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舜
宋祖舜(?—?),字淑哲,別號鹿游,山東兗州府東平州軍籍[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除戶部主事,天啟三年(1623)任淮安府知府。歷陝西參政,分守西寧涼州道,天啟六年閏六月,以陝西固原道按察司副使宋祖舜管理西寧道事。崇禎八年(1635)代盧象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兼巡撫鄖陽。九年三月甲戌,祖舜輕寇,追之失利,亡其印符,被削籍。卒年六十七。著有《守城要覽》。
引用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參考文獻
- 《湖廣通志》
- 《明憙宗實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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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宋統殷 |
明朝淮安府知府 1623年-1626年 |
繼任: 許令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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