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简称上海市教委,是主管上海市地方权限各类教育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同时领导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9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秘书长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2名。[1]
现任领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及工作分工如下(截至2023年4月26日)[2]:
- 主任:周亚明
- 全面负责市教委工作
- 分管:秘书处(研究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 巡视员:蒋红
- 分管:办公室(含政务公开)
- 协助分管:秘书处(研究室)
- 副主任:闵辉
- 副主任:孙真荣
- 分管:职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科学研究处、政策法规处(政风行风办公室)
- 总督学:平 辉
- 副主任:王 浩
- 副主任:杨振峰
- 分管:基础教育处、托幼工作处、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
机构设置
委机关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秘书处(研究室)
- 发展规划处
- 人事处
-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 基础教育处
- 职业教育处
- 高等教育处
- 终身教育处
- 托幼工作处
- 民办教育管理处
- 学生处
- 科学技术处
- 信息化工作处
- 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
-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学校后勤保卫处
- 政策法规处(政风行风办公室)
- 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
- 审计处
- 德育处
- 督导室
- 青少年保护工作处
- 信访办公室
直属高等院校
直属中等、初等院校
直属研究机构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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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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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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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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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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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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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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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部门双重 领导的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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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列预算政府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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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单位不包括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地方局(上海市气象局除外),也不包括加挂市局牌子的 中共上海市委组成单位。 注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 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卫生计生委挂 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 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 市政府协作办公室牌子,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 林业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 文物局、 广播电视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 金融工作局牌子,海洋局和 水务局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加挂 外国专家局牌子、民政局加挂 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因历史原因,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留 农场管理局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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