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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Riskchard/存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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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条目快速删除

想请教删除此条目的主要原因为何?除了基本单位的介绍外,主要还是著重在让公众检视此单位使用公帑的状况,以达公家机关资讯公开之效。 阿杰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03:07 (UTC)[回复]

re

这要等到解除保护之后才方便(等到猴年马月我就不知道了 囧rz……),参见WP:管理员中的避嫌说明。刚才是保护到编辑战开始之前的版本,但中立性和语调叙述都很有问题,基本上成了资料堆积处。--♥VC XC 2013年9月1日 (日) 01:4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陈明枫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04:32 (UTC)[回复]

建议提交至Wikipedia:合并请求

我建议阁下将一些非常缺乏关注度的虚拟人物条目提交至Wikipedia:合并请求而不是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因为若该人物条目内的资料被全部删除,则原本的角色列表会缺少很多内容。--M940504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4:39 (UTC)[回复]

您好,完成。之前对于没有明确方针共识或明确讨论的问题加上全保护,希望能理解我的审慎。对于WP:VPD中的讨论,我也对Gilgalad的观点也表示认可,正因为事已至此所有管理员才可以以共识或指引行动。若现有版本仍有待商榷之处,亦可以以{{editprotect}}表达,谢谢--Kegns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15:25 (UTC)[回复]

客气了,因为避嫌,我还是不宜过多地“参与编辑本条目”,所有还请考虑使用{{editprotect}},谢谢--Kegns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15:49 (UTC)[回复]

Re:

T:B不是可以自己写么?--广雅 范 2013年9月8日 (日) 05:11 (UTC)[回复]

不用。--广雅 范 2013年9月8日 (日) 05:18 (UTC)[回复]

为何阁下认为“只介绍虚构剧情的内容不是有效介绍”

看到您的这一个回复,所以产生此疑问,希望阁下可以回复。

WP:GNG对于有效介绍的解释为“意味著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有效介绍要比顺带提及深入,但可能会较专门阐述浅显一些。”,此解释并没提到虚构事物,为何阁下认为“只介绍虚构剧情的内容不是有效介绍”?Wikipedia:关注度_(虚构事物)还不是正式方针吧。--M940504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4:19 (UTC)[回复]

有关“非资料陈列式介绍”的问题

这问题我认为与互助客栈的讨论关联不大,因此在这里询问。阁下认为哪一种内容才算是“资料陈列式介绍”,可否举个例子?--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4:28 (UTC)[回复]

对ACG作品关注度的疑问

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个问题。我记得在以前的存废讨论、看到有用户叙述漫画或轻小说若有出动画,则勉强可算是关注度来源(印象中是这样)。请问阁下的看法是?若某某作品有出XX版(某某和XX可代入漫画、动画、电玩或轻小说),那么可以算是关注度来源吗?打扰了,谢谢。--KevinSET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7:11 (UTC)[回复]

隔了很久才来发问,真不好意思。我后来想了一下,意思是说即使某作品出了再多版本,亦不能视为独立的关注度来源?--KevinSET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20:05 (UTC)[回复]

存废复核

你先前提删的石桥直希经用户申诉后暂时恢复,现发回重审,请前往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9/15继续讨论。--♥VC XC 2013年9月15日 (日) 06:42 (UTC)[回复]

你是否在政治逼害

我说可能,而且没有说谁。我刚才在说我一位自小丧失双亲的朋友,他很无聊的,你对甚么号入座?牛腩3号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10:35 (UTC) 你的人品太好了,这些人当不起我的朋友,所以你怎会怀疑我在说你?牛腩3号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10:38 (UTC)[回复]

条目蛙蛙的说明

Risk先生,关于您快速删除的重定向页蛙蛙是这样的。之前有一用户创建了蛙蛙条目,但是蛙蛙只是条目所写艺人的绰号,于是我就将蛙蛙条目移动到了正确的名称。特此澄清,谢谢。Huhao801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05 (UTC)[回复]

轻松一下,Have fun!

编辑以乐趣为主,完美并不必要,与您分享。 安可 ♪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09:01 (UTC)[回复]
偶然看到这篇编辑守则,想借由来单纯分享维基百科的普则,来抒发前阵子您于互助客栈的方针提议的“提改变新条目推荐、特色内容及优良内容评选制度”的一些感触,并无争辩之意。--安可 ♪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09:55 (UTC)[回复]

关于你给我自习的东西。

知道你想给我看,但我Tag那儿之后,我真的看不到,因为那YouTube话因为版权的问题在此地区/国家被封锁云云。另外,在"考古证据"上我只是把我所知的概括出来而已,原文可是一段段的。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2日 (三) 14:41 (UTC)[回复]

我可没有说谎,就是看不到啊,标题好似是一样,但真的看不到。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4日 (五) 11:20 (UTC)[回复]

好啦,现在看见啦。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5日 (六) 03:17 (UTC)[回复]

Re

这个的问题在于怎么修正。如果是直接清掉倒不难,但我猜有不少是参数名写错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09:23 (UTC)[回复]

那现在做到哪里有障碍了,还是从头就不知道怎么下手做一个bot呢?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0:55 (UTC)[回复]
还是去看我在User talk:Gabrielchihonglee留的内容吧。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4:39 (UTC)[回复]

BOT

我已经有了脚本,但是我不懂得如何运作,如何使它做事,请问你可以教我吗?--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10月3日 (四) 14:28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 监管会的邀请函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Riskchard/存档4,您好!

