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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字字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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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字字形表》(下称《字形表》;英文:List of Graphemes of Commonly-used Chinese Characters),是由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后并入香港教育大学)制定的字形表,作为小学以至初中学童识字教育的参考,涵盖大多数香港人日常生活用的汉字,尤以繁体字为主,但与台湾标准写法稍异。

《字形表》首位主编为时任副院长李学铭[1],收录四千多常用汉字的教育参考字形,用于香港小学初中识字教育及课本的楷书字,但并非规限体等印刷字体,亦非日常使用印刷字型须依从的标准。

研订历史

字形表于1984年7月开始研订,由当时香港教育署(后改制为教育局)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的李学铭教授,统筹系内各学者搜集及分析资料。同时,由多间院校学者组成的“常用字标准字形研究委员会”审订各字的教育参考字形。《字形表》终在1985年9月完成,并于1986年9月出版。

《字形表》选取常用字的调查统计是以香港教育署课程发展委员会〈小学中国语文科课程纲要〉(1980)所附〈小学常用字表〉(2746字)和台湾教育部〈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4808字)为依据,而略有增删。后来考量参阅者提供的意见,在修订本又增收了30多常用字[2]

《字形表》于1990年、1997年及2000年重印时全面修订。1990年版由语文教育学院中文系三位学者负责。至2000年,由于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已成为香港教育学院一部分,因此由香港教育学院中文系三位学者(谢家浩、卢兴翘、司徒秀薇)负责修订,并邀请已任职于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的李学铭教授继续担任主编。

2003年香港教育统筹局委托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研制供小学教学用的字表和参考词语表。研究人员以该系建置的《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现代汉语语料库》为基础建立词语表的收词范围[3]。2007年香港教育局依据该研究成果出版《香港小学学习字词表》,共计录9706条词汇、3171汉字,并在该书附录收录了《常用字字形表》2007年修订本,共计4762字。

最新版是2012年修订本,附粤音、音及英文解释。

版本

《字形表》历经多次修订,包括:

版本 字数
1986年 4721
1990年修订本 4719
1993年修订本 4759
1997年修订本 4759
2000年修订本 4759
2007年重排本(附录于《香港小学学习字词表》)[4] 4762
2012年重排本附粤普字音及英文解释 4762

2007年版本修订争议

在《香港小学学习字词表》面世时,《字形表》原本的最新版为2000年修订本,此版本修正了1993年版的一些错误,并获各出版社广泛依从。例如“臽”部件,原来的《字形表》大体上第二笔都作“横钩”,不作“横折钩”,这也是比较符合字源的写法。唯独“陷”字,因书写时带笔,使它在1993年版里显得有点像“横折钩”。但各出版社都已把字形修正作“横钩”,2000年版亦将之改正。

可是2007年版的《字形表》,却不依2000年、1997年的修订,回到1993年版。并声称要依照有误的“陷”字,来修改“阎、谄、焰、焰、馅”等诸字。此做法惹来争议。此外,2007年版的《字形表》又有若干修订,不但没有说明过,也违反过往多个版本的一贯做法,例如把符合字源的“𧶠”部件改作“賣”。又例如2007年版对“幣”字左上方部件的修改,也令它跟“弊、斃、撇”等字变得不统一。

《字形表》原编者李学铭在雷超荣书写的《香港标准字形字典》里作序。序言中,他批评《字形表》2007年版的制作者和出版者不可能不知道有2000年修订版,其内容的主体依据仍是2000年版,却刻意完全不提《字形表》原来主编者的姓名及多次修订过程,既有违常理也不合出版常规。而2007年版的有些修订,李学铭也批评它没有顾及《字形表》原初在研订字形时所要维持的学术性和纪律性。[5]

作为香港教育参考字形

《字形表》是一份以小学语文教师为主要对象的语文教学参考资料,目的在减少小学语文教师因异体字太多而产生的困扰。但《字形表》的编订者表示,他们无意树立“正字”权威。学生习作上的字,虽或与表中所列的教育参考字形未尽相符,只要是通行的异体字而不是错别字,教师宜采取较宽容态度。《字形表》的编订者在序言、说明中多番表明无意树立“正字”权威。并且表明《字形表》字形仅适用于手写楷书,以及教科书里的楷书示范字形。

