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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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
(公安部七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徽


公安消防部隊徽章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公安部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 陳偉明 武警少將
政治委員 謝模乾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軍事級別 正軍級

管轄範圍 公安消防部隊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70號
特服熱線 119
對外官網 公安部消防局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年
撤銷時間 2018年

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職能局。屬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現役部隊消防部隊序列,官兵佩掛武警警銜。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隊將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成建制劃歸新組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隨之納入應急管理部管理,即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1]

職責

指導全國公安消防工作與指導地方公安消防部隊管理工作[2]

下轄單位

公安部消防管理局為正軍級,設局長、政委、副局長、副政委、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副局級調研員等職務,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警務督察處、紀檢辦、政策研究處、規範標準處、宣傳處、防火監督處(一處)、戰訓處(二處)、科技處、後勤裝備處(六處)、審計處、中國消防博物館、天津警官培訓基地等,還轄有消防科學研究所。

公安部消防管理局局指導各地公安消防部隊:

  •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安廳(局)設消防局,也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省廳消防局為正師級,但任務繁重的省消防局升格為副軍級,局長政委授武警少將警銜。消防總隊內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均為副師級。
  • 地市公安局設消防局,為正團級。也稱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自治區)消防總隊某某市消防支隊。消防支隊下設若干擔負消防滅火的消防大隊,正營級。消防大隊下設若干消防中隊。支隊直屬特勤中隊。
  • 縣區公安局設消防科,正營級,擔負防火監督工作。消防支隊在各縣有消防中隊,擔任縣域內的消防滅火及搶險任務。
  • 鐵路公安系統、交通公安系統、民航公安系統、森林公安系統的防火滅火工作,由各行業公安系統內部自行設置機構、單位承擔,與公安消防部隊無關。

參考文獻

  1. ^ 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五一”期间全国火灾形势平稳. [2018-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3). 
  2. ^ 宋輝主編. 中国消防辞典.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1992.07: 579–580. ISBN 7-205-02046-8. 

外部連結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職能局
職能設立 國務院消防機構
1955年11月10日至2018年3月17日
繼任: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