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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檔拾伍,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至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卅一日(壬辰年午月廿四壬辰年子月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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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理解不能

朝鲜战争条目里发生了很令人愤慨的情况,MtBell以“这是单方面宣传”为由直接删除所有他不中意的,给出了来源的内容,然后在一向都维护张子龙案的前提下,早早不发,却突然于争论发生后加进了个任何人无法查证的“国防部档案”出处只写了一串数字,摘要里还写了个“愿者上钩”,实在可疑,我指出这一点时他就直接爆发删除我在讨论页的留言,然后跑去投诉我破坏。更令人生疑的是后来留言不用他删了,某个管理员出手删了。这种事,请出面答惑一下。 --Victorkkd留言2013年7月7日 (日) 09:02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0月5日 (六) 04:01 (UTC)[回复]

食戟之靈

留言

發還重審,等大家有機會就新的理據再次討論,個人認為,比起直接保留,是更好的處理方法。如果不是剛好看見存廢討論頁上的連結變了藍色,真的不知道之前的結果已被駁回。--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7日 (日) 12: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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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3年4-6月中這三個是否要再處理? 仍未見合併或另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2:21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ong128hk。您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3年8月14日 (三) 13:29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Risk留言 2013年8月14日 (三) 13:29 (UTC)[回复]

关于词条“展江”的复议

您好!

我是Hong Kong University 2013 级新闻专业的学生。刚刚我编辑不久的词条“展江”被删除了。

这个词条(我总共分到3个)是我们一门课这周的作业,所以我现在非常着急。。我所有的信息都是从百度链接中获取的,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被删除?

我还想求教一下管理员先生:如果的确有违反规定,请问我如何才能将之修改并重新发送到网上? 如果确实要被删除,请问我该如何恢复数据?

我们平时的作业很多,为了做这个词条我花了不少时间,被删了后心里很不是滋味。还请管理员先生多多帮忙!!

万分感谢!!


Alexi9127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7:05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0月3日 (四) 14:27 (UTC)[回复]

对您回复”展江词条复议申请“的疑问

您好!

我的展江词条申请被您驳回,但是您说我可以在”偏好设置“中输入电邮以获得原编辑代码。

但是我找了半天都不知道维基百科哪里有偏好设置的选项,是不是偏好设置就是参数设置?

我的电邮资料已经在“参数设置”里了,不知阁下何时将代码发送给我?我的邮箱是xietian19901027 (at) 163 (dot) com(实在不知怎么办,只好放在这里了)

万分感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lexi9127對話貢獻)於 2013年10月2日 (三) 09:56‎加入。

其名相異乃系統字詞轉換所致。原碼已發與閣下。--J.Wong 2013年10月3日 (四) 14:27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ong128hk。您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3年10月13日 (日) 05:22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Risk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05:22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0月13日 (日) 06:07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您在存廢覆核請求願意細心思量在下的意見。 Risk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07:26 (UTC)[回复]
感謝。--J.Wong 2013年10月14日 (一) 06:26 (UTC)[回复]

請求幫助

您好,Qui cherche trouve存廢覆核提出的請求被草草結案,T.A Shirakawa甚至駁回自己執行存廢討論的覆核請求,懇求閣下介入。--Risk留言 2013年10月17日 (四) 08:27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0月20日 (日) 07:15 (UTC)[回复]

誠邀請您檢核

有關蔣康祖古仁波切條目,補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及改善內容,若尚有不當之處,請能予告知,當即修改,感謝您熱誠的協助,謝謝。--深季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8:10 (UTC)[回复]