《字形表》公布后,香港教育署在1988年颁布的《小学中国语文科课程纲要(初稿)》附录的〈小学常用字表〉就说明字形以《常用字字形表》为依据,出版社亦推出字形写法依照《字形表》的字典和教科书,《字形表》在香港的手写识字教育上有一定重要性。但在教育用途以外,香港日常的出版印刷及其他场合的用字,基于不同的场合、需求或原因,并未以《字形表》一锤定音,如传承字形或“俪式与蒙纳式”字形在生活中仍比比皆是。

与台湾标准的分别

《字形表》与台湾正字标准“国字标准字体”有不少相同处,主要考虑及字形的理据,但也有若干差异:

《字形表》比台湾标准更合字理或字源的例子

《字形表》的“裏”字较合古文字和隶楷构形,声符“里”在形符“衣”里边。 台湾标准的“裡”字极少出现于古书。
羣、峯 《字形表》的“羣”、“峯”字较合《说文》小篆构形。“峯”,即位于“山”的“最高”处。 台湾标准取左右结构之俗字“群”、“峰”。
《字形表》的“田”形部件出头,较接近金文的写法,即使《说文》小篆也出头。 台湾标准“田”形部件不出头,是取较晚的《说文解字》对此字构形的解释[6],然而后世学者已证实《说文》对“黄”字解释有误,“黄”像人仰面向天,腹部胀大[7]
“巤”字上部是有头发的“囟”(即“腦”字右旁),因让上而省去“囟”的小撇,《字形表》取此形。 台湾标准却误作“囚”,“囚”部件与此字字义或字音无关,亦不合字源。
《字形表》的写法出现得早,是本字,笔画也较少。 台湾标准为免“丏”与“丐”混,取俗字“麵”。
“宂”原解作“宀(意为屋)”下有“人(“儿”是“人”在下的隶定,俗写变“几”)”,闲散之象。 台湾标准从俗取“冗”。
本字“爿”,后加意符“木”。 台湾取俗字“床”。
部首为“聿”,香港下方两横。 台湾一横。
香港、大陆右部为“⿳小日小”。 台湾为“⿳小白小”。古代“日”与“白”写法相似易混,但据《说文》小篆,以及金文“虩”的左旁,此字原从“日”,《说文》析形为从“白”有误。
香港一律取正字。 台湾单字是取俗“么”,作偏旁才取正体“幺”。
香港皆作“茲”。“茲”,艸木多益也。“滋”,此字从水茲,为水益也。“孳”,孳孳彶彶生也,从子茲声,故草字头“茲”为正。 台湾独体作“茲”,用于偏旁作“兹”。
吿、周、害 “吿”字在《说文解字》的说法是:“牛触人,角箸横木,所以吿人也。从口从牛。”经学者硏究,文字学界主张此字乃从“舌”的中竖伸长[8]、“周”字篆文从“用”从“口”、“害”字篆文从“宀”从“丯”从“口”,三字竖笔下皆出头。香港从之,仍保留从口伸出的“舌”形。 台湾标准把三字内部讹作“土”字形,舌形断裂,不合字理,“憲”字亦受牵连。
下方为“申”的变形,《字形表》“电”出头。[9] 台湾“电”皆不出头,“申”变成“甲”的变形。

