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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讨论:台中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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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分区

关于Bigmorr大所分类的四大次分区,我认为会有盲点。依照过去大行政区(台中州or大台中县)其中的大屯区(郡),亦包含了西屯、北屯、南屯区,此处有模棱两可的表述空间。--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3:20 (UTC)[回复]

我认同福克大叔的说法,而且我认为照过去大行政区特地再分为四大次分区,实在是多此一举,台中市行政区划条目就有详述。 区顺序为何不参考台北市、新北市和台南市按照邮递区号排序,为何要分为原台中市和台中县两部分,和高雄市模板一样硬要这样分;此两市都有县市合并前资讯详述之条目可参考,真的太多此一举。 Komada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9:34 (UTC)[回复]

各区排列顺序

好像一直有人在改顺序,应该说出个好理由才足以服人。--Kolyma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4: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