维基娘
维基娘

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简称SAC), 监管会 会章 可解作监管会。名称灵感来自香港的监警会。我们的职责是监察管理员、回退员和巡查员的行为有否违规和覆检管理员的决定。


我们希望您也能够参与到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中来,为维基百科与监管会的发展都贡献出一份力来!(若有打扰,敬希见谅!)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在下--诸路驰 留言(☏) 互助(♥) 新页面 2013年10月7日 (一) 02:24 (UTC)[回复]

User_talk:乌拉跨氪

参考User_talk:乌拉跨氪的相关讨论,维权不等于人权,维权律师不等于人权律师。--61.231.14.106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07:08 (UTC)[回复]

re:有关页面存废讨论

由于相关讨论内容不只针对希腊神话人名译名列表的存废,也涉及了其他条目与方针,讨论内容广泛。因此我认为继续在页面存废讨论里讨论此事并不恰当。我在互助客栈开了一个新讨论,若有意见我会直接在互助客栈发表……不过目前对此议题发表意见者极少,待有其他人加入讨论时我才会跟著发表意见。--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5:32 (UTC)[回复]

我没这样说,我目前依然认为“如果是译名列表还称得上符合”。提出修改是希望未来方针能写得更清楚,避免“一个方针,各自解释”的情况(这种情况就是我与阁下在希腊神话人名译名列表产生争论的原因)。--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6:19 (UTC)[回复]
(~)补充我所说的“写得更清楚”,即是方针加上注解“译名列表符合”或“译名列表不符合”--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6:23 (UTC)[回复]
那么您应该也误解我的意思了,我的立场比较偏向支持Wikipedia_talk:列表#再谈列表的存废Professorjohnas的意见,而不是乌拉跨氪。
另外,在用户讨论页上讨论此事不太方便,既然有人加入讨论,那么接下来我就直接将意见发表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问:译名列表的存废问题,阁下可不用在我的对话页上告诉我讨论发展,我自己查看就行了。--M940504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16:47 (UTC)[回复]

回复:这样不妥吧

现时一年的保护期并不是绝对必须对该条目保护满一年。较长的保护期是否为了防止编辑争议者在较短保护期过后立即进行编辑战的行为。若在保护期内编辑者通过讨论获得了共识的内容版本,并确定不会再发生编辑战则可立即解除保护。若在保护期内编辑者都未进行沟通,则保护是最好的选择。乌拉跨氪 2013年10月11日 (五) 15:45 (UTC)[回复]

我还是希望各方通过讨论解决这些问题。毕竟封禁是最后的手段。乌拉跨氪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3 (UTC)[回复]
  • 不好意思来插句嘴,请问我破坏什么了,阁下去看看编辑摘要,我仅仅是恢复到了一个编辑战前的版本,摘要注明“暂时恢复至编辑战前”,且该条目的编辑争议目前已经不完全是维基范围内的事情,而是有人(管理员:不是乌拉)故意打压与自己意见不同的用户。请明鉴。——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00:44 (UTC)[回复]
既然如此,能否劳烦您在乌拉管理员那里把话说明白。他都回复你“封禁(我)是最后的手段”,可见您的留言已经被他人看起来就是“你认为我在破坏”。—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12:25 (UTC)[回复]
  • 在下手机,大陆https被墙,进不去您的链接,但如果你说的是在下那次回退的话,请问哪些地方不中立了?都是依据事实和来源的内容。中立性不是说正负对半开的,而是依据事实,不偏不倚。您认为是否?呵呵。另外,关于该条目的“水”不是一般地深,产生编辑争议的原因,等我有空上电脑再与您详细说明,真不是一简单的事情,所以曾经在下请求过您勿要牵涉其中,大陆的事,有时候是奇葩。乌拉全保护其实也没错,这样落得消停,不然搞不好会继续编辑战发生,到时候真出什么事,谁也预料不到。只是还是希望您和乌拉说清楚吧,您在乌拉那里都说“守望者的行为是破坏”了,这样的确不妥,还望您更正,谢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13:43 (UTC)[回复]
嗯,最后一个可以接受。其他的只能说阁下对陈良宇和上海欠缺了解了。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14:09 (UTC)[回复]

果仁蜜饼送给您!

索多玛-蛾摩拉条目存在严重问题。请自行对比英文wiki,与中文wiki,描述完全相反。中文wiki关于考古条目,无有效证据。参考文献链接一,ark discovery不知道什么机构,就是卖光盘的。链接二,wyatt,请自行搜索此人条目,著名的考古骗子。后三个链接,哈佛大学什么的,完全打不开,不知道指向什么。 请关注此条目,我正在修改。 Lattice133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21:18 (UTC)[回复]

《维基人》2013年9月 第9期

  • 本期概要
    • 放开彼此心中矛盾,理想一起去追 
    • 维基媒体国际会议是维基爱好者们举行的一年一度的盛会。全世界的维基百科编者们欢聚一堂,相互切磋经验、交流项目、合作探讨。它就像中国的“两会”,是维基百科等网站重要的风向标。在2013年8月7-11日,这个年度“狂欢会”来到了香港。在这里,人们学到的不仅是最新的技术,更是与人分享的开放思维、和人人平等合作的价值观。成百上千的青年开阔了眼界和知识,更学会以一个不平凡的角度看这个世界。


    点击下载(简体)点选下载(繁体)


  • 《维基人》月刊代理邮递员--RanyvAI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3:54 (UTC)[回复]

    早前,有用户提案至存废复核,现得结果如下︰该文需易名为“高达系列主要角色列表”,并除却既有,须附备各项简介,以符《列表指引》所定。请查照转知。--J.Wong 2013年10月13日 (日) 07:21 (UTC)[回复]

    黄钰渟 (珍姐)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黄钰渟 (珍姐)”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Risk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12:08 (UTC)[回复]

