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受 (康熙进士)
张大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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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翰林院检讨提督贵州学政 | |
籍贯 | 江南省苏州府长洲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日容,号匠门 |
出生 | 顺治十七年(1660年) 江南长洲县 |
逝世 | 雍正元年(1723年) 贵州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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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受(1660年—1723年),字日容,号匠门。江苏省苏州府长洲县人,籍属嘉定县,清朝政治人物、翰林、诗人、骈文家。
生平
自幼聪敏而气度稳重,学问渊博,贯通经史古今;文笔熟练,能即刻写成千字长文。十六岁时,应苏州府试,获知府高晫赞誉为“江左无双”。擅长诗、古文,尤其精工骈体文,风格清新独出。师从朱彝尊,受朱彝尊、汪琬、韩菼赏识。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庚午乡试经魁[1]。他中举后名声远播,试卷被四处传诵,许多大江南北人士登门请谒,张大受也勤于接见、奖掖后进,并常与访客讲论经艺。李绂此时寒微,客游苏州,张大受非常器重李绂,破格奖励栽培,日后也成一代大儒。期间江苏巡抚宋荦将张大受的诗作列入“江左十五子”之一。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帝南巡,被召入御舟赋诗,得到康熙帝赏识并宣入《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纂修馆,任职录选官。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己丑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四名同进士出身。选翰林院庶吉士。入翰林后汲引了更多门生,且有宏大抱负,曾经为文:“世运隆替在乎人材,善人君子为国家根本。一正人登于朝,则欣然喜,惟恐其用不尽;一寒士不得其所,则蹙然忧,孜孜引为己责。起诸生至通籍不为一身一家谋,而以天下气类消长为休戚。”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五月,以翰林院检讨充任四川乡试正考官。十一月初一日差授提督贵州学政。到任后进行甄选人才,建设书院、购置义田,教导贵州士民以读经、史为要务,改变了民俗风气。独山州民因一宗案件株累牵连了数百人,张大受察觉实情有冤枉,向大吏陈明使冤狱得开释;州民感激张大受,画下他的画像而祀祝之。
雍正元年(1723年),贵州学政任期届满。雍正帝获悉张大受有好名声,九月二十三日特命再留任三年。不久后卒于任上,年六十四。
著作
家族
父张庆孙,顺治十一年举人。另有一弟张士琦,康熙二十三年副榜,官至江西永新县知县。
师友
朱彝尊、汪琬、韩菼是张大受的老师。张大受的有一门生名李绂。友人吴应棻。
参考文献
- 《清史列传》卷七十一·文苑传二
- 《国朝诗人征略初编》卷十九·页十六
- 乾隆《长洲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四·页二十五
- 光绪《苏州府志》卷八十八·人物十五·页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