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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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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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直轄市 | |||||||||
1949年—1952年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廢除 | 195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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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時,中國大陸共設有12個直轄市,分別為:南京、上海、武漢(今武漢三鎮)、鞍山、撫順、瀋陽、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慶、廣州,除北平及天津外,皆為大行政區代管。
1952年11月15日,鞍山、撫順、瀋陽、本溪等組建遼寧省,鞍山成為省轄市,1954年,旅大市也併入遼寧省。
鞍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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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直轄市 | |||||||||
1949年—1952年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廢除 | 195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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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時,中國大陸共設有12個直轄市,分別為:南京、上海、武漢(今武漢三鎮)、鞍山、撫順、瀋陽、本溪、西安、北平(今北京)、天津、重慶、廣州,除北平及天津外,皆為大行政區代管。
1952年11月15日,鞍山、撫順、瀋陽、本溪等組建遼寧省,鞍山成為省轄市,1954年,旅大市也併入遼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