    先表达一下我写这段话的想法,我非常尊敬阁下在维基百科中的贡献,以及阁下对条目进步的思考与努力。关于关注度的条目,我也想交流一下,因为我是几年前撰写书籍关注度的起草者。当时的情况也和现在不同,当时我对条目的要求比较高,特别是书籍,我对一些轻小说或者网络小说充满着鄙视,这种鄙视和偏见促成了我撰写这些关注度,很快一些相关的条目删除掉,其中不乏一些现在搬上荧幕的书籍。在删除的过程中,我也和很多编辑产生分歧,一些编辑甚至变成了破坏者。我时时反思过去的时候,我觉得一些猛药未必是最正确的方法;尽管我在维基中做过一些正确的事情,但是我也做过错误的。而且错误的事情带来的遗憾,我始终未能弥补。

    这些年,我的编辑增加了上千上万,我更多参与到知识的创建,而非维护筛选过程,这些努力换来了一些薄名;我对中文维基的理解也和过去大有不同,我更希望它的强大、完整、有竞争力。我相信阁下追求的维基百科应当是趋向于严谨与完整,这是阁下非常迫切希望推动“虚拟事物关注度”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我赞同阁下的立场;唯独有分歧的是,我认为关注度更多不是排他的方法(删除条目或者排斥部分编辑),而是一种融合和指南的方针(完善条目及教育新的编辑),他应当包括如何帮助新编辑者维护自己创建的条目。如果“虚拟事物关注度”的制定是后者,那么我会支持,而且我相信会有很多编辑支持。

    请考虑一些其他的维基因素,包括我们流失的编辑人群;如果维基理念是值得推崇的,它应当包括各种编辑,有年轻人有老人,有读者也有音乐人。知识本身应当超脱于意识形态、超脱于我们年龄、阅历和学历;如果我们仍然去做排挤编辑和限制的事情,那我们又和我们反对的人事价值,有什么区别?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5日 (二) 03:31 (UTC)[回复]


    阁下表达的一些非现实世界意义的理念我表示部分赞同,赞同是因为我认为的确一些虚拟信息很难谈得上真正百科全书中应当包括的知识;但部分不支持表达是,我的这些看法是否带有自己的偏见或局限。既然不是向整个ACG的条目开火,那么首先需要进行一个很明确的限制,这些限制能够便于编辑们选择合适的条目、以及合适的表达和撰写。赞同ACG条目是维基核心的编辑并没有错,任何我们编辑都有自己知识的局限。拿比卡丘的条目和波兰团结运动比是不公允的,显然这点上很多编辑0.025%和0.001%在实际统计意义也没有优劣比较。我不认为我的理念会和经济学人的那些观点相同;相反,我认为维基百科的吸收接纳的内容应当多样性,比卡丘和波兰团结运动应当都有包括。

    如果要强行推定一个关注度,我希望你能够循序渐进地进行变革和推动,而非一次性就要强烈地进行革命。我在推书籍关注度时,几乎每项条款都建议编辑去投票、去发表意见。如果阁下不辞其烦,譬如将ACG的一些内容(世界观),譬如一些小说中的人物,游戏中的人物。等等,请一一做事无巨细地规定,而且请务必补充上例子及解释。什么样的例子可以保留,然后在方针指引上,能够帮助编辑熟悉维基规则,将他们的人物按照维基规定去做。如果关注度指引是一个有奇效的抗生素,那么需要规定什么场合使用、什么病症和病情需要注射、以及要求医护人员如何去操作。否则的话,它要么会成为束之高阁的宪法、要么就成为排除异己的工具。

    维基的条目匮乏,我个人窃以为是全方面的,无论政治社会教育人物、还是医学科技地质自然,在此基础上我更多倾向于保留而非删除,支持而非限制。--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6日 (三) 02:46 (UTC)[回复]

    在能够给阁下一个非常明确的答复(关于“虚构事物具备现实世界意义”)前,请先允许我直接在维基百科:关注度 (虚构事物)对相关定义进行细化和解释,我希望通过更多描述,能够把指引有参考和实际操作性。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7日 (四) 03:30 (UTC)[回复]


    在下已经按照我的思路修改和补充了维基百科:关注度 (虚构事物),有几点想法,我愿意通过和你的讨论中,也愿意公开让其他维基人看到。首先,我的编辑能够把一些边缘的虚拟事物条目进行排除,这些条目本身非常少,但很容易形成他人对中文维基质量低下的口径,我希望这能够让新晋的编辑重视维基百科的一些理念。其次,我的这个修改,并不会引起对现存维基百科中大量ACG条目虚拟人物的删除(当然我不愿意,如果引起我会自责)。

    然而,这几天我也在思考这个关注度的发展空间——采取更严格的虚拟事物标准是整个维基应当走的趋势,无论是一个严格的纸质传统百科全书,还是现在比较成行的英文、德文维基百科,均有这样的趋势。但这些趋势对中文维基,仍然尚早……这个时间轴应当交给社群去讨论和准备,什么样的时候、时机去采取新的策略。并且,我没有足够信心对一些影视和歌剧人物进行规定,尽管严格意义上它们也属于“虚拟人物”;但显然他们的争议没有书籍人物、或者ACG人物要更有争议。

    我仍然愿意怀有一个谦卑和谨慎的态度去推动这一个关注度指引,我深切清楚我作为一个编辑,如果否定一些编辑的贡献,他们也会同样反对我所写的上万条目中的一些内容,而且我也会和他们一样去捍卫自己的贡献。如果每个指引的通过,都是以丧失很多编辑朋友为代价,我会深感沮丧。如果关注度通过,我会承担我做过这些解释的责任。--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8日 (五) 03:31 (UTC)[回复]

