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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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元寶

,又稱平砝銀平,指重量標準,對銀兩而言即每的實際重量;指成色,即銀兩的實際含銀量。中國民國初年,國內匯兌多用銀兩,而各地平色標準不一,因此異地匯兌需首先折算平色[1]:200

平砝

庫平

庫平,也稱庫平銀,是清政府部庫所用的衡量標準,用於政府收支出納。舊時中國各地銀兩的平砝不一,銀兩種類繁多,衡量標準各異,康熙年間,為同一各地衡量標準,制定庫平標準為全國徵收各項租稅的標準秤。但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平砝仍不盡相同,甚至僅庫平在同一省內就存在藩庫平、道庫平和鹽庫平等差異。中國與日本簽訂的《馬關條約》中規定清朝中央政府的庫平每1兩合575.82英厘,也就是37.31256公克(一說為37.3125公克[2][3][4]:92)。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農工商部與度支部擬訂劃一度量衡制度,規定庫平1兩等於37.301公克[a][6][7]:1518[8]。光緒年間,清政府曾請法國製作庫平兩鉑銥合金原器,實測為37.301公克[9]:158

關平

自清朝與各國通商之初,因徵收進出口稅時無標準平砝,為商貿帶來諸多不便,因此設立關平。關平,又稱海關平,專用於海關徵收關稅,每兩約重581.4格令,合37.68公克[4]:93。另說合37.7993公克[6],等於廣平1.002927兩,庫平1.009986兩,漕平1.028108兩[10]

省名 口名 平名 寶名 於各口通用銀兩比率[b]
(關平100兩等於)
直隸 天津 津行平 化寶銀 105.000
津公砝平 二四寶 105.550
津錢平 化寶銀 105.876
大沽 101.000
山東 煙臺 煙漕平 一六寶 106.400
洋例平 一六寶 104.400
青島 膠州平 105.000
奉天 營口 營平 錦寶銀 108.500
江蘇 蘇州 漕平 二八寶 103.800
鎮江 估平 二七寶 104.160
二四寶 104.780
南京 漕平 二七寶 104.681
安徽 蕪湖 估平 二七寶 103.770
二五寶 104.170
江西 九江 漕平 二五寶 104.160
二四寶 104.360
二四寶八九兌 106.290
湖北 漢口 洋例平 二四寶八九兌 108.750
二四寶 107.300
二五寶 106.160
二六寶 105.910
二七寶 105.740
二八寶 105.560
純銀 105.140
宜昌 宜昌平 二四寶 109.650
湖南 岳州 省平 二四寶 106.780
長沙 長錢平 二四寶 106.780
四川 重慶 渝錢平 票色銀 107.290
九七平 票色銀 107.090
浙江 寧波 江平 105.830
溫州 103.000
福建 福州 新議平 113.943
洋例平 110.303
廈門 市平 101.750
廣東 廣州 海關銀號支用 108.460
同收入用 110.900
錢莊用 109.600
汕頭 市平 111.450
庫平 115.897
瓊州 瓊平 115.897
北海 110.572
廣西 梧州 九九二平 113.000
雲南 蒙自 102.900
思茅 102.900
騰越 105.000

漕平

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省漕糧原本以米石徵收,後改為以漕銀徵收。漕平,也作曹平,為漕糧改徵白銀後所用平砝,民間也有使用。各地漕平重量不一,根據印度造幣廠試驗數據,上海漕平每兩重565.697格令;而根據日本大阪造幣局試驗數據,每兩合565.73格令;普通計算則用565.7格令[4]:97。另有資料記載,漕平每兩合36.65公克[6][11],或合36.6公克[12]

各地平砝

各地商業及民間通用的衡量銀兩的標準中,除庫平、關平、漕平被稱為官平以外,其他的平砝均稱市平。各地慣用的市平名目繁多,直至廢兩改元後方逐漸廢止[1]:197。甚至各家票莊也特立成色,自成體系,由於匯款時銀兩成色的折合由票莊獨斷,由此所得利潤甚至超過匯水(按匯款金額所收的手續費)所得[13]:629

