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王力宏與李靚蕾事件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被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台灣專題 (獲評丙級中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台灣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台灣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傳記專題 (獲評丙級中重要度
這個條目屬於傳記專題的一部分,用於整理和撰寫維基百科中的人物條目。歡迎任何感興趣的參與者加入這個專題參與討論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中立性問題

缺乏王力宏一方的觀點--Wolfch (留言) 2021年12月18日 (六) 06:26 (UTC)[回覆]

因為他還沒回應啊。——Glenxoseph留言2021年12月18日 (六) 06:43 (UTC)[回覆]
也是,他還沒有回應,你說王力宏一方的觀點?--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16:46 (UTC)[回覆]
是的,沒有法律認可--Vivian-vivian-vivian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1:15 (UTC)[回覆]

違反生者傳記

一些內容過於詳細,且不太可靠 應該移除、縮減--葉又嘉留言2021年12月18日 (六) 08:58 (UTC)[回覆]

( ✓ )同意 過多的新聞稿和主觀語調--Funyii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18:48 (UTC)[回覆]
(▲)同上 過多的新聞稿和主觀語調,應該移除或者縮減。--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18:51 (UTC)[回覆]

李靚蕾真實名字是哪個?

證件上的正式名字是「李靚蕾」還是「王靚蕾」?[1][2]?--葉又嘉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3:32 (UTC)[回覆]

關於新聞事件的地點

現在王力宏和李靚蕾都在台灣,而且王和李發出新聞稿的地點都在台灣,應該以新聞主要產生地台灣爲主,中國大陸只是旁觀者,應該去除。Diraged3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6:19 (UTC)[回覆]

發在微博為主的,李發第一篇微博時 王人在北京。以流量來看 以大陸為主要--葉又嘉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6:40 (UTC)[回覆]

微博只是工具,大陸人口多當然他們流量多,李發第一篇微博時王雖然在北京,但他沒有做出回應(沒跟進),王回到台灣後才開始回應,而且他們兩個都有台灣籍,就像英國知名明星用facebook(美國的)發出桃色新聞,美國人口多一定看的多,但不能代表這是美國的新聞,以主角所在地及當事人發出新聞的地點爲主。Diraged3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6:54 (UTC)[回覆]

(▲)同上--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9:11 (UTC)[回覆]
王是沒有台灣籍的(指戶籍),李可能有,但根據他們在台投資的公司登記來看,是用外國籍的。李依然用她冠夫姓的英文名字在台登記。另外 王的主要市場在大陸,李發在微博主要是面向大陸民眾的,整件事 是兩岸都相關的。--葉又嘉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3:02 (UTC)[回覆]

請勿地域中心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08 (UTC)[回覆]

已合併,不說明地點,國際事件。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10 (UTC)[回覆]

關於事件名稱及違法生者傳記

昨天用戶葉又嘉以王力宏否認為由,將事件名稱變更爲現在的題目,但現在王力宏已道歉並承認,所以他的盛譽造成影響的問題已不存在,應該恢復原標題及去除生者傳記模板。Diraged3留言) 2021年12月20日 (一) 06:19 (UTC) 這個有人有意見嗎,沒意見我就行動了 Diraged3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7:02 (UTC)[回覆]

本人沒有意見--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07:40 (UTC)[回覆]

「醜聞事件」的名稱不太好,目前的名稱我覺得ok--Wolfch (留言) 2021年12月20日 (一) 11:27 (UTC)[回覆]

建議移動到「王力宏和李靚蕾事件」。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2:24 (UTC)[回覆]

建議移動到「王力宏與李靚蕾事件」,參考:吳秀波與陳昱霖事件許志安與黃心穎出軌事件。 -Cyberviewer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21 (UTC)[回覆]

「王力宏離婚事件」也不錯,而且還有來源。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2:27 (UTC)[回覆]

王力宏離婚事件比較好+1--葉又嘉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2:56 (UTC)[回覆]
(▲)同上--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3:01 (UTC)[回覆]
若用這個名稱的話,首段要修飾一下。--Wolfch (留言) 2021年12月20日 (一) 13:08 (UTC)[回覆]
用離婚事件是將這個事件窄化了,他們兩個又不是路人甲,作爲知名人物牽涉到社會道德的問題,用醜聞沒什麽不妥,現在的標題也可以。Diraged3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3:54 (UTC)[回覆]
就目前的來源與內容,社會道德只有大陸的來源,而你說這是台灣的事件。。。。 醜聞是不中立用詞,沒有必要用在標題--葉又嘉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4:06 (UTC)[回覆]
(!)意見就長久來看事情會演變成王力宏離婚案。--🎋🎍 2021年12月21日 (二) 02:48 (UTC)[回覆]

王力宏自己都道歉了,李的爆料就是王的醜聞,劈腿約炮弄未成年拋家棄子都是她說的,又不是我自己原創的,而且道德是人類又不是只有某地有道德,哪有什麽不一樣 Diraged3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4:12 (UTC)[回覆]

離婚事件有來源。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4:50 (UTC)[回覆]

這個來源只是他是寫社論的標題,沒有說是維基百科條目的標題,維基百科使用者更多。Diraged3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5:07 (UTC)[回覆]

維基百科是以可靠來源作為依據。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06 (UTC)[回覆]

沒有意見的話,先把-變成和。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06 (UTC)[回覆]

建議把「-」變成「與」,即「王力宏與李靚蕾事件」,參考:吳秀波與陳昱霖事件、許志安與黃心穎出軌事件。--Cyberviewer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23 (UTC)[回覆]
同意,先改成這個。--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25 (UTC)[回覆]

再繼續討論更好的命名。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0日 (一) 16:35 (UTC)[回覆]


(6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5.164.214.5討論)於2021年12月22日 (三) 18:19 (UTC)加入。[回覆]