    哎,阁下这样莽撞,共识是极难达成的。电视剧中的单集这个不是虚构的事物啊,只是电视剧的组成部分。一个共识尚且没有达成,又添加一个新的争议,这样五年之内是无法形成关注度共识的。另外,阁下是2011年加入维基百科,此前就已经有数千名编辑从事上万ACG条目,动漫社群的意见当然应被重视;他们业内自然是有一定的标准来评价关注度。排除他们的意见,如同以官僚行政干涉行业发展,是会出变乱,对维基有百害而无一益。也罢,在下也是尽人事,这些意见,希望以后ACG编辑读后,对我今日的行为也请做个公允的定夺罢了。在下告辞,望阁下珍重。——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8日 (五) 12:58 (UTC)[回复]
    我还是想暂缓或者停止继续编进此类指引的想法。ACG条目没有很深的利益背景,但容易成为以往各派政客互相压榨的借口或口实。个人比较在意现在的影响,波动到许多以前的维基恩怨,这些在站外形成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作为编辑,我没有足够精力和经验,去承担和面对一些政治压力或意识形态冲突。抱歉。我亦建议阁下,事缓则圆。--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0月18日 (五) 13:48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中环至榕树湾航线中环至索罟湾航线脱北者关注组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8:09 (UTC)[回复]

    请勿自作聪明

    阁下于弗里德里希·尼采的编辑已遭到回退与修改。经查证,1850年尼采一家是搬迁至瑙姆堡,而非阁下所“修正”的纽伦堡,建议阁下在编辑时再三反复检查,以免误导他人。另请慎用“修正笔误”,因为阁下的此类编辑纯属“增添笔误”。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6:33 (UTC)[回复]

    我修正的是原来的瑙堡(位于阿富汗),而非瑙姆堡。--Risk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16:38 (UTC)[回复]
    阁下“修正”前的版本已注明是“萨勒(Saale)河畔瑙堡(Naumburg)”,何以见得指的是阿富汗瑙堡(Qala i Naw)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7:05 (UTC)[回复]
    何以见得瑙堡等于瑙姆堡?大家都有不小心,现在问题解决了还不够?--Risk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17:10 (UTC)[回复]
    请勿故意忽略“Naumburg”。瑙堡不一定等于瑙姆堡,但至少不会是阿富汗的瑙堡(Qala i Naw)。210.209.117.143留言2013年10月16日 (三) 17:33 (UTC)[回复]

    馅饼送给您!

    risk先生你好,请问就动漫人物条目的问题上你是否觉得非删不可?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一下? 田中爱好者本季推荐~家族计划~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05:13 (UTC)[回复]

    发了电邮给你

    敬请查收,谢谢--Ws227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4:10 (UTC)[回复]

    User:Aronlee90多次不当删除大量内容,烦请协助关切

    User:Aronlee90用户多次在法轮功条目大量删除具可靠来源内容,已在该用户讨论页留言,请他遵守维基方针;因不确定之后该用户是否继续此行为,若Riskchard大您有空,烦请协助关切与维护,感激不尽。--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10月20日 (日) 14:31 (UTC)[回复]

    关于武营路与永丰路的页面编辑

    您好,10月20日完成武营路与永丰路的页面编辑里面的概要、行经区域及主要设施等,是用Google地图、街景和关键字搜寻并搜集起来的。虽然前述的方式是不大可靠。 但因为不知道找来源要如何执行,所以才用Google.

    • 是的.

    侦探星章

    File:Detective barnstar.png 侦探星章
    虽然我们在许多事情上未必有相同意见,但仍十分感谢您对事实及原则的追求。--(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3日 (三) 03:19 (UTC)[回复]

    方针与指引对于粉丝的行为突显人心社会的问题难以管理:以蔡依洁粉丝为例

    根据Cobras638编辑纪录所说:

    我有疑问 为什么你把小茉莉的参与节目与展场主持、专访和广告条目给删掉

    蔡小洁的参与节目的条目、展场主持、专访和广告条目都没删掉
    凭什么小茉莉的你给它删掉
    我又没乱写

    Cobras638(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0:13 (UTC)

    根据你的回复所说:

    这是因为“参与节目与展场主持、专访和广告条目”非百科内容,蔡依洁的内容已处理。可参考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Risk留言 2013年8月1日 (四) 10:51 (UTC)

    你看这笔编辑差异,Symplectopedia已经对他警告了,他用删除方式表示无视,之后根据页面历史可知,他明知故犯地继续违反方针地继续张贴File:蔡小洁.jpg,尔后根据页面历史,多次向他说明,幸好及时被管理员删除File:蔡小洁.jpg,否则这场编辑战势必会展开,因为他不但不听劝,还加以视为黑名单,并颠倒是非反过来说我的不是,我看他对Symplectopedia还有你的话都不听了(因为他之后有继续犯),更何况是IP用户,所以也不算是因人废言认为他是对IP用户有敌意,也只能多靠有意愿者去自动监视他的编辑纪录,在娱乐人物条目里是不乏这种人存在(因为太多了),可见这不仅仅是Cobras638问题,也算是整个影迷、歌迷、粉丝群众一种人心社会的缩影。--36.232.218.45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09:27 (UTC)[回复]

    code geass 反叛的鲁路修

    “建议一下移动到Code Geass世界观设定就会爆发移动战?提也不能提?我现在有没有移动?”

    错,我意思是,如果移动之后爆移动战,提案人要负责到底(因为你不移动,就不会有移动战这事了)。并非不能提,而是提案之前彻底想清楚,所有的可能性,所有可能的风险。

    当时在那里的所有人,包括我,你真移动了也好,也绝对不会有人来跟你打移动战。但是小学生新用户和IP用户,就没人能保证了。

    不好意思回晚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09:46 (UTC)[回复]

    这当然属于破坏,其他的,你非要这么想,那随便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10月25日 (五) 08:45 (UTC)[回复]

    一杯咖啡送给您!