省份 地別 平砝名 重量(公克)[c] 每千兩與庫平相比[d] 其他說明
直隸 北京 庫平 37.301 不適用 用於出入戶部的各類課餉和撥款[16];三六庫平1兩合公砝平1.036兩[1]:35
京公砝平 36.05 小34.75 一說合555.7格令,約36.0088公克[16]
京平 35.16 小60.812 用於京內一般商貿,多用七厘京平[16];二六京平1兩合申公砝平0.974兩[1]:19
市平 小57.917 錢市所用,有七厘市平和六釐市平之分[16];六釐市平1兩合公砝平0.993兩[1]:126
二兩平 二兩平每兩比市平少二分,比庫平少六分,戶部官票面值以「二兩平」標註[17]
天津 行平 36.18 小32.82 《國寶大典》也作36.18公克[18]:793,《實用商業辭典》作557.4格令[1]:295
公砝平 36.00 小37.656 0.9730京公砝平[1]:116
運庫平 小0.903
保定 保平 36.80 小13.615
保市平 小9.65
祁州 藥市平 36.17[18]:793
張家口 口錢平 37.43 大3.59 《國寶大典》記作37.4公克[18]:793
庫茶平 36.47[18]:793
山東 濟南 濟平 37.24 小1.544
煙臺 漕平 35.71 小44.49
東海關平 東海關平1000比漕估平大44(對外商)至65(對華商)[6]
青島 膠平 36.17 小31.2
膠海關平 膠海關平1000比膠平大50[6]
周村 村錢平 37.50 大5.23 周村除用庫平外,還有當地錢業用的錢平,每千兩比庫平大3兩;絲業用的絲店平,每千兩比庫平大7兩;毛業用的毛店平,每千兩比庫平大4兩[6]
河南 開封 二六汴平 36.42 小24.13 又稱「二六汴公砝平」[19];《國寶大典》記作36.4公克[18]:794,庫平0.97587兩[1]:19
漯河 漯平 小10.62
周家口 口南平 36.70 小16.41
洛陽 洛平 36.34
彰德 彰平 36.84 小12.55
山西 太原 省大平 相等 《國寶大典》稱其等於庫平[18]:794
紅封平 37.30 相等 《國寶大典》載紅封平每兩37.61公克,992兩等於庫平1000兩[18]:794
太谷 谷公平 36.30 小27.5
歸化 城錢平 37.17 小3.4
運城 運市平 36.71
涇布平 小16.2
陝西 西安 陝議平 35.88 小39.57 《國寶大典》記作37.27公克[18]:793
湖北 漢口 估平 35.88 小36.68
九八五平 每百兩小申公砝平1.8兩[1]:14
宜昌 宜平 35.14 小61.61
沙市 沙市平 36.05 小34.57
湖南 長沙 藩庫平 相等 也有資料稱湖南庫平1兩等於37.24公克[20][21]
長平 35.95 小37.64 又稱「湖南省平」、「長沙錢平」[20]
湘潭 湘平 35.84 小40.72 又稱「七三湘平」[1]:10
常德 常德平 36.53 小20.19 武陵所用,又稱「常平」,每百兩比省平大1.72兩,常德商人習以常平銀1042兩為庫平千兩[21]
桃源 桃平 每百兩比省平大1.42兩[21]
漢壽 市平 每百兩比省平大2.62兩[21]
廣東 廣州 司馬平 37.50 又稱「廣平」,每兩合上海漕平1.025兩[10];約漕平1.0251兩,庫平1.0070兩[22]
九九七司馬平 大1.5 每百兩大申公砝平3錢[1]:13
汕頭 直平 36.50 小22 又稱「九九七平」,每兩合司馬平0.997兩[10][23]
香港 九九八平 每千兩等於上海規元1021.00兩[1]:13
浙江 杭州 司庫平 相等
市庫平 37.68 大10
江蘇 南京 藩庫平 相等
陵漕平 36.40 小24.68
上海 申公砝平 36.56 小20.27 每兩合京公砝平1.015兩[24],或稱京公砝平1.01兩[1]:116,天津公砝平1.02兩[1]:295
申漕平 36.64[24] 又稱「上海漕平」。一說每兩36.57公克,合565.7格令[25],一說36.671公克[1]:44
揚州 漕平 36.56 小20.08
鎮江 漕平 36.65 小17.72
蘇州 漕平 36.63 小18.31
安徽 安慶 漕平 36.56 小20.27
江西 南昌 庫平 相等
九三八平 36.27 小27.13 清末民初,江西省通用之銀兩計算單位,又稱「八平」,一說九三八平市銀1000兩折合庫平938兩[26],每千兩等於九八規元1071.00兩[1]:14
九江 漕平 36.56 小20.27
估平 36.64 小17.92
福建 福州 台新議平 36.32 小27.03 每兩合北京公砝平1.008兩[27]
城新議平 36.22 小29.924
洋平 37.49 大5.078
廈門 市平 37.00 小8.00
四川 成都 九七平 本用於重慶、瀘州等地,光緒三十三年(1906年),四川省商務局統一全省制平為九七平[28],每千兩等於上海規元1053.40兩、京公砝平996.00兩、天津行化平994.00兩[1]:13
川平 35.91 小38.61 又名「九七川平」,每千兩等於上海規元1053.50兩[1]:13
重慶 渝錢平 35.85 小40.51
沙平 36.05 小34.753
雲南 雲南府 滇平 35.84 小40.6 《雲南史料叢刊》稱「滇平較庫平僅減二分」[29]:27;《雲南白銀流通問題研究》中提到光緒以後,雲南以公估銀為虛銀兩標準,其平碼為「九六四商會平」,每兩35.84g[30],是否為同一平砝待查。
大理 大理平 《雲南史料叢刊》稱「大理平輕,與京平略相似」[29]:27
吉林 長春 寬平 35.78 小42.4
吉林 吉平 35.90 小39
奉天 奉天 沈平 36.00 小36.1
營口 營平 36.06 小34.27
錦州 錦平 36.64 小18.05
安東 鎮平 36.44 小23.65
黑龍江 龍江 江市平 36.08 小33.69[e]
新疆 喀什 湘平 35.84 小40.72 清朝統治新疆前期主要使用庫平,光緒年間左宗棠收復新疆並建立新疆省後多用湘平[31]
蒙古 烏里雅蘇台 烏市平 小14.48
庫倫 市庫平 小15.371
茶平 36.56 小20.27
貴州 貴陽 貴平 36.09
甘肅[32] 蘭州 蘭平 庫平0.958兩
肅州 肅平 庫平0.9714兩
秦州 秦平 庫平0.9886兩
平涼 平市平 庫平0.9867兩
涼州 涼平 庫平0.9637兩
河州 河平 庫平0.9896兩
甘州 甘平 庫平0.9743兩
青海 西寧 西平 庫平0.9867兩[32],每兩合蘭平1.03兩[33]

