所舉證的聯結都是由台灣單方面所能控制的單位發表,與緬方的慣例相抵觸,且緬方沒有任何官方機構有任何的公告是完全與緬方的政府程序不符請閣下詳查。MOFA Myanmar留言2016年1月29日 (五) 16:09 (UTC)[回复]

我剛才向中華民國外交部詢問,靜候回覆。內容:此辦事處是緬甸官方設立的「非官方」駐臺機構?或是緬甸民間人士私下設立的,未獲得緬甸政府許可或授權?。另外,應是由緬甸商務部設立駐臺機構,而非閣下查詢的緬甸外交部。--Tp0910留言2016年1月24日 (日) 17:08 (UTC)[回复]

Tp0910,從您的發文資歷推論您應該是台灣外交部相機構或是邊圍機構系統的人員,如果是的話請詢問貴機構的林部長及國家安全局相關單位有關緬甸聯邦共合國與貴國雙邊官方會面時所討論及決議事項(內容事涉兩國機密不宜在此討論),但是從這一點相信您應該可以判定本文所言並非代表個人言論,有關本文的內容是反應事實請您尊重緬方對此事實依照國際法所保有的解釋權,因為事涉緬方國家權益非單一方面所能改變的,再次重申緬方的事實與貴國外交部對外片面之新聞確實是有出入,雖然當時簽約時有緬方商務部長的私人顧問在場,但是他的行為並未受到緬方中央同意及授權更未正式依巡國際慣例發文貴國同時會有外交授權書(這是外交慣例您應該非常熟悉),如果您不是貴國外交部人員請不要為此事件幕後之有心人士辯解,緬方外交部及商務部也從來沒有承認該單位具有任何官方身份這一點在緬方中央部會內部都有會議記錄及行政裁罰可證,同時依照您的相關發文應該對於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認識頗深,那您應該清楚外交程序及相關的文件的必要性不是只有媒體炒作就可以的,緬方沒有必要對未經授權之個人行為做國家級之解釋的必要,同時亦避免被貴國安排此事的有心人士行為在媒體上做文章,兩國之間的官方關係不是單方面說的算的,這樣只會讓原本可以成就的美事被阻礙了。MOFA Myanmar留言2016年1月29日 (五) 16: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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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Eartheater留言2016年1月29日 (五) 16: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