    惺惺相惜,您还在此努力也是我回来的动力及希望之一。--(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23日 (三) 11:0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反破坏星章
    阁下的回退速度也真是太快了! T-xb2002b--私是惟吾德馨 2013年10月27日 (日) 04:30 (UTC)[回复]
    感谢。--Risk留言 2013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回复]

    Re:条目沙王 (DotA)

    • 嗯,有些道理,不过“技能介绍”对于这样一个主体而言,恐怕按照游戏攻略的角度来理解,比如游戏设计者等等恐怕也会需要这些资料来体味其中数字设计的平衡性与角色设计的艺术性。我个人玩游戏,如果能把这个条目叫做“游戏攻略”的话,恐怕得写一下这个角色应该出什么装备,走什么路,怕什么英雄等等等等。如果你说这个条目也能算做攻略,恐怕任何DotA爱好者都不能苟同。
    • 我相信沙王和撼地神牛等DotA英雄条目是同一主题。不但主题一致,而且从行文思路到注脚的位置都如此相似。

    在下对RPG专题了解有限,撰写条目时采用了其他同类条目通用的格式、文献位置等等,所以相信能够大致反映出同类条目的撰写共识。所以当单独拿出我个人写的一个条目进行批评时,我个人感情上确实接受不了。希望阁下能够理解。--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27日 (日) 06:23 (UTC)[回复]

    最近学业压力很大心情很不好希望不要见怪,现在在维基百科只有时间每天封广告机器人了T_T,只能先祝编辑愉快了--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0月27日 (日) 13:1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林筠翔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0月29日 (二) 06:46 (UTC)[回复]

    占领中环

    占领中环 的条目经User_talk: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不停加入

    1)占中由英美势力在背面支持,更与台独人士合流 2)法律责任 3)港人不支持占中 4)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 等偏颇的内容,并且放在文章首段,并反复加入偏颇中共的来源和内容。麻烦您关注,谢谢。--风神路过留言2013年10月30日 (三) 05:45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姜先诚袁颂西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5日 (二) 06:20 (UTC)[回复]

    美国丽人的问题

    其实并不是原创研究,是引用一些影评人的意见。里面标明了参考来源,我已经加上去了。是依据英文版翻译,只是过去没有将来源移植过来。--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04:15 (UTC)[回复]

    Re: hideH问题

    见客栈。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07:3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佟绍宗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11日 (一) 05:25 (UTC)[回复]


    为什么要删除?我增加内容可以不删吗?——Zhejiang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09:55 (UTC)[回复]

    为什么是破坏?

    关于[1],我回退的确实是某一个人的一己原创研究,而不是客观共识定论或引述某些学者或学派的说话。原创研究才是百科全书不容许的,为什么容许他,而把修正称作破坏?Tvb10data留言

    人物关注度

    Risk,这个关注度有必要去修改,而且可能的确是维基现在中最亟需修改的关注度标准。因为是此前旧的共识,现在要推翻从操作性和意义上不大;最主要的是构建新的关注度,然后形成共识。阁下能否创建一个临时页面,然后我们沟通共同草拟一下,等几天后修改完善,我们最终再提交?--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13日 (三) 06:56 (UTC)[回复]

    英文的关注度方针较为完善,不如分段翻译一下阁下看如何?--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13日 (三) 16:26 (UTC)[回复]
    英文关注度方针也无需全盘借鉴,我们暂时没有那么复杂的冲突。可以把人物职业分开讲。--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4:46 (UTC)[回复]

    保罗

    关于保罗的提出的教义,这些都是有新约引注,非原创研究。如果有疑义,请先在讨论页进行讨论,随意回退将被视为破坏行为,谢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6:46 (UTC)[回复]

    Re. 请遵守回退不过三原则,我还在编辑中,你一直回退,我根本没机会把引注全放上去。--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6:53 (UTC)[回复]

    不晓得你打算闹多久,随你,不编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6:58 (UTC)[回复]

    Re. Re. 1. 新约时代能引用的文献,主要都是新约,如果以此标准,那保罗整个条目几乎都要被砍掉了。2. 引用自Hans Dieter Betz等人的著作,我已经加入了,我不理解为何一直被回退。3. 因为你不断回退,干扰了我的编辑速度与意愿,我没办法完整陈述所有的内容,并且把完整注解加进去,使得内容变成片断不连贯,我也不晓得应该放弃这个条目或是坚持编辑。请在每次回退之前,先在条目讨论页中提出看法,以避免影响用户的正常编辑,谢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7:51 (UTC)[回复]

    • 引用新约是另一回事,引用新约并提出立场就是原创总结、原创研究。“评价”整段是原创研究,“保罗与基督教义”中绝大部份是您引用新约作原创研究,有二手来源的只是很少部份,不要断章取义。我回退您的原创研究时已在编辑摘要作出说明。--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08:00 (UTC)[回复]

    Re. 此为最后一次回应。

    • 评价段落不是我编辑的,而是之前的成果,个人对这个段落也不满意,但是如果阁下有意见,应该加入重写,而不是整段删掉。
    • 保罗与基督教义一节,我一再强调,我正在编写中,阁下没有机会让我编写完就回退,我无从放入注解,解释二手来源的出处。
    • 在割礼一节,我已应你要求加入二手来源,保罗有限度同意割礼引自董礼兰著作,而保罗与来自雅各教会的宣教士之间的冲突则是引自James D.G. Dunn, Burton L. Mack & Hans Dieter Betz。事实上在他们的著作中,也是以加拉太书这些段落作为证据,跟我编写的方式类同,你可以参阅这些著作及他们引用的方式。原先是希望可以让阁下满意,我可以继续完成我的编辑,但阁下仍然执意回退。
    • 由保罗原信件就可以了解他的看法,这些见解并不是什么新见解,也没有逾越原注脚中的内容,我所做的,只是重新编排信件内容顺序,让人易于了解这些争议的出处。
    • 阁下如果对这个条目有兴趣,很欢迎加入编辑,因为这个条目对于基督教历史有明显的重要性,但目前阁下对这个条目全无贡献,在我的角度中,阁下只有做出破坏。敝人是基于兴趣,贡献闲暇时间用于编辑,编写这些内容很耗时间,要先查阅文献之后才能编写,写完之后还要加入注解,还要耗费时间让阁下满意。说实话,我不想花时间在不断编辑战上,因此目前的方针是希望别人可以加入编辑,接手这个条目,平息争议。