成色

銀兩成色按純銀含量估定。「足色」、「十足銀兩」、「十足銀」、「足銀」等詞語本意均為純銀銀兩,但各地所指具體成色不同。湖南以987‰為十足銀兩[20][21],服部宇之吉記載北京1907年時足銀成色在980‰以上,另有記載清末北京十足銀成色不足99%[16]。由於清朝各地銀兩並沒有統一的成色,因此各地出於日常商業需要,會從銀兩成色挑選一種假定標準,這種假定的標準銀兩就稱作虛銀兩,虛銀兩是各地商鋪記賬和結算的單位,但在實際使用中並不一定需要接受標準規格的銀兩,可以根據各地銀兩平色折算為一定單位的當地標準銀兩。虛銀兩中出現最早的是紋銀,是康熙時期確定的法定銀兩標準,而各地根據本地流行的實銀兩確定虛銀兩,例如上海主要使用九八規元、天津用行化銀、漢口用洋例銀,海關也有關平銀(同紋銀),但始終沒有一種全國通用的虛銀兩標準。[34]

名稱 含銀量(‰) 說明 使用地區
上海九八規元 916.666 又稱九八規元、規元,紋銀除以0.98升水使用[35][36] 上海
紋銀 935.374 又稱標準銀,印度造幣廠化驗值為935.374‰[10][37]
松江銀 976 北京通用銀錠成色之一[16] 北京
二四寶 ≈980 每50兩按紋銀升水2.4兩,漢口稱洋例銀 西安、太原、濟南、漢口、宜昌、沙市、長沙、常德、九江、南昌、貴陽、成都、重慶、開封、鎮江、安慶[34]、湘潭、岳陽[21]
二五寶 ≈982 每50兩按紋銀升水2.5兩,天津稱行化銀(虛銀兩)[37] 天津[37]
二六寶 ≈984 每50兩按紋銀升水2.6兩 營口、吉林、龍江、北京、天津、芝罘[34]
二七寶 ≈986 每50兩按紋銀升水2.7兩,濟寧、掖縣通用山東高邊二七寶[6],上海二七寶含銀986.8‰[4]:99 鎮江、杭州、蕪湖、南京、上海[34]
二八寶 ≈988 每50兩按紋銀升水2.8兩,濰縣稱單戳高寶銀、黃縣和沙河稱白寶銀,含銀987-988‰[6] 蘇州、安慶、杭州[34]、濰縣、黃縣、沙河[6]
二九寶 ≈990 每50兩按紋銀升水2.9兩,濟南稱高白寶、臨沂稱山東高邊足銀[6] 寧波[34]、濟南、臨沂[6]

備註

  1. ^ 《戶部則例》第四條稱「庫平系農工商部會同戶部奏定劃一度量衡章程,內稱庫平一兩,合法國衡數三十七格蘭姆(Gram,即公克)又千分之三百零一[5]。」
  2. ^ 未標註來源的數據來自《中華幣制史》[4]:94-96
  3. ^ 未標註的為《中國銀錠》數據[14]:177[15]:66-68
  4. ^ 未標註的為《中華幣制史》所載1918年幣制局數據[4]:92
  5. ^ 《中國銀錠》稱「江市平」,《中華幣制史》稱「江平」,當為同一平砝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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