朴珠泫條目被貴樣駁回一事

  • (:)回應,貴樣的標準根本太嚴了,誹聞介紹都已經深入介紹到女主角了,依你的標準根本是把「專門闡述」當作「有效介紹」。
    「有效介紹」在《關注度通用指引》已經指明了:「意味著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
    我給的第一個來源都已經在電視新聞上介紹兩人的誹聞2分鐘了,這新聞是給讀這條新聞讀者或觀眾看的,這些新聞讀者或觀眾看到這條news因為「有效介紹」到此兩人的誹聞,才有動機到維基百科查詢此人條目,這才是關注度的意義,你的標準根本非「常識人」能及。
    我勸你把這條目退回給頁面存廢討論給中文社群其他人員看一看,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基本上頁面存廢討論上其他條目之「有效介紹」也沒嚴格到你這種程度,多聽則聰、多見則明,請user:Wong128hk不要太在此存廢覆核上乾綱獨斷。照user:Wong128hk你對「有效介紹」的這種認知當作頁面存廢討論的標準,則現在頁面存廢討論上的一堆條目早就被刪光了。--Znppo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10:11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1月6日 (三) 10:32 (UTC)[回复]
  • (:)回應,貴樣發文前半段還像人講的,我就等他日後有名點再來申請。
    你後半段我難以茍同,我本來就是就事論事,上面的孟佳條目,我的申請文屍骨尚存,還沒被機器人清掉,見微知著,見你在上面的評論就知道,你根本就把「專門闡述」當作「有效介紹」,孟佳來源一的新聞根本就是「專門闡述」的等級了,你卻要說他是「有效介紹」,來源二的新聞才是「有效介紹」,而你卻根本視若無睹,還說我論你缺失之評論為武斷,我覺得還不及貴樣的十分之一,貴樣也別如此恭維我。我跟你比起來算小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Znppo對話貢獻)於 2013年11月6日 (三) 18:44‎加入。
閱。--J.Wong 2013年11月7日 (四) 01:18 (UTC)[回复]

權限申請

閣下以在下被封禁過而拒絕授予巡查豁免權,但此權限並無封禁的相關要求,閣下若因一些誤會對在下印象不佳在下可以理解,但仍請閣下仔細看看那幾次封禁到底是怎麼回事?在下並無任何一次是真正的破壞,都是在和破壞者、傀儡等等對抗。說實話,在下加入維基對於較為精通的幾個領域的條目貢獻也是有口碑的,如果不授予此權限對在下影響並不大,僅僅累的是巡查員,因為我寫的東西大部份巡查員都未必瞭解。此外,在下觀察,維基的巡查員僅僅會從網上尋找是否侵權等等問題,而在下現在縮寫的東西大多來源為專業性書籍,屬於精通領域,不會產生問題,希望閣下能否考慮一下。--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7日 (四) 05:59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1月7日 (四) 14:24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

勤奮星章
Well Down ! 9shi留言2013年11月7日 (四) 10:17 (UTC)[回复]
感謝。--J.Wong 2013年11月7日 (四) 14:25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神樂坂明日菜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引

感謝你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神樂坂明日菜已被編輯SiuMai (討論)認定為不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指引

如果條目被擱置超過一定時間(30日)而沒有有效來源能夠彰顯其關注度, 條目有可能在經過複審後進入存廢討論流程, 在此期間, 請盡量幫助維基百科擴充條目來源. 當條目的來源足夠充足可靠, 您的條目將會通過複審並在存廢討論程序中得到保留. 為了防止您來不及存檔導致工作內容丟失, 您的頁面的最後內容已經被存檔至此.
另外, 請不要不經討論除去關注度標籤. 關注度標籤旨在提醒編者和讀者添加更多可靠的有來源內容, 若您對關注度判定有異議, 請在執行編輯或通知者的討論頁留言, 刪除關注度標籤時, 須在條目討論頁和編輯摘要中出示理由, 多謝合作.

您收到這個通知是因為關注度模板對您的頁面具有中重要度.

--Bluedeck 2013年11月9日 (六) 05:39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1月9日 (六) 05:42 (UTC)[回复]

香港維基人2013年11月定期聚會

  我們誠邀您參與
   2013年11月定期聚會
  日期:11月15日
  時間:下午七時
  地點:銅鑼灣 Think Cafe
2013年11月定期聚會 未定

拉叔(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9:20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12:17 (UTC)[回复]

當日多條無共識保留的條目,不應移除關注度模版。同時你亦未有按近例在其討論頁中留下存廢討論紀錄。--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1月26日 (二) 06:35 (UTC)[回复]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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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1:53 (UTC)[回复]
關注度模板移除問題,請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關注度模板移除問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2月31日 (二) 03:35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31日 (二) 06:45 (UTC)[回复]

關於香港獨立媒體

其實,本人早前已在「當前的破壞」一頁,及該條目提出了理據,也陳明條目所載並非不可靠來源。該維基人,以粗暴的手段去回退一整個條目,無視條目細節,亦無討論條目哪言哪句「孰不可靠」,讓條目全部編輯都被犧牲,該人的舉措無疑是情緒使然以及對人不對事,本人認為,若不問理由不看實情便將條目回退,做法就和破壞無異。