台湾标准比《字形表》更合字理或字源的例子

“囪”是窗的象形,框内的是窗棂,像现代人的窗花。台湾标准作“囪”,取形正确。 《字形表》取框内从“夂”的俗体(即“囱”形),[9]使字形变得不可解。“聰”、“總”等字受影响。
肉字旁 台湾标准中,凡肉字旁的字都写作“⺼”(提肉旁),使其不会与“月字旁”相混。 《字形表》中,肉字旁只在字的左旁时才写作“提肉旁”,在字的右旁时采用“首笔竖”的方式与“月字旁”区分(“月字旁”在右方时,首笔为撇)。但在下方时,则“肉”与“月”首笔都作竖,两者会相混。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可以区分字源,但战国文字和以后的隶楷“月”和“肉”早已混同,“⺼”是俗写。
“臥”指人躺下,台湾标准从人。 《字形表》采讹形“卧”。
“兌”的顶部为“八”形,台湾标准从之。 《字形表》取俗写“兑”。
“戶”为半扇门,顶部作撇较符合原来的象形形状。台湾标准从之。 《字形表》改成顶部作点(即“户”形),却留下“所”字例外,破坏了“戶”部的原来系统。
“甲冑”之“冑”(下方为冃”)与“贵胄”之“胄”(下方为“肉”)本不同。 《字形表》将之并为一字“胄”。
𦐇 上方应从“冃”,台湾从之。 上方讹作“日”。
臺、台 本为不同二字,台湾保留二字。 香港标准作“台”。广韵“台”音“土来切”,音tāi,《说文》训义为“说”,即今“怡悦”之意。根据商周文字,“台”即“以”异体,“以”省去“人”后加“口”,春秋金文始见。[10]与“臺”义不相侔。唯以音近,后人遂假“台”为“臺”,久而成习,“台”音亦转而为“tái”。至以“臺”为偏旁之字,亦多假借作“台”,如“檯”之作“枱”,“擡”之作“抬”皆是。

