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舜
宋祖舜(?—?),字淑哲,别号鹿游,山东兖州府东平州军籍[1]。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除户部主事,天启三年(1623)任淮安府知府。历陕西参政,分守西宁凉州道,天启六年闰六月,以陕西固原道按察司副使宋祖舜管理西宁道事。崇祯八年(1635)代卢象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兼巡抚郧阳。九年三月甲戌,祖舜轻寇,追之失利,亡其印符,被削籍。卒年六十七。著有《守城要览》。
引用
-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参考文献
- 《湖广通志》
- 《明憙宗实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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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宋统殷 |
明朝淮安府知府 1623年-1626年 |
继任: 许令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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