    以上。--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01:31 (UTC) 遂点回应。[回复]

    • 评价段落是完全原创研究,删掉原创研究内容没有问题。
    • 我回退是因您没加入足够二手来源,绝大部份是原创研究,如果您早听我的建议加入“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根不会有些情况出现。
    • 他们的著作中是以加拉太书这些段落作为证据,不代表您在条目中也可以,这正是原创总结。
    • 您“由保罗原信件”,“重新编排信件内容顺序,让人易于了解这些争议的出处”,正是原创总结、原创研究。
    • 无论我对这个条目是否全无贡献,都不代表我不能回退原创研究内容。敝人维护维基百科是基于兴趣,我不想花时间在不断解释方针。--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5:53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友善星章
    竟然看见你被封了,不管什么问题,希望阁下还可以继续于维基奋战。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17日 (日) 07:32 (UTC)[回复]

    关于保罗本身

    Alfredo ougaowen有引注, 您坚持的"此乃原创研究"(即使有引注) 也有道理. 不过很遗憾, 添加可能是原创研究的内容的做法并不在3RR例外[1]之列, 这应属于编辑分歧. 在这一点上此次封禁有其合理性. 但我仍认为封禁了1天零7小时是不合适的, 我已经联系了封禁的管理员, 最好能改成一天, 也许没有实际的帮助, 不过必要确保方针的落实.

    [1]:3RR例外: 自我回退、纠正简单破坏,或者维护目的的回退(例如在欢迎或者沙盒上)以及针对生者传记添加无可查证且语调负面的内容.

    希望能帮到您!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09:15 (UTC)[回复]

    • 怎么说呢,这两个行为要分开看,A. o.违反的是原创总结,您则可能有违3rr。您在第一句中说给出的,3rr防止编辑战,就包括了这种不是简单破坏的情况。编辑历史显示了A的编辑怎么看也不是简单破坏,那就是说3rr不支援您回退他的编辑超过3次。不知道您怎么理解。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10:19 (UTC)[回复]
    • 请注意什么是编辑战,“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只有在出现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时,才成为编辑战”,既然A. o.违反的是原创总结,为了维护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回退原创研究内容也不是“非建设性”,“并非所有潜在的争议编辑行为,或是回退举动,都会被指为编辑战”。--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0:31 (UTC)[回复]
    • 见君在User talk:燃玉‎的一席话,这样说吧,我的确回退了四次,字面上当然违反“回退不过三”,然而任何方针都不是要阻止用户维护条目,任何用户都不应因维护条目回退违反方针的编辑而被封禁。发生编辑战才会有WP:3RR,3RR的目的也是阻止编辑战,而我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所有文章与编辑必须遵循非原创研究且力求准确的原则”,此仍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故并非属编辑战,不应因3RR而被封禁。--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29 (UTC)[回复]
    唔,不太清楚如何说明我的观点,不过仍然希望您能早些回归。希望您还是少点可能触及方针的事情,如果对方针的理解上我们有不同,也可以继续交流。如果封禁这段时间您有要给他人的留言,我会尽量帮您带到。另外,不知我的这一观点能否给您一点启示:假如编辑A的很多编辑违反了核心方针之可供查证(这个例子不针对任何人),编辑B为了捍卫可供查证而违反3rr,则双方均得到相应后果:A的编辑被回退而B被封禁,可以理解为B“吃亏”。这个例子可能暴露出内容性方针与编辑行为准则性方针在执行力度上的不对等,这也是我最近比较头痛的一个问题,我早先还想关于这个问题raise awareness但是我自己都没有解决它……不好意思跑题了,但是我从客观上确实也看到了您在编辑上的一些问题,您反正是为了百科发展,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另外我还有一个跑题议题,关于iar的。iar这东西在我的编辑经验里完全不能当方针来引用,它主要来signify一个自由精神,但是自由都有代价,约束是为了提供相对最完美的环境,这种相对最完美就是de facto freedom.希望您理解吧。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12:45 (UTC)[回复]
    一步一步来,现在根据方针,我不应因3RR而被封禁,因为我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所有文章与编辑必须遵循非原创研究且力求准确的原则”,此仍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这点其实您也同意,亦有方针为基础。燃玉提到“重要的是要理解方针制定的初衷与用意”实在讽刺,一来他封禁31小时、没有“在被封禁的用户的对话页解释封禁原因,避免产生任何误会”已违反封禁方针,二来他因我维护条目及回退违反方针的编辑而作出封禁根本不是方针制定的初衷与用意,那就是您指的iar。iar不是方针,却是比方针更重要的精神,这不是自由精神,而是以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为维基百科做贡献为最高目的的精神,这比任何方针都更重要,维护维基百科不应会有被封禁的代价,希望您理解吧。。--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3:31 (UTC)[回复]

    请勿滥用Blocks review模板

    • Blocks review模板是用于封禁申诉的,不是询问问题的,继续滥用此模板可能导致阁下封禁延长甚至永久封禁;
    • 对于阁下的处理为封禁时间改为24小时;
    • 阁下在申诉中对3RR的解释不成立;鉴于阁下没有共识或充分讨论支持的反复回退,认为阁下行为不适用于忽略所有规则;
    • 请不要继续尝试以文字游戏的形式为自己辩解。

    综上--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7日 (日) 16:30 (UTC)[回复]