两者均不合字理或字源的例子

注:部分字在旧版新细明体以及一些日本汉字反而正确,更合字理或字源。华康俪圆除大五码中的食部及青字外。

  • 真:小篆作“眞”(金文有说从“贝”、“𠂈”(倒人形,亦谓“顚”的初文),有说从“鼎”、“匕”。),顶部为“匕”。今变作“十”。
  • 直:“直”是目上一竖,西周金文一竖加点加“𠃊”,点再延展为横。因此传承字形、日本字形、韩国字形作“”,更符合字源,“直”无法解释。
  • 具:“具”原是双手“廾”(常隶作“⿱一八”,例如“兵”、“共”)捧“鼎”,本意是准备,“鼎是盛食物的器皿,会准备食物,以供给宾客”。[11]古文字“鼎”常简为“贝”,贝常简为“目”形。“具”香港、台湾字形“目”的竖和下横相连,字理不通,传承字形、韩国字形、日本字形“”更符合字源。
  • 令:原字作“”,下方应为“卩”,今从俗。
  • 按:此字日韩仍保留较传统的写法。
  • 青:传承字形作“靑”,底部的“円”形并非日本“圆”字的新字体, 而是“丹”字,代表从丹青(颜料)所生的草色。今从俗作“月”字底,使字形不可解。。
  • 开:“研”、“妍”等字,原字从两个“干”字,写作“幵”,现在则把这两个干字合并为“开”。
  • 并:“併”、“迸”、“餅”等字,原字中央写作两个“亻”,即顶部两笔皆撇。两个人被两横连在一起。现在第一个人顶部那笔变成点。
  • 臾:上半非“臼”而是双爪“𦥑”,“𦥑”最下横应断开。
  • 査:形声字。从“木”,“且”声。今从俗取“查”。
  • 叱:《说文解字》:“诃也,从口七声”。应作“𠮟”,“七”的首笔为横不为撇,最末笔不钩。
  • 糉:取或体“粽”。
  • 匕:“匕”、“化”、“它”偏旁的写法本不同。“匕”与“化”右本不同,“化”右为倒人。“匕”撇笔不出头。“化”的右边部件作“𠤎”,撇笔出头,与“匕”区分。“它”字本即“蛇”字,正是蛇的整体象形,下方作一撇,撇不过竖曲钩。台湾“匕”与“化”混同,皆作一横不出头;香港三者混同皆作一撇不出头。
  • 癡:“癡”与“痴”本为二字,“癡”训不慧;“痴”训疵病。以二字音同,后世遂混用。今统一为“癡”。
  • 勗:上方应从“冃”,而非“日”。
  • 教:本作“敎”,今取俗体。“教”左不为“孝”而由“爻”演变而来,“教”从“攴”从“爻”从“子”,[12](例如“學”字中间、“希”“肴”“敎”等字)为同一系统。“孝”为“从老省”,“考”、“老”、“孝”等字为同一系统。
  • 為:原作“爲”,以“爪”(即一只手)牵着大象走。今取俗体“為”;而大陆的《简化字总表》中,“为”对应的繁体字就是“爲”。写作“爲”能保留“爫”部首,下方部件为“象”的侧面变体。“爲”亦较接近古文字字形。目前在港台,“爲”字常见诸印刷和屏显媒体中,但在教育时失去正字地位。
  • 肖(从肉小声)、尚(秦系文字作“尙”,上“八”形;甲金文从“冂”从两短横从“口”)、半(半字本由“八”、“牛”合成,“八”即“分”本字)、曾(上面是“八”形)、平、酋(从“八”“酉”声)、鎖等字,如今都已写成“点撇”,看不出原本上面是“小”或“八”。
  • 谷、𧮫(音jué,口上阿)二义。此二义《说文》小篆本见区别,今混同。此外“谷”的写法亦是俗写,原本上四笔断开互不相接。
  • 呪:“呪”为“咒”本字[13],从“口”从“兄”,常见于古文献,日韩今仍用“呪”,反而大中华地区今不再使用。
  • 者:上方并不是“老”字头,不论甲金文[14]、《说文》小篆[14],“者”字上方都明显与“老”、“考”等字不同。明清刻本从“耂”带点,有说视为按《说文》讹篆以为“者”从“白”所以加点。[15],亦有说视为“从‘者头’、从‘曰’”和“从‘老头’、从其他部件”之异。以实际论之确实可以起到区分二者的作用。今港、台皆把点省去,虽此写法也见于隶楷书法[16][17]但混同了“老”字头。
  • 舟、凡:凡由“舟”或“凡”之变体作部件的字,如“前”、“俞”、“朕”、“勝”、“滕”、“服”等字,隶楷或与“月”混同,《康熙字典》则将“月”中间两横作两点,与“月”、“⺼”、“円”、“冃”都不同,清楚区分字理。今港、台皆相混。
  • 兼:从“又”(隶分作“⺕”,右手象形)持二“禾”,二“禾”首笔隶作“八”形,[18]明清刻本体现“兼”中为二“禾”而上不为“丷”形而与“禾”同为二撇,今上改回“丷”形。
  • 贖字右旁:“讀、續、竇、櫝”等字皆是形声字,声符为“𧶠”(读音yù,粤音juk6,“卖官‘鬻’爵”的“鬻”的本字),上方是“⿱士四”之形,即“𡐑”之变体(“𡐑”为“睦”的古文[19]。下方作“囧”形,乃源于“目”的古文“𡇡”形近之变[20],或因两者皆含光义而于古文中相通[21])。“𧶠”并非“買賣”之“賣”,“買賣”之“賣”古文字中间从“网”,隶变为“罒”。传承字形中“𧶠”字中间作曲笔,“賣”字中间作竖笔,就可以区分两者。《字形表》原来的写法沿袭传承字形,但2007年重排本开始与台湾标准一样改作“賣”形,和“賣”相混。唯大部分教科书,仍按照2000版的写法,不和“卖”字混同。