以下,是被回退操作所犧牲掉的內容,內含大量可靠來源,當中包括出自相關當事人的真實對白以及報章摘要。

參與社會運動

2013年6月,「保護斯諾登」行動

4.2 世貿會議報導疑美化示威韓農

5 編輯中立性受質疑

   5.1 「港鐵柔道手對朱凱迪行使暴力」不實報導
   5.2 疑抹黑關注新移民問題人士
   5.3 未經審稿粗疏推介「反霸權」文章
   5.4 「置安心計劃官商勾結」事件
   5.5 「編輯推介」文章被指營造單一觀點

6 編輯群政治取態控制言論空間

   6.1 為受爭議社運人士提供言論平台
   6.2 坦護社運人士阻止批評聲音

7 其他事件

   7.1 誹謗東方報業訴訟

根據維基方針,作為維基人或管理員,如果認為條目某個章節是有問題的,應善用討論頁說出見解和解決辦法,而並非不發一言即移除的手段,這無異於對條目作出破壞,亦惹人猜疑維基人有對個別條目主人公隱惡揚善之嫌,只要條目是以客觀中立的原則記事而又屬於事實,便沒理由將之移除。

124.244.209.241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12:41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0:40 (UTC)[回复]

恳请关注气象类条目并提出意见

在下对大气物理学可谓一窍不通,但近来自不量力地翻译了一些气象类的条目,虽然自己念还觉得基本通顺,但没有这方面知识总感觉心虚,刚刚发现阁下原来是气象类的专家,这可太好了,如果您能赏脸对加以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的话,在下感激不尽。并且我也会根据阁下的指正在今后编写同类条目时加以注意,或对之前已经编写的条目进行改善,谢谢。--刘嘉留言2013年11月27日 (三) 03:50 (UTC)[回复]

閣下抬舉,本人並未專於此範,恕未克相助,抱歉。--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0:49 (UTC)[回复]

條目被半保護成只有正面評價

希望聽聽閣下對香港獨立媒體一條目現有編輯版本有何意見,因有個別立場人士人以「不可靠來源」之說,疑誤導了管理員作出大量回退的決定,令條目被半保護成只有正面評價,不能反映事實,儘管已經滿足方針及客觀中立可靠來源,即使再編輯也只會膠著於3RR和編輯戰。你我也作為香港人,希望了解你對此有何意見,先謝。crazy>d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3:27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5日 (四) 10:40 (UTC)[回复]

神樂坂明日菜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神樂坂明日菜」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7日 (六) 03:41 (UTC)[回复]

存廢覆核請求的阿拉巴斯坦王國

打擾了,先感謝閣下提供條目全文。

我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阿拉巴斯坦王國提供了一篇論文為新據,為避免閣下忽略,故在此提醒--M940504留言2013年12月7日 (六) 08:32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9日 (一) 10:19 (UTC)[回复]

維基簡訊2013年12月

維基百科和維基媒體的每月簡報,本月內容有:

维基简讯

閱讀本期維基簡訊· 訂閱設置更改 · 參與編輯 祝編輯愉快。--~karakristyana~(留言:D) 2013年12月8日 (日) 12:21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9日 (一) 10:21 (UTC)[回复]

關注度提示

條目相坂小夜被編輯Hijk910 (討論)提出關注度不足. (?) 條目最後內容已經存檔.  請幫助條目擴充來源. Bluedec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1:54 (UTC)[回复]


條目明石裕奈被編輯Hijk910 (討論)提出關注度不足. (?) 條目最後內容已經存檔.  請幫助條目擴充來源. Bluedeck 2013年12月14日 (六) 11:55 (UTC)[回复]

閱。--J.Wong 2013年12月14日 (六) 13:55 (UTC)[回复]

请教三个问题

  1. 请问有关“拓荒特别贡献是否能够重复申请”的讨论时限是多长时间,因为讨论已经因为没人理而存档,下一步是怎么做?
  2. 方针上,到底是“无禁止即允许”,还是“如未明说允许,则要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允许”?
  3. 讨论上,到底什么样的结果可以算是允许还是禁止,我的意思是,程序上如何判定的?是和客栈的讨论和投票有关,还是和评选页面的讨论和投票有关?

