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肇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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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肇興(1583年—1661年),興公振生山東莘縣人,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1],授山陽縣知縣。天啓七年(1627年)任江南(應天)鄉試同考官。崇禎四年(1631年)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理盔甲廠,五年因上疏建言,被降級、革職。後起復兵部武庫司主事。

明亡後仕清。順治元年(1644年),授山西天津兵備道參議[2]。順治二年(1645年)升山西學政[3]山西按察司副使[4]布政使司參政[5]。順治三年(1646年)改江南布政使[6]。順治八年(1651年)改廣西左布政使[6]。順治十三年(1656年)任宗人府府丞[7]工部右侍郎[7],後改工部左侍郎[7]

參考文獻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孫肇興,振生,禮記,癸巳五月十一日生。莘縣人,戊午六十一名,會四十一名,三甲六十五名。都察政,本年授直隸山陽知縣,辛未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盔甲廠,壬申建言降級、革職,起武庫司主事。順治甲申升山西參議、天津道,乙酉升山西付使,提學。曾祖佑;祖朝臣;父東陽。
  2.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17635號
  3. ^ 清代職官年表 ,4冊 ,2606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6446號
  5. ^ 清代職官年表 ,3冊 ,1759
  6. ^ 6.0 6.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26802號
  7. ^ 7.0 7.1 7.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9493號
官銜
前任:
練國事
明朝山陽縣知縣
1622年-1628年
繼任:
朱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