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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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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明(1577年十月初一—17世紀?),號春曙[1]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明朝官員。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四十九名舉人[2],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都察院觀政,初授刑部主事,三十五年丁憂,三十七年補刑部主事,三十八年升員外郎,前往江西恤刑[3],升郎中,四十年升蘇州知府[4],四十一年丁憂離職,四十四年補廣州知府,四十七年升廣東副使[5],天啟二年(1622年)升湖廣參政[6][7],照舊參政管事,四年升江西按察使,六年升福建右布政使[8],七年升廣東左布政使[9]

參考文獻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林紹明,春曙,丁丑十月初一日生,丁酉科,都察院政,甲辰授刑部主事,丁未丁憂,己酉補刑部主事,庚戌升員外,江西恤刑,升郎中,壬子升蘇州知府,癸丑丁憂,丙辰補廣州知府,己未升廣東副使,壬戌升湖廣參政,照舊管事,甲子升江西按察使,丙寅升福建右布政,丁卯升廣東左布政,卒。
  2.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會試進士履歷便覽》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萬曆三十八年六月,命官各省恤刑,刑部郎中真憲時往浙江,路一麟往河南,員外熊鳴夏往廣東,梁維屏往廣西,林紹明往江西,主事王之臣往四川,劉澤深往雲南,郭之琮往江北,史東昌往湖廣,錢中選往福建,夏禹英往山東,江和往陝西,陸典往北直,大理寺寺副馬呈秀往雲貴,評事周光爕往山西。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九》:萬曆四十年九月,升刑部郎中林紹明為南直隸蘇州府知府,起原任山東參政謝存仁為貴州副使。
  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三》:萬曆四十七年六月,升廣州府知府林紹明為廣東副使。
  6.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一》:天啟二年四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林紹明為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
  7.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天啟二年八月,起原任湖廣按察使程寰復為本省按察使,升廣東副使林紹明為湖廣參政,調湖廣副使顧起鳳為本省提學副使,升長沙府知府關守箴為上江道副使。
  8.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天啟六年四月,升江西按察使林紹明為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9.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四》:天啟七年五月,升福建右布政使林紹明為廣東左布政使,河南右布政使唐煥為山西左布政使備兵淮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