打扰了,谢谢。--刘嘉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06:17 (UTC)[回复]

回應

你的回复我看得不是很明白,反正我的意思已经在投票页面和讨论页面表明。我认为从程序上来说,即使是法律,也不能追溯过往,没有明令禁止,应即为允许,即使是以后改了规则,也只能从X年X月X日起执行,“从今以后如何如何”,不能反攻倒算,再把以前的又重新推倒来过。但阁下是管理员,可能对规则和程序有比在下更为精准的了解,阁下认为根据程序应该如何就如何吧,另外我也不明白什么叫做“重启投票”,因为投票早已在三个星期前结束,只不过是投票最后一天有一个人认为没有“明文允许”,你的暂停操作已经是在截止之后,我的观点相反,认为没有“明令禁令”就是可以的而已,现在,连客栈的讨论都已经存档,为何反而还要重新投票,莫非是说之前投票的都不算数,现在再来才算数?为什么呢?多了什么规则了吗?还是任何人任何奖励,甚至任何条目评选,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只要有人提出异议,到客栈开一个讨论,原有的结果就不算数,要重新来过?--刘嘉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5:24 (UTC)[回复]

此外还是关心程序问题,因为请教不同的管理员得到的答复不一样。我想请问:之前客栈已经存档的讨论,到底算是个什么情况,如果算没有共识,那么到底下一步怎么走,因为新的讨论同样可以有一样的问题,怎么知道这个循环不会一直不间断地走下去?同时我也不明白,如果是一种投票和讨论,那么之前投票页面的投票,那一些支持和反对的,到底又算不算是“社群投票表明自己的意见”,如果是,那新的票数如果计算,如果不是,为什么,是否新的投票级别要高于原来的。--刘嘉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15:41 (UTC)[回复]

回覆

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之后已经进行的投票,不属于社群的“考虑”和“意见”,只有再来一次投票,才属于这种“考虑”和“意见”,之前投票支持和反对的,不能算是支持或反对将不同类别分开申请,只有新的投票才算?我在询问别的管理员时,得到的理解不大一样,但表示由于阁下已经插手“暂停”投票(其实暂停时投票已经结束,应该算是暂停程序的下一步执行),所以最好还是由阁下来处理。所以我虽不明白即使这样就开了一个先例又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因为总不可能会有什么某个奖项只允许谁不允许谁申请,但还是只能静待阁下处理。我只是觉得,这样的事即使是在管理员中也未必能够达成共识,更不用说一大群人,新的投票同样将来可以有人说,自己没看到,不知道,所以要重新来过。既然第一次投票结果可以因为几个人的质疑而推翻,没有理由新的投票不能如此。但无论如何,阁下觉得应该如何,就请继续下一步,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管理员也要及时应用民主集中制。--刘嘉留言2013年12月17日 (二) 02:08 (UTC)[回复]

回覆

What's next? Please keep the process going.--刘嘉留言2014年1月5日 (日) 00:47 (UTC)[回复]

閱,已授。--J.Wong 2014年1月5日 (日) 09:39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ong128hk。您在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回退權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3年12月24日 (二) 16:24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另,申请解除权限中未到半年的提报为统计时误按管理员的标准未算入用户空间的编辑,尚祈见谅。--Jimmy Xu · · 2013年12月24日 (二) 16:24 (UTC)[回复]

閱。不要緊。--J.Wong 2013年12月24日 (二) 16:43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ong128hk。您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3年12月26日 (四) 10:55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Risk留言 2013年12月26日 (四) 10:55 (UTC)[回复]

您好,希望閣下有時間能幫忙處理最近由User:T.A Shirakawa處理的覆核請求,只能說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沒有您不行啊!--Risk留言 2013年12月29日 (日) 11:56 (UTC)[回复]

您好,請閣下看多最後一次,如果還不能說服閣下,我有必要提交客棧討論,因為這涉及管理員執行方針的問題。不要認為我在為難您,我只是相信您是講道理的人。--Risk留言 2013年12月30日 (一) 02:56 (UTC)[回复]
您好,希望閣下至少把機動戰士技術改成「無共識保留」吧。亦請閣下三思,若忽視頁面存廢討論中理據的合理性,閣下也沒可能一直以來都妥善處理存廢覆核請求。--Risk留言 2013年12月30日 (一) 08:44 (UTC)[回复]
閱。閣下抬舉。--J.Wong 2013年12月31日 (二) 06:4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