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條約,全稱為《商標法新加坡條約》(英語:Singapore Treaty on the Law of Trademarks),2006年3月27日於新加坡訂立,為商標註冊和許可的程序方面制定了共同標準[1],2009年3月16日正式生效[2]。至 2023 年 5 月,該條約已有 54 個締約實體,其中包括 52 個國家以及非洲知識產權組織(英語)和比荷盧知識產權組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