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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候选人/Newbam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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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bamboo

各位好,很荣幸能成为首届仲裁委员会选举的候选人之一。在下于2020年开始编辑,主要关注地理类条目,深知五大支柱对于维基百科的重要性,并有志于参与到对其的维护中,以保障每一个维基人都能平等的享受编辑过程。

维护良好的讨论环境是享受编辑的基础,而源源不断享受编辑的新人则是社群的源头活水。在下强烈认同薏仁将君对调解争议的看法以及Allervous君对帮助新手的看法,并认为仲裁委员会不仅需要以能够被社群广泛认同的裁判来保护五大支柱不被侵蚀,也对维护友好、包容的社群环境责无旁贷。

在下有且仅有这一个账号,由于安全和隐私问题未签保密协议。希望这次选举选出的仲裁委员多多益善,更多地代表社群的不同声音。虽然加入维基百科已经四年,但在下仍然有诸多不足之处,借此机会恳请大家不吝赐教。

问答

  1. 您好,感谢您参选首届仲裁委员会。请您简单阐述您认知中仲裁机制的宗旨和仲裁员的权责。--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是本地的最高争议解决机关,负责处理严重的、社群难以在一般讨论中解决的争议,包括严重的编辑争端及不当行为等。本地仲裁机制的建立背景是社群中不断加剧的对立和冲突,例如近年来管理员布告版的滥用,仲裁委员会的建立是为了推动此类问题得到解决,以维护社群的正常运转。仲裁委员会的成员需要对上述争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同时协助社群处理因涉及隐私等原因而无法公开讨论的事项。仲裁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最后手段,只有长期无法被解决的问题和讨论已久仍无法得出共识的议题方才需要动用,同时对于一些能够得以调解的争执,仲裁委员会也有通过对双方关切的充分吸收而作出的合理的仲裁以为这些维基人化解矛盾、产生共识的职责。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应该严守中立,以不偏不倚的观点对争议问题作出公允的仲裁意见。
  2. 您认为近期有哪些出现重大编者矛盾或争议的议题可能需要发起仲裁或仲裁介入?--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复]
    请各位看一下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10月)、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不难看出最近经常有一些用户在这些地方与他人发生冲突,一些问题争议已久又迟迟未能由管理员解决。本地在法轮功相关条目长期存在部分使用者违反WP:OWN,进行霸占条目的不当编辑,同时最近一段时间在页面存废相关议题上关于关注度、原创研究的观点相左也引起了争执和提报(先声明我近一段时间来已经不怎么参加存废讨论了)。前者既已长期存在,我也看不出来有什么调解馀地,需要仲裁直接介入,而后者归根结底只是删除主义和保留主义的观点分歧,是存在以调解为主的空间的,首先需要促成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而不是一言不合就到管理员布告版互相提报。
  3. 去年发表的一个关于英维仲裁委员会的学术文章中提到了以下问题:Rather than deciding which editor is right or wrong or arbitrating disputes,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identifies and favors the parties who hold high levels of social capital due to their long-term interactions as editors of the encyclopedia. 请问你认为这类问题在中维已有的流程系统中是否存在?你认为应该怎样保证仲裁委员会尽量不存在此问题?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6日 (三) 11:05 (UTC)[回复]
    存在,即使将我们切入管理员的视角,在面对争议的时候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偏向于相信那些资格老、经验丰富、支持者多、“讲话声音大”的维基人,因为大部分维基人都在潜意识中相信这些人对维基百科本身有著更多的了解。而且很有意思的是,往往圈子/团体/社群越小、越封闭,就越容易被“高社会资本”者所左右。但很明显,这些拥有“高社会资本”的维基人不一定是正确的,有时候更是站在正确的反面。解决方法就是在仲裁委员会的选举中选出足够多的维基人,以至于不会成为“小圈子”或受到“高社会资本”者的不当干预。我们的社群是由不同专长的维基人组成的,既有专注于编写条目的,也有活跃于站务的,仲裁委员会中需要有更多不同背景不同专长的维基人,使社群中的不同声音都能被公平地听到,而不至于让一些不同的观点因为“声音小”就在“高社会资本”者的主导下被刻意无视。同时我也希望仲裁委员的“流动性”要大一点,以免由于一群人长期在任而形成“小圈子”、成为新的“高社会资本”者。
  4. 您好,很高兴您决定参选。想请您看例1例2例3,这3个例子有个共同点是拒绝沟通(或可以说是沟通不良),他们可能是不善言辞的使用者,对维基规则一知半解的新手村村民,另外Porchelin或许只是不清楚傀儡政策,经过说明还是未能理解。目前状态除了Supermilktea之外,另2位未能在理解方针指引下解封,请问您会怎么解释这些使用者行为,以及是否有社群反应过度的情况。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9:03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有与执行相关管理操作的管理员谈过,这里具体阐述一下我的观点。我一直反对对非纯破坏用户进行初封即永封的处理,基于WP:善意假定,在例1中可以推论为新手看不懂罐头警告或注意不到被ping——不会有新手靠看罐头警告就明白自己错在哪的;例2则是明显的沟通不良——提出警告的维基人张贴了大量新手难以短时间理解的方针指引,这和例1中的罐头警告效果差不多;例3则是缺乏对相关方针(傀儡、繁简转换)的认识所致,但我翻遍整个讨论都没有人十分明确地告诉当事人“具体该怎么用Wikipedia:NoteTA进行繁简转换”以及“不用Wikipedia:NoteTA而是这样手工大量改动的方式是违规的”,以致于当事人一直认为这样做是“没错的”。个人认为对于此类用户来说至少最初两次封锁都不应该是永久或近似永久的,在以“沟通无效”为由而施加封锁前,社群应该先弄清楚“沟通无效”的责任沟通方和当事方各几成,不应该将责任全部堆到当事方身上。基于WP:善意假定,我们应该预期大部分新手都会在对方针和指引的逐步了解中改善这类行为。封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效沟通的最后一环,但在大部分情况下都不是有效沟通的开始,社群需要为让作出不当编辑的新用户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而做出基本的努力,而不是扔完几个罐头警告就把人封了完事。
  5. 您好,您的参选声明称您未签署保密协议,想知道如仲裁委员会需处理含隐密个人资料的个案,作为当选委员的您会怎样做?谢谢。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10月21日 (一) 12:00 (UTC)[回复]
    隐私资料只有已经签署保密协议的仲裁委员才能处理,我将结合签了协议的仲裁委员就隐私资料作出的报告与我自己获得的其他资讯得出我的判断,并与其他仲裁委员进行交流进而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