其它差异

  • 妝:“妝”是自商代以来的正字,[22]“粧”是近古俗字。《字形表》和台湾取“妝”字;《香港小学学习字词表》取“粧”字。
  • 昷/𥁕字旁:《字形表》从“日”从“皿”;台湾标准依《说文》从“囚”从“皿”。
  • 着:“着”字自宋朝起从“著”字中分化出来,《字形表》维持两字作不同用途,只有读作“zhù”才用“著”字,其馀用“着”。台湾则依照隶辨干禄字书五经文字龙龛手鉴玉篇广韵集韵类篇字汇正字通等字书记载:“着”是“著”的“俗字”,所以标准一律作“著”,共五个国语音:“zhe”“zhuó”“zháo”“zhāo”“zhù”/粤语“zoek3”。无论“着”还是“著”,本字均为“箸”,“着、著”均为派生字,
  • 沉:“沉”字《说文》所无,是“沈”分化字。台湾、大陆、香港皆保留两字作不同用途,将两字分工,“沈”,音“Shěn”。“沉”,音“chén”。大陆、香港使用右方为俗写的“冗”,台湾右下从“儿”。
  • 雨:雨中间四点是雨滴象形。大陆、日本、韩国皆作四点,只有台湾、香港作“点、挑、撇、点”。
  • 鶿:台湾取上下结构,《说文》取左右结构“鷀”。
  • 襃:《字形表》原也以“襃”为正,今取“褒”。
  • 衛:“衛”的古文字从“行”“韋”声,中间“韋”是二足“止”绕城邑“囗”的会意字。《说文》小篆“卫”字作“䘙”,从“行”、“韋”、“匝”。传承隶楷或“衛”,继承古文字从“行”、“韋”声;楷书或作“衞”,省“韋”的一“止”。今香港用“衞”,台湾用“衛”,两者皆有理。
  • 周:“周”字甲骨文作“”,像田畴之貌,或说像雕饰的玉器。西周加“口”后,上部逐渐类化为“用”形,《说文》小篆从“用”从“口”。今香港上部作“”中“”形,台湾作“”中“土”形。
  • 污:台湾标准取“汙”为正字,《字形表》的“污”字沿袭明清刻本。其所从的“于”字,甲骨[23][24]、金文[23][24]、战国楚简[23][24]、秦简[23]、隶书[24]、楷书[24]字形近于“于”或“亐”,《说文》篆形近于“亏”。[23][24]有学者指《说文》篆形是讹形。《说文》小篆“亏”异于甲金隶楷字形[23][24]。台湾取“汙”为正字,但“虧、粵”等字的“亏”部件仍作“亏”,不作“于”或“亐”。
  • 溼:“溼”最上一横代表“天”,中间之“幺”代表水气。《字形表》原也以“溼”为正,因该字生僻,2007年重排本改以原为水名之“濕”为正。

与《香港电脑汉字字形参考指引》之关系

中文界面谘询委员会(简称“中谘会”)于2002年公布了《香港电脑汉字楷体字形参考指引》、《香港电脑汉字宋体(印刷体)字形参考指引》[25],《指引》参照了2000年版《字形表》的字形,尽量归纳作部件,与《字形表》的写法大致相同,但在部件的举例中,亦有少许示范字形与2000年版《字形表》字形相异处。

2016年,中谘会公布《香港电脑汉字参考字形[26],于字符层面上提供完整的电脑汉字参考写法,具体地说明适用于香港的字形形状,比较了香港参考字形与台湾业界习惯和台湾教育部写法的异同。跟2002年两份指引相比,有些字的写法改为参照2007年《字形表》,但鉴于2007年《字形表》的部件差异比2000年版大,有些字形的修改亦脱离香港市民和过去教育上的习惯,《参考字形》仍偏向2000年字形表为主。

相关书籍

名称 主编/编辑 印刷/出版 年份 ISBN
《常用字字形表》 香港敎育署语文敎育学院中文系 香港:香港政府印务局 1986年
《常用字字形表(修订本)》 香港敎育署语文敎育学院中文系 香港:香港政府印务局 1990年
《常用字字形表(1997年修订本)》 李学铭主编 香港:香港敎育学院 2000年 ISBN 9789629490034
《常用字字形表(二零零零年修订本)》 李学铭主编 香港:香港敎育学院 2000年 ISBN 9789629490409
《小学中文科常用字硏究报告》 潘慧如康宝文主编 香港:香港浸会大学文学院语文中心 2003年
《香港小学课本用字规范》 庄泽义 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00年 ISBN 9620418778
《香港小学学习字词表》(网上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课程发展处中国语文教育组 香港:教育局 2007年 ISBN 9789628814404
《常用字字形表 二零零七年重排本附粤普字音及英文解释》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课程发展处中国语文教育组 香港:教育局 2012年 ISBN 9789888123933
《香港标准字形字典》 雷超荣 香港:执笔善导中心 2015年 ISBN 9789889751388

参考文献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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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李学铭. 常用字字形表 (PDF). 中国语文通讯. 1989 [2022-12-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1-20). 
  3. ^ 「香港小學學習字詞研究」簡介. [2022-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6). 
  4. ^ 内文称修订自1993年修订本
  5. ^ 见《香港标准字形字典》,作者:雷超荣,出版社:执笔善导中心,出版日期: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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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香港電腦漢字參考字形. [2017-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8).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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