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際明
鮑際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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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寧都縣知縣 | |
籍貫 | 常州府無錫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伯參,號觀如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萬曆四十年壬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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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際明(?—1612年),字伯參,號觀如[1],常州府無錫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授海康縣知縣,地震城圮而欽州以變告,際明為慰撫部署,民以無恐。調福建同安縣,獎拔寒士,一時興起,就試者幾千人,丁憂去。補上猶,再調寧都,清郵傳,察奸胥侵帑而以偽篆立收籍者,祀四邑名宦[2]。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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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日所 |
明朝海康縣知縣 1604年-1607年 |
繼任: 孫弘緒 |
前任: 尹遂祈 |
明朝同安縣知縣 1608年-1609年 |
繼任: 李春開 廣昌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