    • 何谓滥用,一来您说“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然后又把封禁时间改为24小时,莫明其妙,二来我是用作封禁申诉。
    • 何谓“没有共识或充分讨论支持的反复回退”,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写明“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包括“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这些方针就是社群共识,Alfredo ougaowen去问耶叶爷,耶叶爷也告诉他加上经文的个人解释是不能的,这还不够?回退别人加入原创研究内容是维护维基百科,只要该行为是维护维基百科就适用于忽略所有规则,除非您告诉我原创研究内容是可接受的。
    • 何谓文字游戏,我的申诉中哪些是文字游戏?--Risk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6:43 (UTC)[回复]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是模板自带陈述,技术问题;
    “没有共识或充分讨论支持的反复回退”是指在内容原创性有明显争议的情况下,阁下拒绝讨论,固持己见违反努力达成共识这一基本维基百科编者所需的行为准则,坚持直接回退而不与有争议一方采取妥善沟通。努力达成共识不是让你与观点相同的人去讨论再达成共识,而是让你与有争议的一方放平心态进行沟通,从而得出新的结论,给一方或双方以启示;
    “'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而不是阻止维护条目的客观性及中立性”:维基百科的条目好比天平,我们不断加入新的内容一方面丰富天平秤砣上面的砝码,一方面要努力让天平平衡;违反3RR不进行讨论,好比在天平上面不断加上某个砝码再拿下来,但天平永远无法平衡,也内容无法得到丰富,只会增加两个添置砝码的人之间的怨恨——这么简单的道理都需要我这么详尽的解释,难道你是新人么?编辑了10000次维基百科还不能理解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想只有两种可能:1.阁下在本能地想要通过文字游戏,来减少自己的罪责;2.阁下的确白白编辑了一万次,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能理解,呜呼,学而不思么?
    (~)补充阁下不能与我坦诚相对,实在令我失望,希望阁下在封禁期间好好反省吧--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8日 (一) 00:04 (UTC)[回复]
    “ 违反3RR不进行讨论”,“阁下拒绝讨论”,唉,这只说明您没弄清事实就进行封禁,我早在User talk:Alfredo ougaowen‎作出沟通,说明他的编辑是原创研究,他问了耶叶爷,耶叶爷也告诉他加上经文的个人解释是不能的,沟通已经做了,如果他加入的不是原创研究,我也不会回退。你身为管理员,先说“封禁不是因为做错了才执行封禁”,现在说我有“罪责”,这非正常心态,二来随使说别人“本能地”想玩文字游戏,连基本尊重也不懂。--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5:30 (UTC)[回复]

    补充意见

    下面有几点, 是我尽量站在客观的角度思考的结果:

    1. A. o. 的操作, 不是简单破坏, 也不是生者传记负面内容. 这样的话就要参照Wikipedia:非原创研究#.E5.AF.B9.E5.B7.B2.E5.8F.91.E8.A1.A8.E6.9D.90.E6.96.99.E7.9A.84.E6.80.BB.E7.BB.93.E5.B9.B6.E6.8F.90.E5.87.BA.E7.AB.8B.E5.9C.BA中方法执行. 而该方针对于违反者的处理只提到编辑者不应犯下这样的错误, 在只有在与条目主题相关的可靠来源发表了某一分析后,编者才能在维基百科发表这一分析。的表述里, 没有涉及任何关于违反方针的处理方法.
    2. 您的四次回退, 均不是3RR例外情况, 则:
      1. 您引用IAR, 并觉得这是IAR所赋予您的权利, 那我只能说...呃.....
      2. 您引用Wikipedia:非原创研究, 但是其中没有诸如"针对此种编辑, 3RR不适用"的表述.
      3. 您引用Wikipedia:编辑战#.E4.BB.80.E4.B9.88.E6.98.AF.E7.BC.96.E8.BE.91.E6.88.98, 其中有言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 但是"更重要的方针"不是一个确定的集合, 于是后面给出了例子是例如,依照生者传记相关方针,为了...... ......, 必须被移除。
    同时接下来的3RR方针具体说明了, 哪些情况适用于"不视为一次回退"的编辑. 您的回退, 很遗憾, 不在此列.
    1. 综合考虑, 以上已经构成编辑争议, 确实应该在客栈\讨论页\用户讨论中加以解决.

    所以应该指出, 您确实地(更可能是无意或是理解有偏差地)违反了3RR的方针. 不过您的初衷是好的, 您的绝大多编辑也都具有建设性, 故我认为警告或按照下限执行封禁是比较妥帖的做法. 燃玉对您没有敌意, 他能将封禁设置修订为24时, 也是一个用心的管理员, 期待您也能从第三方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如果您觉得我说的还是不对, 我也期待您的回复. 多谢. Bluedeck 2013年11月18日 (一) 03:33 (UTC)[回复]

    • 我认为阁下的角度有点只从字面意思理解方针:
    • WP:原创总结没明确涉及任何关于违反方针的处理方法,但这不说明移除原创总结内容是不对的,按照常识,移除原创总结内容是维护维基百科和改善条目质素的行为。
    • 即然移除原创总结内容是维护维基百科和改善条目质素的行为,那么按IAR,“即便某一编辑“违反”了某一规则的字面涵义,它仍然可能是有益的贡献”,而“大多数规则都难以避免其滞后性;它们只能描述已有的行为。它们时常会落后于现实”,“规则的精神高于规则的言辞。建立自由的百科全书这一共同目标更凌驾于两者之上。如果忽略某一特定规则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一共同目标,那么就可以忽略该规则。”说到“建立自由的百科全书”,原创研究方针是在维基百科的“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支柱之下,当中指“所有文章与编辑必须遵循非原创研究且力求准确的原则”,即使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没有“针对此种编辑,3RR不适用”的表述,站在维护维基百科的立场上,没有用户应因此被封禁。
    • 我已论述了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是在维基百科支柱之下,不应因WP:EWIS没有在“例如”中写出来就说它不是更为重要的方针。
    • 方针无法把所有情况都列出,我认同“不要盲从书面指引,要思考每一次编辑会如何改进或破坏百科全书”,而我相信阁下也认同移除原创研究内容是改进维基百科的编辑。

