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祺
高景祺(?—?)字養祉[1],河南省沈邱縣人[2]。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高景祺是清朝拔貢[2]。1913年12月6日,高景祺署理河東鹽運使。1914年2月11日,高景祺任山東民政長。[3]1914年5月,高景祺丁憂辭職,蔡儒楷接任民政長。[4]
1925年,河南沈邱縣、安徽阜陽縣、亳縣等七縣代表向執政段祺瑞控訴國民二軍收編匪部為害地方,其中在沈邱縣的高景祺也致函段祺瑞進行控訴。[5]
著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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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祺(?—?)字養祉[1],河南省沈邱縣人[2]。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高景祺是清朝拔貢[2]。1913年12月6日,高景祺署理河東鹽運使。1914年2月11日,高景祺任山東民政長。[3]1914年5月,高景祺丁憂辭職,蔡儒楷接任民政長。[4]
1925年,河南沈邱縣、安徽阜陽縣、亳縣等七縣代表向執政段祺瑞控訴國民二軍收編匪部為害地方,其中在沈邱縣的高景祺也致函段祺瑞進行控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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