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太子汽车工会罢工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1年太子汽车工会罢工事件
日期2011年10月11日 (2011-10-11)下午4时0分-
地点
目标四项诉求[1]
  1. 公司立即返还积欠工资
  2. 政府限制资方经营阶层出境
  3. 政府协助进行歇业认定,以便向政府申请工资垫偿
  4. 协调债权银行,处理资方资产时能分配给劳工
方法罢工

太子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起陆续出现经营问题,并在2011年开始积欠员工薪资。太子汽车工会因此在2011年10月11日宣布罢工,要求公司返还积欠的新台币2.3亿元薪资,总计800多名员工中有710人加入工会的罢工行列[2],这是台湾第一起汽车业罢工事件。

2012年1月,太子汽车工会向劳委会提出歇业事实认定申请。17日,劳委会宣布以“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垫付太子汽车员工最高6个月薪资共新台币1亿1800万元;但积欠超过6个月薪资及资遣费、退休金,工会仍需打官司向雇主索赔[3],总积欠之劳务报酬金额约达新台币7亿7000万元。

2014年10月,劳动部在处理华隆自救会时,采用介入银行债权分配,争取劳工债权方式。太子汽车案因此再被提出,并指出曾就太子汽车案与债权银行协商,但银行团仅答应让出新台币6000万元、约0.8%债权给工人,且因为银行所提之附带条件,此笔协商并未完成[4]

参考文献

  1. ^ 欠薪2.3亿 太子汽车710人罢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11-10-12
  2. ^ 欠薪2.3億 太子汽車710人罷工. 苹果日报. 2011-10-12 [2014-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8). 
  3. ^ 陈嘉恩. 太子汽車欠薪 勞保局墊償1.1億. 苹果日报. 2012-01-18 [2014-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8). 
  4. ^ 潘杏惠. 太子汽車案 勞動部︰比照辦理. 中国时报. 2014-10-16 [2014-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