    希望以上能改变您的看法,亦衷心多谢您在这段时间的关注和交流,期待您的回复。至于燃玉是否没有敌意,从他的回应和违反“进行复核的管理员必须不是对该用户作出封禁的管理员,以避免利益冲突”的方针就可知一二。--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05:30 (UTC)[回复]

    我无法说您的这些操作没有方针的支援, 您亦不能否定您的这些操作受到方针的限制. 这是一个灰色区域, 不严谨的说就是怎么算都行. 不过当然我们都需要从字面意思理解方针, 尤其是管理者的操作依据更是必须仰赖对字面意义的严谨理解, 对吧. Bluedeck 2013年11月18日 (一) 08:44 (UTC)[回复]
    • 我告诉他补充来源可没表示他的编辑就是错误的,你是不是在对我的言论作原创总结?另外你平时胡乱提删不可一世装维基警察的时候总对忽略所有规则嗤之以鼻,现在倒来哀求忽略所有规则了?果然是把方针当大便纸使用的人,幼稚。--♥VC XC 2013年11月18日 (一) 15:53 (UTC)[回复]

    Re:

    那么……封禁期限已到,怎么办?--广雅 范 2013年11月18日 (一) 09:49 (UTC)[回复]

    我也想知道呢……不知删除封禁记录是否合理?--广雅 范 2013年11月18日 (一) 09:53 (UTC)[回复]
    那么就去吧。--广雅 范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0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林健华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36 (UTC)[回复]

    回复:请教

    是可以删除封禁记录的。乌拉跨氪 2013年11月18日 (一) 13:58 (UTC)[回复]

    [2][3]--❦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3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陈婉婷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9:50 (UTC)[回复]

    Re:不合理封禁

    (:)回应阁下总是在阅读我回复时不抓重点,去找一些句读上的问题来计较,在下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已经放弃治疗了,话说咱俩的问答数目的变化是否近似于斐波那契额数列啊~如果比例不趋近于黄金分割说明不够和谐 囧rz……
    玩笑开到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我说的话,点到为止,如果阁下不能理解请自己去悟吧,我没有精力和义务去回答阁下滚雪球一样的问题--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9日 (二) 10:45 (UTC)[回复]
    如果阁下坚持认为我的封禁是不合理的你自然会找到语言自圆其说,你也是这么做的;我已经尝试过向你解释,而现在看来我也只能放弃向现在这种状态的你解释了,如果你一定要求一个解释请另请高明,或者等到我觉得可能跟你讲明白道理再说吧--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1月19日 (二) 12:39 (UTC)[回复]

    谢谢您

    谢谢您的实质评论值详细且严肃回应如此[4]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0日 (三) 10:58 (UTC)[回复]

    独裁者条目编辑争议

    我对于hanteng博士的编辑内容没有动,还增加了他所列书中的哈菲兹·阿萨德,加了许多内部链接[5],他却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的回退[6],真让人无语。想请问您的看法。——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1月21日 (四) 10:21 (UTC)[回复]

    张五常逃税被通缉不容置疑

    张五常是美国通缉犯,他目前正被美国司法部通缉。不容包括Riskchard在内的任何人抵赖。--219.78.66.5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3:5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神样家族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26日 (二) 06:22 (UTC)[回复]

    关于香港独立媒体

    其实,本人早前已在“当前的破坏”一页,及该条目的讨论页面提出了理据,也陈明条目所载并非不可靠来源。该维基人,以粗暴的手段去回退一整个条目,无视条目细节,亦无讨论条目哪言哪句“孰不可靠”,让条目全部编辑都被牺牲,该人的举措无疑是情绪使然以及对人不对事,阁下不问理由不看实情便将条目回退,做法与该维基人的粗暴无异。

    以下,是被回退操作所牺牲掉的内容,内含大量可靠来源,当中包括出自相关当事人的真实对白以及报章摘要。

    参与社会运动

    2013年6月,“保护斯诺登”行动

    4.2 世贸会议报导疑美化示威韩农

    5 编辑中立性受质疑

       5.1 「港鐵柔道手對朱凱迪行使暴力」不實報導
       5.2 疑抹黑關注新移民問題人士
       5.3 未經審稿粗疏推介「反霸權」文章
       5.4 「置安心計劃官商勾結」事件
       5.5 「編輯推介」文章被指營造單一觀點
    

    6 编辑群政治取态控制言论空间

       6.1 為受爭議社運人士提供言論平台
       6.2 坦護社運人士阻止批評聲音
    

    7 其他事件

       7.1 誹謗東方報業訴訟
    

    根据维基方针,作为维基人或管理员,如果认为条目某个章节是有问题的,应善用讨论页说出你的见解和解决办法,而并非不发一言即移除的手段,这无异于对条目作出破坏,亦惹人猜疑维基人有对个别条目主人公隐恶扬善之嫌,只要条目是以客观中立的原则记事而又属于事实,便没理由将之移除。

    再者,有关独媒网站争议乃基于该处编辑群而来,条目引述独立媒体编辑所言(包括行文及留言回应)乃理所当然,如有人要以欲盖弥彰的手段,以“网路媒体”、“网民留言”是不可靠来源也非事实。事实上维基有海量条目均涉及网路社群,亦广见引用网民留言作为根据,也为维基方针容许,强言“不可以”者在处理本条目之前也未见他其“修理”过任何一条“跟网路社群有所关系”的条目,究竟这种择事而为是以维基为前题还是个别机构为前题,不言而喻。

    124.244.209.241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12:4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梁晓丰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2:2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