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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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之俊(1596年—1671年),字擢秀,號滄起山西汾州府汾陽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乙卯科山西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科進士。刑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四年授翰林院檢討、徵仕郎、纂修實錄、教習內書堂[1]。七年五月升國子監司業。崇禎元年(1628年)充會試同考官,轉翰林院侍講,後奉詔吳越之行。四年(1631年),因受到黨爭牽連被罷免還鄉。清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授予內翰林書秘院侍讀,篡修明史副總裁,不久辭職回鄉,與傅山王覺斯等人為友,唱和詩文。著有《排青樓詩草》、《周易纂》、《春秋纂》等書稿存世[2]

參考文獻

  1. ^ 《天啓壬戌科序齒錄》:朱之俊,汾州府汾陽縣民籍,學生,字擢秀,號滄起,治易經,行一,己亥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辛酉鄉試四十七名,會試一百六名,廷試三甲一百八十九名。刑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甲子授翰林院檢討、徵仕郎、纂修實錄、教習內書堂。曾祖良;祖玉爵;父祜;母郭氏,繼母侯氏,封孺人。嚴侍下,兄;弟之倌、之偉。娶武氏,封孺人。子大臨、大升。
  2. ^ 《汾陽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